物业经理人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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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行为准则

  1、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工作期间仪表仪容合乎规范、穿着得体、干净整洁,不得整烫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举止文明。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需请假,临时外出办公需填写出外联系单,并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申请批准。

  3、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4、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5、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6、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7、在接打电话和来宾接待时一律使用公关文明用语,客户进门必须站立微笑迎接,主动介绍公司情况。

  8、保持工作场所、设施、货架及个人卫生。

  9、认真学习并掌握公司的理念、经营模式及产品资料。

  10、工作时间应勤于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11、尽心、尽职、真诚合作,致力创造良好的集体环境,发扬团队精神。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12、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业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公款。

  13、爱护公司财务,不以任何形式侵占或破坏公司财务。

  14、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以私事占用办公电话,妨碍联系公务。办公时间有要事接听私人电话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并以不妨碍公务为前提。

  15、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访友、讨论或做与公务无关之事。

  二、办公室卫生管理细则

  1、保持个人办公区卫生,办公台面无灰尘,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2、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搞好公共区卫生。包括:

  1) 确保地面整洁,无杂物、灰尘。发现不洁随时清扫。

  2) 注意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3) 接待区茶几、沙发、茶杯、纸蓝、烟灰缸等随时保持整洁。

  4) 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5)

  保持样品陈列区的货架和样品无灰尘,摆放整齐。

  3、卫生检查不达标,罚当日值班人员20元/次。

  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上班时间为夏季:

  早晨:8:30---12:00  14:00-18:00。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员工相应轮流调休。

  2、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制度。但视公司经营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3、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4、公司采用员工指纹考勤,忘记考勤须说明情况,经部门主管签字并留存说明记录。

  5、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公司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6、请假

  (1)病假: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事假每月不应超过3天。

  7、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1、各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用,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用,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用,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3、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周(7天)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不发工资,试用期内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予以提级及奖励。

  6、员工原则上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但因工作需要,公司可适当调整节假日休假时间。

  7、员工请假期间扣除相应假期中的工资待遇。

  8、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和休假待遇,但因工作需要,公司可适当调整休假时间。休假期间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9、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应的应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0、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视放弃剩余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1、员工凡不适合公司需要者,或因生产经营状况改变需要裁减者,公司有权辞退,但须提前通知被辞退者。

  12、对犯有严重错误,造成损失的,或犯错误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的员工,公司有权开除并发文公布。

  13、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4、员工辞退、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佣,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填报《离职申请表》。否则不予以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员工被开除必须立即办完手续离开公司。应发的工资、奖金等原则上先扣除有关罚款和赔偿金额以及其他应扣款项后,再将剩余金额发放。

  第三章 保密制度

  1、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公司的经营模式、图纸及产品价格、客户信息、客户渠道等内部资料。

  3、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违反保密制度规定,公司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等常用物品的采购需填写《材料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票据凭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报财务入账。

  2、工地各项物品的采购需填写《材料申请单》,由项目部主管审核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票据凭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报财务入账。

  3、业务款项由业务当事责任人及时催收,现金业务款必须当日交账。

  4、公司员工当月工资发放时间在次月20日,业务员、设计师业绩工资以到款账目结算,视资金回笼情况安排发放时间。

  第五章 公司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奖励分设三个奖励:

  (一)、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三等奖,给予50-200元奖金或奖品,并书面通报表扬。

  1)、工作积极主动,连续三个月完成销售任务;

  2)、热心奉献,在个人业绩和顾客服务方面有具体事例者;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敢于阻止揭发违纪员工的行为者;

  4)、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年度全勤奖。

  5)、维护公司形象、优质服务受到顾客书面表扬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二等奖,并给予500-1000元奖励及带薪假期两天,并书面通报表扬。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提出合理建议,公司采纳后卓有成绩者;

  2)、连续三个月双倍完成销售任务,并协助同事提高销售业绩;

