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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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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网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分类与定义

  第一条 管网维护管理的一般维护:因外力作用、季节变化或年久腐蚀造成管网设施的损坏以及更换停坏水表、落表等情况为一般维护。

  第二条 养护工程:为确保供水管网安全供水(修漏除外)而有计划地安排进行的诸如阀门养护、更换阀门和支管更新等施工为养护工程。

  第三条 设备管理部对管网维护过程实行二级管理考核制,设置专职人员按照管网维护工作计划编制的月度各项内容,抽检工作进度,并做好现场抽检记录、台帐和分析汇总工作。部领导每月三次定期对抽检工作进行复核,以确保管网维护管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 一般维护管理和考核

  第四条 一般维护工作主要包含井室小修和户表维修、三井维修、更换停坏水表以及修盘根、消火栓等一系列工作内容。

  第五条 市政公司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制订当年度工作计划及月、季度工作安排,经设备管理部审定后执行。

  第六条 设备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上报的各项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统计明细,按照各相应比例进行抽查核定,年末结算当年度一般维护费用。

  第七条 井室及户表维修程序和考核。

  1、通过用户反映和市政公司人员上报的井室管件损坏和户表漏水,负责各区域的维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

  2、修复过程中,对表至内阀门管件破损的漏水量经用户要求进行复核,确定出具证明,以备营业计量的水费核减。

  3、维修人员修复后应如实填写施工工单,登记工作台帐。如通过服务中心报修的应同时反馈服务中心。

  4、设备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提供的井室及户表维修完工的统计明细,现场抽检核定。

  第八条 三井维修程序和考核

  1、巡检人员定期对阀井、表井、消防井进行巡视,发现井盖损坏、丢失或井室坍塌应及时报修,凡危及人身安全的,维修人员接报后,应在8小时内进行修复或更换井盖,达到井室完好或井盖与并圈吻合好。

  2、营业抄收人员在日常抄收路线中发现表井损坏问题应及时报修,维修人员接报后,应在一周内进行修复或更换井盖,达到井室完好或井盖与井圈吻合好。

  3、维修三井如在8小时内不能及时修复或更换的,应在8小时内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行车及行人的安全。

  4、维修人员修复后应如实填写施工工单,登记工作台帐。如通过服务中心报修的应同时反馈服务中心。

  5、设备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提供的三井维修完工统计明细,按5%比例予以现场抽查和核定。

  第九条 更换停坏表程序和考核(特殊情况除外)

  1、换表人员接到营业部门转来停坏水表传票和落表工作单,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和落表工作,换回率达到100%(特殊情况除外),因外界因素暂时不能更换的,应由市政公司提出移表改管方案,报设备管理部。待批复后两个月内完成移表改管,同时更换停坏表。

  2、换表时应核对注册号、地址和水表口径,杜绝换错表或装倒表情况。保证换表后不发生漏水。

  3、设备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提供的更换拆落水表完工统计明细,按5%比例予以现场抽查核定。

  第十条 修盘根、消火栓等其它工作程序和考核

  1、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阀门盘根、消火栓等其它设施发生漏水应及时报修,维修人员接报后24小时内进行修复。

  2、维修人员修复后应如实填写施工工单,登记工作台帐。如通过服务中心报修的应同时反馈服务中心。

  3、设备管理部根据安装公司提供的修复盘根、消火栓等其它设施完工统计明细,按5%比例予以现场抽检核定。

  第三章 养护工程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工作主要包含阀门养护(试阀)、查找堆没阀门及换阀、支管更新等工作项目内容。

  第十二条 市政公司根据管网养护管理的需要制定当年度工作计划及月、季度工作进度安排,经过设备管理部审定后执行。

  第十三条 设备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上报的各项工作项目工单完成情况明细,按照各相应比例进行抽查核定,年末结算当年度养护工程费用款额。

  第十四条 阀门养护工作考核

  1、为保证阀门启闭灵活,便于漏水抢修,应对水厂出厂干管阀门、输水干管阀门和配水管阀门进行周期性养护。

  2、对DN500以上口径的水厂干管阀门、输水干管阀门,应每二年进行一次阀门养护工作。

  3、对DN300的配水管道阀门,应每三年进行一次阀门养护工作。

  4、养护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施工工单,登记工作台帐。

  5、设备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提供的阀门养护完工统计明细,按10%比例予以现场抽检核定。

  第十五条 换阀及查找阀门工作考核

  1、掌握管网阀门的使用状况,对需要更换的阀门做好排序,有计划地安排换阀施工。并做好查找阀门的工作安排。

  2、维护施工人员在施工完毕后。应如实填写施工工单,登记工作台帐。

  3、设备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提供的换阀及查找阀门完工统计明细,会同工程管理部现场抽查核定。

  第十六条 支管更新工作考核

  1、20年以上的支管应根据施工条件及时更换,对需要进行更新的支管结合城市建设进行计划安排,做好施工组织。

  2、施工人员完成支管更新施工后,应如实填写施工工单,登记工作台帐。

  3、工程管理部根据市政公司提供的支管更新完工统计明细,现场抽检核定。

  4、表井阀门按计划定期更换。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对管网维护过程实行二级管理考核制,设置专职人员按照管网维护工作计划编制月度的各项目内容,进行进度抽检工作,并做好现场抽检记录、登台帐和分析汇总工作。部门领导每月定期对抽检工作进行复核,以确保管网维护管理考核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篇2:水厂管网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水厂管网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一)规程适用于供水管道检查和供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维护抢修作业;

  (二)应急抢修断水、工程对接断水、计划断水,维护队应及时与公司中心调度室联系备案后,通知客服中心知悉断水范围,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

  (三)地面作业,须设置施工作业提示牌标、防护栏,白天加挂三角红旗或用警示带围封,夜间加点红灯。维护车辆停靠在距作业现场3-5米不影响交通处,并开灯闪烁示警。在繁华地段作业,应指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

  (四)开挖基坑,应根据土质、深度确定边坡坡度、排水等防护方案。开挖时须摸清电力、燃气、污水、军用通讯光缆、电信管线等市政其他管网埋设情况;发现坍塌迹象,首先保护人身安全,及早撤离现场;

  (五)井下、地沟作业,必须查明管道布设、管径、附属设施及有毒气体等安全情况,降水、通风、气体检测和照明措施到位,填发“下井安全作业单”。作业班(组)在下井前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会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照明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作业人员下井作业时,井上应有人监护。进入地沟,还应在地沟内增设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地沟、深井作业严禁明火。每人每次下井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及有外伤创口尚未愈合者严禁下井;

  (七)下井作业,事先应关闭阀门停水或降压,如有污水进入阀门井,即用木棒搅动泥水,散发有害气体。抽水完毕10分钟后下井;

  (八)井下作业,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井下作业面的照度不得小于50L*(勒克斯)。井上、井下人员之间的联系须采用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以代替喊话或手势指令;

  (九)维护队作业人员应统一穿戴防护服、安全帽、手套和防护鞋。清井或井下作业时,应戴防护口罩。必要时还应配戴防毒面罩等防护用具。维护作业工具应随时检查养护,确保其安全使用性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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