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X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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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十

  1.目的: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2.范围:公司本部及下属小区管理处

  3.责任者:公司财务部

  4.程序:

  4.1公司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4.2依法建立账册及核算

  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3公司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4.3.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4.3.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4.3.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3.4、维修工程款拨付、支付及结算

  4.3.5、收入、支出、折旧及成本的计算

  4.3.6、财务成果的计算、处理、分析

  4.3.7、其他会计事项办理

  4.4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是在会计核算中规定的会计期间,公司以公历年度的12个月为一个会计年度。按照季度和月份进行结帐和编制财务报告。

  4.5记帐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账时,编制会计报表将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4.6原始凭证的填制

  4.6.1、真实可靠。如实填制经济业务内容,不弄虚作假,不图改、挖补。

  4.6.2、内容完整。填写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尤其要注意是,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和用处要填写明确,不许含糊不清;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4.6.3、填制及时。当一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后,都要立即填制原始凭证,做到不积压、不误时、不事后补制。

  4.6.4、书写清楚。填制原始凭证时字迹端正、易于辨认,不草、不乱。

  4.6.5、顺序使用。收付款项或实物的凭证要顺序或分类编号,在填制时按照编号的次序使用,跳号的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不得撕毁。

  4.7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

  4.7.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4.7.2、凡是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7.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购入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这有利于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帐实相符,防止盲目采购,避免物资短缺和流失。实物验收工作应由有关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仓库保管人员按照采购计划或供货合同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签名或盖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有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后,必须交由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经过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以后,会计人员才能据以报效付款应作进一步的会计处理。

  4.7.4、职工公出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职工因公外出借款时,应由本人按照公司规定填制借款单,由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人员审核后方能办理借款。

  4.8现金管理制度

  4.8.1、现金开支范围

  公司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现金开支包括:

  4.8.1.1职工工资、个人报酬;

  4.8.1.2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8.1.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4.8.1.4职工出差的差旅费;

  4.8.1.5公司向个人收购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4.8.1.6总经理允许支付的款项

  4.8.2、备用金限额领取:公司实行备用金核定制度,各小区管理处可领取备用金2000元,所领备用金实行预付,当月报销补足制。

  4.8.3、强化支票及备用金的领取

  4.8.3.1公司领取支票的人员,预先填写暂支单,写明对方单位名称(全称)用途、金额,经部门负责人核准,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支票。支票使用实行限额审批,按清款审批限额发放,不得坐支、存票,前面所领支票不清,后面支票不发,发出支票三日内须报销结清,五日内不使用的支票应收回。未经批准,严禁改变支票的用途。

  4.8.3.2领取备用金时,应先填制领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日期、领款人姓名。在部门限额内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方可支付。

  4.8.3.3出纳人员要能承担对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注销等环节的职责,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4.8.3.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4.9各项费用报销程序

  4.9.1、办公费: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由总办负责,申购人须填写“申购单”,部门经理签字,交总办审批、购买、登记、发出,购买凭据由总办指定专人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4.9.2、电话费、仅指在办公区发生的固定座机话费,每月由总办办理交财务审核,公司总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4.9.3、邮电费、水电费:由总办办理后交财务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4.9.4、差旅费:单位出差人员实行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费总额包干,分项计算,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出差时间、地点、认真检查出差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严格审核出差费报销情况。

  4.10报销差旅费的具体规定:

  4.10.1各项费用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4.10.2中途转车及到目的地当天,住宿费可按时报(若实际费用低于包干标准的,可按规定标准计发)。

  4.10.3市内交通补助含乘坐出租车费用、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不发市内交通费;

  4.10.4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超过六个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日伙食费;

  4.10.5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外出参加学习、开会的有关人员可凭会议发票给予报销。

  4.10.5职工趁出差或外出工作之便,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顺便回家探亲办私事的,其绕道车船费由本人自理,绕道的旅途时间和办私事的期间不计发伙食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4.10.6职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需要的参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4.10.7差旅费标准参见《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5.费用

  5.1、业务招待费: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对客户有接待事宜的应事先填写接待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写明接待目的及参加人员,报总经理、财务审核后方可向财务支取借款。接待完毕后应及时向财务报销,当月的接待费必须在当月报清,不得拖延和积累报销。

篇2:物业会所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会所财务管理规定

  根据我公司会所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供各会所执行:

  一、会所收支必须建立项目明细帐目及总明细帐目,所有收支均需进入明细帐。

  二、明细帐应符合有关财务规定,严禁涂改帐目。

  三、前台收银和管帐不允许同一人兼任。

  四、收银和管帐每月3日前详细核对上月收入,在收入准确无误双方签字认可。具备条件的会所每天应向管理处财务室上缴前一天的收入,不具备条件的会所须在每周一向公司财务部或属管理处财务上缴上周收入。

