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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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一、公司及部门印章的刻制、更换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先申报,再经公司法人批准后方可刻制。公司下属各管理处印章须经综合部审核后按统一标准刻制成椭圆型。未经公司法人审批刻制的印章,不能代表公司的权益,为非法无效印章。

  二、公司印章由综合部设专人管理。公司下属机构印章由相关部门设专人管理。印章存放要安全可靠。

  三、公司印章直接代表公司的权益。使用公司印章,需认真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核并报请公司法人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准予盖印使用。

  四、公司下属小区管理处印章,只代表各管理处所辖区域,作为一般事务性工作及区域证明用章,不可作为正式公文及经济往来使用。此印章由各管理处设专人管理。由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批,签字后,方可准予盖印使用。

  五、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于未经审批私自非法用印的,将视情节,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印章使用须按要求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人、事由、时间、批准人、经手人和印数等。

  七、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视、监督权,对于不合法或不合手续的用印,有权或提出异议,即使有领导签字,也可请求复议,不能有求必印。

  八、废弃的印章由综合部统一收回保管或按有关规定销毁。

篇2:某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处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现问题,根据《广东**大学大印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后勤处各部门不得私刻公章或专用章,确因工作需要须提出申请,经后勤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呈报学校“两办”审核同意后,由“两办”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和停用应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后勤处印章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专人专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

  4、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处领导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处名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处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况下,个人用印须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3)严禁个人擅自使用后勤处印章。

  6、后勤处印章的使用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7、未经处长同意,印章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存放或使用。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后勤处计划科负责解释。

篇3:酒店介绍信和印章管理规定(6)

>  酒店介绍信和印章管理规定(六)

  为严格介绍信和印章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1、酒店印章、介绍信和各种文函的用印事宜,统一由总经理室负责。

  2、酒店各部门因公需开具介绍信或需在文函上加盖酒店印章(合同章),须认真填写介绍信,并附有关材料,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店领导不在,授权总经理室主任核准。

  3、员工因私须开具各种证明、加盖酒店印章,必须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店领导审批。

  4、凡违反上述规定,总经理室有权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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