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山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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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山庄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门办理完毕的文件,要及时移交行政办公室,并按"条款类目"分别存放,三个月后,经检查齐全后,整理立卷归档。

  2.每天及时将文件归档,以免散失和积压;严格执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制度,实行周整理、季度大整理和年度大清理。防止借阅档案催要不及时与遗失、档案立卷不全和无效档案大量积压。

  3.准确做好档案索引,以便于查找。

  4.归档前要做好文件资料的归卷和立卷工作,使所有资料和文件可随查随得,避免盲目查找。

  5.卷内文件包括正文和底稿、文件和附件、请示和批复,页号一律在右下角,案卷目录打印四份,卷内目录打印五份。

  6.案卷的厚度一般1.5一2cm,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要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加纸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卷宗标题要标明作者、问题或名称,文字要简练、确切,字迹要端正。

  7.根据卷内文件之联系,进行系统排列、编张号、抄写案卷题目和案卷封面、确定保管期限、装订案卷、排列案卷和编制案卷目录等。档案目录包括封面、全卷说明、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

  8.案卷按年代、部门排列,永久与长期、短期案卷分开保管。

  9.行政办公室的门窗要坚固,做好防盗、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强光和防高温。

  10.每季度对档案材料的数量和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确保档案的安全。

  11.对于失效的档案要进行销毁,销毁档案前,要认真鉴定,并且登记造册,并经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销毁。

  12.秘密级或以上密级档案销毁时,必须派专人监销,防止失密,严禁将档案作为废品直接处理。

篇2: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1.0本部门的主要户档案管理任务

  本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只有健全客户档案才能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服务。

  2.0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2.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2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跟进;

  3.0客户档案管理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3.1收集客户资料

  3.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押金

  3.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3.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3.5客户资料补充

  3.5.1客户证件资料

  3.5.2客户联络资料

  3.5.3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3.5.4管理人员在日常职务常与客户人事变迁资料

  3.6客户与物业公司往来文件

  3.7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3.8客户报修记录

篇3: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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