  3)、业绩、营销策略及开发项目方面均有突出表现。

  (三)、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一等奖,并给予1000-5000元奖励。

  1)、在保护公司财产方面做出贡献,使其免受重大损失者;

  2)、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者;

  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四)、员工月考勤全勤奖 100元/月。

  (五)、颁奖日期原则上随评定随奖,亦可根据公司实际定期颁发。

  二、处罚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保证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迟到或早退5-15(含)分钟以内者,每次扣罚1小时基本薪金;

  15-30(含)分钟以内者,每次扣罚2小时基本薪金;

  30-60(含)分钟以内者,每次扣罚半天基本薪金;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的基本薪金,年度内旷工超过3天予以辞退。

  (二)、办公制度

  1、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吃饭、吃零食或抽烟者,罚款50元/次;

  2、上班时间离岗、串岗、睡觉、打游戏、聚众闲聊、打闹或做工作无关的事、每人罚5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外出,罚50元/次;

篇2:物业公司奖励与惩罚制度

  物业公司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营造公平、上进、奖惩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使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明确责任与义务,公司制定各种规定是实现企业目标的保证。公司要求员工有良好的遵守规定的自觉性,但规定和制度是必要的,公司订立的规定与制度使员工了解行为规范以及违反导致的后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第四条 奖惩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

  第五条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通报表杨、嘉奖、小功、大功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小过、大过、降级处理、辞退处理。

  第六条 奖惩形式

  一、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赏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奋敬业,勇于争先。公司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50-100元;小功:150-250元;大功:300-500元;

  1、通报表扬

  员工有下列良好表现,将会被予“通报表扬”,表扬可采取内部通报、当众表扬等形式。被授予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

  2)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等行为。

  3)遵章守纪、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

  4)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肯干表现良好有书面表扬者。

  5)热心服务,并有书面表扬者。

  6)团结同事,领导有力,较好提高部门业绩的管理人员。

  7)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如月度销售任务、岗位工作管理任务等)。

  8)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行动方案者。

  9)关心企业和他人,无私奉献爱心,受到员工一致好评者。

  10)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11)能完成岗位工作,又能不断坚持继续学习提高者。

  12)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岗位工作的良好表现行为,并有书面表扬者。

  2、嘉奖

  员工若有下列行为或表现(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嘉奖”,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工作尽责成绩优异者(如季度连续达标、年度达标者);

  (2)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3)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者;

  (4)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害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5)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者。

  (6)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7)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行动方案,并取得较好实际效果的员工。

  (8)忠于职守、见义勇为者。

  (9)好人好事较好的提高公司美誉度者(如好人好事获见报等)

  (10)其他类似表现出色行为或业绩。

  (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1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1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3、记小功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记小功”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确实可取,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物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效果者;

  (3)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用后确有显著之优良效果者。

  (4)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者。

  (5)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6)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心尽守,谦洁作风者。

  (7)控制成本、节约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8)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挽回公司重大损失者。

  (9)好人好事很好的提高公司形象及美誉度者(如获好人好事获地区主流煤体报道表扬,使公司形象及美誉度极大提高等)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及时挽救,防止公司受到损害者。

  (11)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1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13)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记大功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记大功”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之恶习得排除者。

  (2)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办公用品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3)遇重大灾等重大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4)举报、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的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对公司各项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得到明显收益者。

  (6)有益于公司发展的重大创新,并在实施中取得重大成绩和经济效益者。

  (7)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8)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9)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0)其他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的行为。

  5、年终评奖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二、处罚: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公司愿意帮助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50-100元;小过:200-300元;大过:400-1000元;降级处理;辞退处理。

  1、通报批评

  员工若初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被处以通报批评:

  (1)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上网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嬉戏、玩耍、运动、闲聊、打私人电话等。

  (2)上班时间,未经上司许可撤离工作岗位、串岗、空岗。

  (3)未按时完成或虚假完成任务、需提交方案、工作报告等。

  (4)对同事、访客不礼貌,在接待工作中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顶撞、推卸责任等现象。

