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寻找开放式小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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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的将来,达到一定规模的京内新建居民小区要求必须有供小区居民健身、休闲、娱乐之用的会所,同时小区的各项服务设施要向全社会开放。其实,小区的配套包括会所的经营完全可以根据不同的项目档次、居住人群、周边环境等情况实行不同的经营模式:高档楼盘采用社区专属或是会员制,打规模品牌的大开发商可以让旗下各项目的所有业主共享这些社区会所的使用权……那么,大量的中低档社区会所经营该走一条什么样的路?近日,京城首次出现小区联手社会文化机构运作会所的半开放式做法,更有将社区配套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大胆尝试。

开放式小区的价值在哪里?

当北京一个个新的小区落成,不少人喜迁新居之时,他们不得不直面一个事实:围墙里的小区虽然带来了安全感,但却不能带来与周围环境——街道、店铺、公园所赋予的社区感。许多小区的围墙真正将自己与社会进行了隔离,最终,他们发现:小区并不能提供完善的服务,要享受这些服务,他们往往要走到较远的地方,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由于小区会所客流稀少,他们可能还将为购买日用品支付更多的钱,而物业管理公司也会为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而叫苦。

开放小区冲出封闭空间

今天,新建的小区往往都有一道围墙,通过围墙将居民区与外部世界完全隔离,也将小区外的噪音、闲杂人(更多的是防止小偷大摇大摆地进入)拦在了外面。在小区内,开发商一大卖点就是配套设施,不少开发商恨不能商业、文化、娱乐、体育、学校一应俱全,但这样一来,就产生了许多问题:为了这些配套设施的建设,房价要增加多少?此外,为了长期维护这些设施,居民要多掏多少钱?

我们很少考虑的一个具有社会学意义的问题是:在封闭小区内成长起来的孩子,他们如何来认识小区外面的世界,为了空间上的便利,我们一定要使他们成为“围墙内的一代”?这些孩子由于缺少与社会接触、交往,注定要成为和电视机一起长大的“单面人”。

也许是为封闭式小区找理由,不少人常常提到一个社会分层的问题,许多高档小区的开发商因此不无得意:不同社区的层次是不一样的。在一个开放社会,社会财富的分层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富豪阶层与其他阶层的差别,但是,这种分层可以在区域、户型、材料、装修等方面具体体现,而不是一堵围墙就能解决的。

我们到底要牺牲多少社会资源才能满足“社会分层”呢?这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了学校、机关等大院的存在,在服务设施方面,进行了大量重复建设,由于封闭的大院,这些重复的设施往往得不到很好的利用,有的甚至闲置。颇有讽刺性的是:在开发商一律向配套设施齐全的会所看齐的时候,北京市却在不久前发文,要求各单位的服务设施要向全社会开放。

开放小区让内外居民共享

丰台的庄维花园提出了开放式社区的想法,这个想法不只是去掉形式上的围墙。他们首先对内进行调整:把一期和二期原规划的大社区按照市政交通远期规划的纵横三条道路分割为相对独立的四个住宅园区,让出近期可以为小区内独享的道路供社会公用。对外,沿小区边缘按照生活区的休闲锻炼、教育和餐饮购物三大功能设定三个功能街区,形成小区居民与社会居民共享的融合带。这样,小区与临近的丰台公园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独享的道路变成了开放式的休闲锻炼、教育和餐饮购物的三条道路,小区居民的活动空间得到延伸,小区居民能够有效地与小区外的居民自由交往,营造出良好的社区氛围。

而像西四环旁世纪城这样的社区,由于建筑规模超过百万平方米,居民上万人,在社区配套方面,超市、幼儿园、中小学等设施齐全,社区周围相应的设施太少,因此,这个小区很可能成为小区居民和周围居民的生活中心,因而具有了“城”的概念,这无可厚非。但对于城区众多的规模较小的小区而言,似乎没有必要一定要强调“会所”和配套的重要性,这需要对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考察,看看哪些资源可以利用。庄维花园附近有幼儿园,他们仅仅是出资改造扩建这个幼儿园,为了解决原居民的就业问题,他们修改了原来规划回迁楼的丰台中心市场,而是将其变成一条以商铺裙房为主的步行商业街,吸引名牌店铺和餐饮业在这里落户。

通过调整,庄维花园二期增加了区内绿地面积和休闲设施,提高了小区品质。更重要的是,开放式小区由于将一部分配套设施对外开放,使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可能增加,从而可能减轻小区居民的物业管理费。这样看来,开发商的精明表现在对周围环境的利用上,开发的不仅是房屋,还有周围的环境。

北京人常常会怀念老北京的四合院,这种四合院对内是开放的,有利于邻居之间的交流;对外常常与胡同、街道相连,出行也方便。街道上有店铺、小吃,有时还会遇到卖糖葫芦的老汉。对于孩子而言,他们能够在四合院享受到许多童年乐趣。但是,城市化不可避免的要到来。城市化意味着人口增加,人们往往只能住进高楼大厦,电梯、楼梯、承重墙将人们从空间上进行了隔离,围墙又将人们与周围环境进行了隔离,因此,人与人的疏离感正在加深。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营造开放式的小区,值得开发商用心去思考。房子和环境通过一定的安排,是可以创造生机勃勃的生活,这是房地产开发商的社会责任感所在。而开放式小区的价值,取决于这些小区在中

国人生活的历史、习俗与开放的社会现实之间的某种平衡。

小区对接社会里应外合“玩转”会所

还有一些已经建成的居民小区,花了很多钱盖会所,可是每年高昂的会所维持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费用实在令他们承受不起。把会所委托给专业饭店管理公司做,怕会所变成“饭店俱乐部”,请物业公司又怕不够专业或思想局限,不能超越小区的范围运作会所,只有请“外来会念经的和尚”进来了。当然,只要“外来的和尚”经念得好,会所对社会半开放也可以。

