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装饰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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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第1条 公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监印人员由总经理直接核定。

  第2条 文件需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登记本”,经总经理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如总经理不在时须电话请示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3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加盖,由监印人全权负责。一旦滥用必将严惩。

  第4条 监印人对未经核准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严惩。

  第5条 印章遗失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同时依法公告作废。

篇2:某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处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现问题,根据《广东**大学大印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后勤处各部门不得私刻公章或专用章,确因工作需要须提出申请,经后勤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呈报学校“两办”审核同意后,由“两办”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和停用应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后勤处印章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专人专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

  4、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处领导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处名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处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况下,个人用印须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3)严禁个人擅自使用后勤处印章。

  6、后勤处印章的使用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7、未经处长同意,印章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存放或使用。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后勤处计划科负责解释。

篇3:酒店介绍信和印章管理规定(6)

>  酒店介绍信和印章管理规定(六)

  为严格介绍信和印章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1、酒店印章、介绍信和各种文函的用印事宜,统一由总经理室负责。

  2、酒店各部门因公需开具介绍信或需在文函上加盖酒店印章(合同章),须认真填写介绍信,并附有关材料,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店领导不在,授权总经理室主任核准。

  3、员工因私须开具各种证明、加盖酒店印章,必须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店领导审批。

  4、凡违反上述规定,总经理室有权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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