  (5)不爱护公物的行为(未造成经济损失)。

  (6)不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请事、病假、出差等。

  (7)工作疏忽或不认真,幸未造成大障或损失者。

  (8)续假、逾期休假但不提前申请者。

  (9)未准时出席会议,屡教不改或无故缺席者。

  (10)文件或工作任务传达不及时、不到位者。

  (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轻微的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未按时完成工作报表的。

  2、警告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受到警告处罚,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在工作时间睡觉,大声喧哗、争吵,扰乱工作正常秩序,情节轻微者。

  (2)没有正当理由,初次不服从上司的指示,或超越职权,扰乱职务制度。

  (3)怠慢业务,经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

  (4)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6)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

  (7)浪费财物,情节轻微者;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的团结。

  (9)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10)调岗、请休假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混乱或延误工作者。

  (11)不按时归还公司借款或结算手续。

  (12)违反公司安全和消防管理规定。

  (13)破坏环境卫生者。

  (14)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5)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16)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1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1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1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2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1)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22)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23)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24)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一般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3、记小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受到记小过处罚,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半年内已接受警告处罚二次者。

  (2)管理监督方面松弛,致下属工作散漫、怠情、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3)涂改或撕毁考勤记录、识别证、涂墙壁或机器设备者。

  (4)未经公司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上班者。

  (5)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份利益者。

  (6)任意浪费使用原料或损坏公物者,价值500元以下。

  (7)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8)托代签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9)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

  (10)虚报开支、冒抵开支、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

  (11)知情不报、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

  (12)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者。

  (13)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严重者。

  (14)挪用公款者。

  (15)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17)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8)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19)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21)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4、记大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予以记大过,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一年内已接受两次记小过处罚者。

  (2)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财务损失者。

  (3)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4)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5)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6)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7)虚报开支、冒抵开支、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8)不利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0)员工评论其他同事薪资福利情况。

  (11)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13)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情节严重者。

  (14)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极为严重者。

  (15)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

  (16)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7)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著。

  (18)故意撕毁公文者。

  (19)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0)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21)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2)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23)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25)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降级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降级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行为导致公司遭受较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3)行为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之行为者。

  (4)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屡次拒绝执行者。

  (5)对公司授予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6)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7)员工本人吐露本人薪资者,降低一级基本工资。

  (8)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员工泄露他人薪资者,当事人工资降低一级基本工资,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工资统一降半级。

  (9)背后辱骂老板经证实者。

  (10)有意损害公司形象经证实者。

  (11)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情节严重、恶劣者。

  6、辞退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辞退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在工作上供词谎骗、隐瞒过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2)犯有偷窃行为;未经许可携带或企图携带公司贵重物品离开;携带或企图携带国家法规或公司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或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公司。

  (3)因重大过失导致公司的建筑、设备、器具及其它贵重物品丢失或严重损坏等,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4)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机密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权利。

  (5)贪污、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不当钱财、受贿、串通外来人员监守自盗公司财物或在业务往来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无论金额多少)。

  (6)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劳教、监禁或判刑;或做出了受社会广泛谴责之行为。

  (7)对上司、同事或下级施加暴行、恐吓、打击报复。

  (8)加入任何非法组织(如*组织、恐怖组织、传销组织等)

  (9)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毒。

  (10)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恶劣者。

  (11)严重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以下行为)

  a.在求职时提供假资料,伪造个人经历或为达到让公司雇佣而采取不正当的方式。

  b.加入公司之前,未报告自己所得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将影响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问题。

  c.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

  d.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情节极端严重者。

  e.员工在长病假期间至任何其他公司或机构工作。

  f.向外散布对公司污蔑性言论。

  (12)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13)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14)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1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16)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17)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18)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20)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21)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22)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3)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24)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25)年度内累计六次记大过行为者。