“外来的和尚”要有专业管理能力

广华轩小区想请“外来的和尚”经营会所,要求会所的经营者首先必须要具有专业性,科学、准确地指导并帮助小区居民积极地参与会所的活动;第二要管理规范化,要有开办综合性体育文化场所的经验与能力;第三要懂得对会所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程序与方法。已用市场化方式运营五年的北京青年宫正好符合开发商的这三个要求,既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又有专业的师资队伍、丰富的管理经验……双方对合作之事一拍即合。开发商提供会所场地、配备设施,委托青年宫进行会所的经营管理;青年宫把自己的文化、管理及市场资源输送到小区,在小区里建立自己的分部,既实现了对小区居民面对面的零距离服务,又为本单位创了收。项目开发商与知名社会文化机构合办的会所,向社会开放,应属于半开放式会所。这样的会所为小区带来了浓厚的文化氛围,不仅方便了社区及附近的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解决了会所经营难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区的品质和开发商的形象,对楼盘的销售也会产生利好,可以说是一个多赢的方式。

文化机构办会所吸引了部分社会居民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会所运转得十分顺利,不仅受到了小区居民的欢迎,还吸引了周边小区甚至来自丰台区、大兴区和顺义机场路的居民,形成了一定区域的辐射力。据统计,会所80%以上的经营收入来自于钢琴、古筝、芭蕾形体、民族形体、老年保健操、青少年围棋、少儿剑桥英语、新概念英语等各种文化培训班,这主要是被培训班良好的教学质量、青年宫的知名度及浓厚的文化味儿所吸引。而台球、乒乓球等大众厅室服务活动则以小区内的居民参与为主,住得稍远点儿的居民只是在家门口附近进行一些简单的体育健身活动。

当然,请社会文化机构操作会所,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风险,所以这个社会机构的知名度、信誉度、管理水平及能力如何是此类会所运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从合作方社会机构的角度说,要不断地想招数努力拼抢市场才有可能捧住这个饭碗。青年宫针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由于厅室活动相对参加培训班的消费居民较少,青年宫下一步准备加强与周围大型企业单位的联系,争取一些集体消费;以女子才艺班为突破口开发成人音乐培训,扩大白领女性消费群体;开展老年培训与健身活动,减少每周一至周五闲置场地,提高场地设施的利用率;调整部分厅室功能,加大培训场地的面积,解决隔音、屏风等教室存在的问题,为培训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发展空间。

篇2:北京市开展居住小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年1月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内 容:

  关于开展居住小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

  为贯彻《关于对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的通知》(京政管字[20**]258号)精神,加强居住小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的资格管理,现将停车场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国土房管局负责本区县居住小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的资质初审,具体工作由各区县局主管物业管理的部门承担。

  二、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场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企业应是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包括房屋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单位;

  2、有专业停车管理人员;

  3、有健全的停车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包括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4、具有自有产权的停车场或受托经营的停车场;

  5、停车场具有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停车标志、标线等;

  三、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场经营企业在办理资质备案时,应填写《北京市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四份),在登记表“经营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并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停车场产权证明或委托经营管理证明;

  3、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名单;

  4、停车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包括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5、停车场车位示意图。

  停车场经营企业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还应提交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区县国土房管局对机动车停车场经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具备条件的,在登记表初审意见栏中填注意见,加盖公章,并对登记表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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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 编号采用七位数字,前两位为区县编号,第三位为停车场类型编号,后四位为顺序号。

  区县编号如下:

  东城区-01 西城区-02 崇文区-03 宣武区-04

  朝阳区-05 海淀区-06 丰台区-07 石景山区-08

  门头沟区-09 房山区-10 平谷县-11 顺义区-12

  怀柔县-13 大兴区-14 昌平区-15 通州区-16

  密云县-17 延庆县-18 经济开发区-19 北京市-20

  停车场类型编号如下:

  路外公共停车场-1

  临时占道停车场-2

  居住小区停车场-3

  顺序号从0001至9999。

  五、各区县国土房管局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局联系。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篇3:关于修订《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通知(2003)

  关于修订《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20**〕950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建立起住宅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舒适、清洁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今年住宅物业防治“非典”工作实际,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127号)作了修改,修订为《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于2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二、本标准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指导性标准,也是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和资质年审的考核标准。

  三、标准分为两类:一适用于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二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的物业管理。

  四、本标准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绿化、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停车管理、消防管理、高压供水、电梯、装修管理服务等十项,每项又分为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两个方面。其中,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管理的除外。

  本标准与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相比,增加的主要内容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建立起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施,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在平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业主的宣传,防患于未然。

  五、标准中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按相应法规及政策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委托双方协商议定。

  六、公寓、别墅等住宅及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超出本服务标准的,可以自行确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由物业管理委托双方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附件: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 范 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一)综 合管 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 管理规章

  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 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 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9) 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

  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 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 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7)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停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管理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p;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 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 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 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装修管理服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 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 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 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二、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项 目 范 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一)综 合管 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 负责制定物业

  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基本齐全;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 全体员工统一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8) 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60%。

  (9) 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供暖等设备

  (1) 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 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2)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

  (3) 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

  (4)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5)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

  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存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1) 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 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 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

  (4) 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

  消防管理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 有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2)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八)

  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 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 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

  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 维修服务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 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 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 主梯维修时,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4)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5) 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装修管理服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 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 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 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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