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辖区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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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辖区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程

  1.值班人员经培训后必须持有电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且必须掌握悬挂在电房的供配电系统运行图。

  2.值班电房实行每班2人24小时轮班制度,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3.供配电设备(包括发电机)日常维保按《供配电系统巡检记录表》项目展开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供配电机房按机房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以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5.供配电系统出现紧急故障时,值班电工应按《供电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及时排除故障。

  6.值班电工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7.大厦的停电、限电、临时用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具体执行《停电、限电临时用电规定》。

  8.物业公司电工负责检查、监督外委工作的执行,其评估结果作为付费和续约凭证。

  9.供配电系统(发电机)大、中维保后,3天之内将记录表整理成册存档,长期保存。

  10.相关记录:《值班电工巡视记录表》《楼层水电工巡视记录表》

篇2:物业弱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弱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使用部门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 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控制室设备维修保养。

  3.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工程师负责上述设备的综合管理和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 弱电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1控制室设备设施由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维修保养。

  4.1.2 工程维护部(来自:www.pmceo.com)弱电工程师每月底前制定下月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每周必进行维修保养。

  4.1.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技工按本系统保养计划表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工作记录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1.4 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擅自更改原设置、器材、线路。

  4.1.5 设备一般故障维修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如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难题,须在工作进行到8小时前将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维修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报物业公司负责人,限期解决。

  4.1.6 每周打扫控制室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7 工程维护部弱电工程师对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指导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2 工程部弱电技工的职责

  4.2.1 按本系统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按时进行控制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2.2 负责向弱电系统工程师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4.2.3 负责编制弱电系统设备台帐、设备卡。

  4.3 系统工程师的职责

  4.3.1负责对弱电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来自:www.pmceo.com),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4.3.2 每月26日前制定下一月份月保养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保养。

  4.3.4 每年12月26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大、中修计划。

  4.4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4.4.1 进行月检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控制室设备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4.4.2 审核控制室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5 控制室管理工作程序

  4.5.1 控制室每日由专人检查,每次认真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线路、显示器、信号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并填写好每日检查记录。

  4.5.2 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4.5.3 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4.5.4 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

篇3:小区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配电设备的良好、安全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所辖物业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2 专业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 部门经理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客户服务部负责向有关用户通知停电情况。

4.0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电工每班对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 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于《变压器运行日志》中;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低压配电运行日志》。

  4.1.3 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内路灯、灯饰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好故障路灯。

  4.1.5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h.各单位工程维护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应保持相关记录。

  4.2.2 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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