  (26)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7)其它应给予除名。

  第七条 奖惩关系

  1、通报表扬三次等嘉奖一次,嘉奖二次等于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二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2、通报批评三次给予警告一次,警告二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等于记大过一次,连续三次记大过辞退处理;

  3、记大过二次基本工资下调一级,岗位补贴下调一级;记大过三次辞退处理,此累计不做奖金、罚款仅做为年终考评依据。

  4、奖惩事项将作为年终考核及升迁之依据。

  5、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50元,小功奖励100元,大功奖励200元;大过罚扣2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6、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 操作细则

  1、奖惩事实由各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或审批,奖励或惩罚事件在小过(含小过)、小功(含小功)以下者,由人力资源行政总监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励或惩罚事件在大功(含大功)或大过(含大过)以上者,由副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审核,总经理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审批后人力资源行政部将以发文形式于公司内部通报,发文后生效。

  2、《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功或过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3、奖惩款项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依奖惩通报文于员工当月工资中计入或扣减。

  4、各部门负责记录并存档各员工的奖惩事实及相关通报文件,每年12月初收收集汇总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奖惩记录将对员工的年终评估、晋升、降级及个人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1、人力资源行政部作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拟定、审核、培训、推广、解释,并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研究修改。

  2、原则上,所有奖惩均以通报形式公布,特殊情况可由公司负责人酌情灵活处理。

  第九条 其他

  实际工作中,遇到无依据的奖惩条例,则以总经理临时批复为准,并予执行。

篇3:物业公司内部外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外部管理制度

  一、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条例。

  (1)劳动用工制度;

  (2)员工行为规范;

  (3)员工福利制度;

  (4)企业奖惩制度。

  2、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职责范围。

  (1)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2)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4)服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1)经理室人员岗位责任;

  (2)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3)管理处人员岗位职责。

  二、物业管理企业外部管理制度

  1、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1)选派素质好、业务精通,对工作负责的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2)站在业主的立场上,从物业维修养护的角度,对即将交付使用的物业进行严格验收;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准确记录在案,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修整;

  (4)与建设单位签订保修实施合同,建立物业保修制度,明确保修项目内容、进度、原则、责任和方式;

  (5)物业接管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6)应向建设单位索要全套图纸技术资料,以方便对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7)明确在物业接管中接收的仅是对物业的经营管理权力以及政府所赋予的有关权利。

  2、楼宇入伙手续

  (1)入伙通知书;

  (2)入伙手续书;

  (3)收楼须知;

  (4)入住合约。

  3、物业管理公约

  (1)明确业主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2)明确物业开发商应享有的权利;

  (3)明确物业管理者的权利与责任;

  (4)明确对物业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管理;

  (5)对物业全部或部分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规定;

  (6)管理费用的规定;

  (7)法律责任;

  (8)其它事项。

  4、住户手册

  (1)居住区概况;

  (2)居住区的管理;

  (3)业主或住户须知;

  (4)日常管理与维修;

  (5)物业管理条例;

  (6)综合服务;

  (7)其它应该注意的事项。

  5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色设施接、代管制度。制定和实施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接、代管管理制度,有助于住宅区房屋及有关附属设施的整体综合功能的发挥,利于城市文明住宅区的建设。包括:

  (1)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范围的规定;

  (2)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标准的规定;

  (3)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接、代管程序的规定;

  (4)被接、代管的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施工图纸资料应该交由物业管理公司保管使用;

  (5)对房屋代管权责的规定。

  6、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1)房屋维修养护管理;

  (2)房屋室内装修、拆改和设备管理。

  7、住宅区管理制度

  (1)房屋养护与维修的管理规定;

  (2)维护住宅区环境的管理规定;

  (3)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有偿服务;

  (4)建设文明住宅小区。

  8、业主委员会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目的;

  (2)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宗旨;

  (3)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4)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程序;

  (5)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及会员代表大会;

  (6)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7)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8)有关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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