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考评评优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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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核原则

  1.1年终考核分为部门/项目考核、员工考核两部分。

  1.2部门/项目考核以年初各部门/项目与公司签定的20**年工作目标书及实际工作情况为依据制定考核评分办法。

  1.3员工考核以员工基本素质及实际工作情况为依据制定考核评分办法。

  1.4考核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考核各部门/项目的经营、管理情况,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找出差距,为来年提高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确立目标;通过考核员工素质及工作表现,引导员工将个人目标纳入公司目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明确来年的努力方向。

  2、适用范围

  2.1部门/项目考核: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委托项目、顾问项目、授权项目、清洁项目、院外装修项目。国贸项目部不参加今年度的年终考核及评优工作。

  2.2员工考核: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委托项目总经理/部门经理、顾问项目首席顾问/高级顾问、授权项目总经理/部门经理、清洁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院外装修项目经理。

  2.3委托项目可参照本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各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工作。

  3、考核、评选领导小组组成

  年终考核、评优工作由公司考核、评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刘*坚、*凯

  成员:柴*、许*光、朱*、平*锋、李*兰

  4、考核、评优程序

  4.1人力资源部制定部门/项目、员工考核评分办法及说明,于12月12日下发通知。

  4.2各部门/项目按照相应方案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考核结果汇总,于12月23日前将汇总的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

  4.3根据相应评选标准,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以本部各部门为单位推选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员工、先进部门、先进项目。

  4.412月31日前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评议,选出20**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5.表彰及奖励办法

  5.1先进部门:1个

  先进部门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时颁发荣誉奖牌。

  5.2先进项目:3-4个

  5.2.1先进项目类型分为最佳开拓项目(1个)、最佳业绩项目(1个)、最佳管理项目(1-2个)。

  5.2.2先进项目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时颁发荣誉奖牌。

  5.3优秀项目经理:3名左右

  5.3.1优秀项目经理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5.3.2在职位聘任、本专业提升培训等方面,应体现对优秀项目经理的激励。

  5.3.3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5.4优秀员工:7名左右

  5.4.1优秀员工类型分为最佳员工(4名左右)、最佳清洁员(1名)、最佳保安员(1名)、最佳培训员(1名)。

  5.4.2优秀员工奖励人民币2000元/1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5.4.3在职位聘任、本专业提升培训等方面,应体现对优秀员工的激励。

  5.4.4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6.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2:第二医院护理人员工作考评制度

  第二医院护理人员工作考评制度

  一、护理部按《护理人员考评标准》每季度一次对护士长及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品德进行考评,考评方法:先自评,再由考试考评小组总评,按百分制计分,再由护理部过目后登入汇总表,以进一步督促护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分值作为晋升年终考评参考。

  二、每年终按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各级护理人员综合评定,作为骨干培养晋升的依据。

  附:护理质量管理目标:

  1、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95%

  2、基础护理合格率:≥95%

  3、特护、一级护理合格率:≥95%

  4、护理表格书写合格率:≥95%

  5、规章制度管理:≥95%

  6、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7、消毒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8、褥疮、红臀发生率:0

  9、每百张床单护理严重差错发生次数:≤0.5

  10、年护理事故发生次数:0

  11、服务态度满意率:≥90%

  12、整体护理病房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① 病房床位数与岗位护士数之比:≥1:0.4

  ② 护士的职责和分工科学合理,非护理工作不能占用护士人力

  ③ 病人基础护理合格率达到95%

  ④ 护士应用护理程序护理病人,其工作应达到:

  a:入(住)院评估与病人状况符合率≥90%

  b:护理问题(诊断)符合率≥90%

  c:护理措施符合率≥95%,实施率达100%,并进行效果评估

  d:护理宣教计划覆盖率≥95%

  e:护理文书书写与实际护理过程相符(上述各指标应从病人和病历双方面对照检查

  ⑤ 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率≥95%

篇3:PM公司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PM公司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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