  五、不得动用营业收入,会所所需物品的采购,须按公司有关财务规定、配送制度的程序办理。特殊情况需支付营业款时,公司直属会所须经商业管理部经理批示,管理处管理的会所需经管理处主任批示。

  六、会所收入不得存放于宿舍或家中。

  七、严禁将会所收入与私人钱物混放。

  八、会所游泳池禁止售票员兼任收票员。

  九、各会所自商业管理部领取的各种票据、门票、消费卡应建立帐目并根据实际收入销帐,严禁将各种有价票、卡赠送亲朋好友。

  十、顾客消费完毕,必须将顾客消费单须将顾客联交顾客,不得存留。

  十一、不得收取小费。

  十二、凡截留、瞒报、贪污营业收入者,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附:

  一)消费卡收入登记表

  二)会所日收入登记表

篇3: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一、目的。本规定规定了公司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更好地为物业管理工作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财务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监督公司全体员工执行本规定。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2.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3.财务人员管理

  (1)会计人员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试后,由总经理直接面试后决定。

  (2)公司重大项目的决策须有财务部负责人参加。

  (3)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

  4.资金管理

  (1)原则上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开设或撤销银行帐户时,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确需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在申请开设帐户的同时,须报审帐户资金最高限额。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帐户资金限额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2)必须按银行及公司规定使用现金。

  (3)库存现金限额,按开户银行的规定执行。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5.实物管理

  (1)关于材料物资管理的规定:

  a)购进的材料物资,原则上应先进仓,后领用。

  b)对生产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辅助材料,确需直拨使用的除按规定审批外,必须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并签名,方可报销。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须办理退仓手续。

  d)材料、物资必须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盘点二次。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财务负责人必须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e)对材料物资出现盘盈、盘亏的,必须查明盈、亏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对库存材料进行复点。

  6.固定资产管理

  (1)各管理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

  (2)固定资产必须设置卡片帐进行管理,卡片帐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签名,保管责任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卡片帐。

  (3)在每年的六月,财务人员必须会同固定资产专责及实物保管责任人全面盘点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4)盘点中出现的损溢,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7.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料,要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会计档案管理实行分阶段负责制。按会计凭证的传递流程分出纳责任期、主管会计责任期。其中出纳责任期从出纳审核并接收业务部门的原始凭证起,到出纳将凭证传递给主办会计为止;主管会计责任期是从主办会计审核并接收出纳传递过来的凭证起,到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为止。

  (2)在出纳责任期,出纳对交存的原始凭证及自己填写的记帐凭证负保管责任,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传递给主管会计。

  (3)在主管会计责任期,主管会计对出纳交存的会计凭证、电算产生的记帐凭证、所有科目汇总表、装订成册的凭证本、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已登录的档案袋、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等负责保管,同时应按归档要求对各类档案负责立卷、装订成册、分类分柜保管。存放场所应加锁,钥匙由主管会计掌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征得主管会计的同意并约定归还期,办理登记手续。借用期内借出资料的借用人负责保管。超过借用期限,主管会计未催讨追索,造成会计资料丢失的主管会计负连带责任。

  (4)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的会计档案半年内仍保存在主管会计处,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公司的档案室。

  (5)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规定

  (1)按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费用收支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2)对较大费用的支出要分析情况、加以说明。

  9.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规定

  (1)注意防盗,财务管理部门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下班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密码加锁,密码注意保密。

  (2)保险箱钥匙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3)注意防火,室内严禁抽烟,下班切断电源。

  10.财务人员工作要求:

  (1)财务部经理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b)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c)负责公司资金的平衡、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监督资金回笼,考核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

  d)参与策划重要的经营策略,并对重要经济合同及投资项目进行评议。

  e)向上级领导提供季度分析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f)负责收付凭证的审核、工程结算工作。

  g)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制定各部门考核指标并监督执行。

  h)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主管会计

  a)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分录、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b)根据公司的特殊性,分门别类进行分部门分小区建帐核算,使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小区领导能及时掌握盈亏情况,

  c)编制各种记帐凭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为领导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数据资料。

  d)负责妥善归档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一切档案资料。

  e)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入明细表、成本明细表,并与其他报表相互核对,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必须保持一致,年终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及财务分析。

  f)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发票的保管及发出工作。

  g)严守机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年底结算完毕,将全年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导出纳,定期检查或抽查出纳的现金库存情况。

  i)编制每月经营情况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3)出纳员

  a)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b)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各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登记现金的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终及时做出银行存款调节表。

  c)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结算凭证、空白支票、收据和有关印章。

  d)认真审查每一笔款项的支付和费用报销,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严禁白条取款入帐。

  e)负责工资表的编制及发放。

  f)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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