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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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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一 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后勤设备管理科应当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并在48小时内向天河区卫生局、天河区环保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天河区卫生局、环境保汇报告。

  二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组织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三 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 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五 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六 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七 对流失的医疗废物,要确定其类别、数量,追查去向和下落,回收处置。

  八 参与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九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应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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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米工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大米工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相应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科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4.1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公司统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属于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并销毁。

  5、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科组织进行分析原因,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一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篇3: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2016)

  湛建质〔20**〕9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11月24日7时左右,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倒塌,造成横板混凝土通道坍塌。截至11月24日22时,该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导致74人死亡,2人受伤。根据*xxx、*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印发了《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行整治方案》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1月28日

  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20**)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极其深刻。11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传达贯彻*xxx、*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此次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的日常工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各类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基坑工程和高处施工平台等部位、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1.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安装拆卸告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②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③无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就施工,以及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④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或档案严重缺失、混乱;

  ⑤安装拆卸作业过程中,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不审核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2.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对本辖区(本单位)模板支撑系统情况不清,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②模板支撑系统无专项施工方案或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尤其是局部高大模板;

  ③未按有关规范要求对模板支撑系统使用的钢管、扣件等质量以及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管控;

  ④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⑤浇筑混凝土前,未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对已搭设完成的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

  3.防范基坑工程垮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未摸清本辖区(本单位)基坑管理情况和未建立基坑专项整治台帐;

  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对基坑工程委托第三方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相关单位未制定监测数据异常的工作报告制度;

  ③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条件;

  ④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违规搭设了临时房屋;

  ⑤不重视汛期基坑施工安全的管理,未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抢险措施,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不足;

  4.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投入不能保障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企业未开展防范高处坠落的自查自纠;

  ②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与高处作业安全相关的培训教育、技术交底;

  ③工程项目部未结合工程特点,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安全防范;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④安全带、安全网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⑤涉及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⑥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未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以及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饮酒后的人员高处作业;

  ⑦工程项目部未制定并严格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的措施;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11月28日-29日)。各项目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完成。

  (二)主管部门检查(11月30日-12月6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直接监管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12月7日-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对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合理部署,切实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认真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分析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长效机制。

篇4:城镇燃气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州市)

  城镇燃气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州市)

  根据《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苏安〔20**〕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和全国、省、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城镇燃气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动员和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以全力压降事故隐患总量、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大力气整治重大隐患,惩治违法行为,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全力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愉悦、欢乐的新春佳节,为全国、省、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督促燃气企业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各地要全面扎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苏住建质〔20**〕47号)要求,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燃气储存场站、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场站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生产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储存、灌装等生产区内可燃气体检测仪的设置及运行情况;防火、防爆、防电、防泄漏和防腐蚀的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以及定期检验、维护情况。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力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恶劣天气对城镇燃气安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保持严打、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一要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经营燃气行为,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二要加大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的查处力度,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作业行为,施工单位未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一律不得施工。各地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

  (四)加快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按照《苏州市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苏安办〔20**〕166号)要求,结合本地区特点,研究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督促各燃气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标本兼治防范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五)严格落实重点时段硬性措施。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积极借鉴党的十九大期间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做法,在全国、省、市“两会”期间,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值守工作,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管控危险作业行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确保重点时段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加大主流媒体宣传频次和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从20**年1月份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治理阶段(20**年1月11日~2月20日)。各地燃气部门要结合《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苏住建质〔20**〕47号)要求,进一步制定和细化专项行动方案,立即组织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工作。对重点企业的检查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走过场。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二)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0**年2月21日~3月20日)。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暗查暗访、督查检查、执法监察的力度,依法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经营企业,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年3月21~至3月31日)。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梳理,查漏补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全市集中开展城镇燃气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实际举措。市住建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燃气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苏州市建设(燃气)主管部门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督促燃气企业认真落实《苏州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要以指导燃气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和应急管理。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要督促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分别于1月16日、4月2日前,向市住建局和属地安委办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

篇5:建筑工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建筑工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火情处置程序

  1.1报警: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负责人)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1.2接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灭火处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程序

  2.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2.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联系。

  2.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2.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2.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2.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3、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3.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3.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3.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3.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3.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卤代烷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3.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4、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4.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4.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4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4.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5、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灭火处置原则

  6.1火势很小,可以用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源进行扑救,员工接受过灭火训练。

  6.2切断火源、电源,撤离未着火物资。

  6.3不能自行灭火时,立即报火警(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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