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流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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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考勤形式和方法

  1.1 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经理(未配置经理的部门主管)负责、或指定专人管理考勤。各专业、班组由主管或领班负责本专业、班组(班次)的考勤工作。各部门需要更换考勤员时,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员的培训和指导。

  1.2 考勤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如实地负责逐日逐班次的详细记录员工出勤、缺勤情况和休假时间等。每月考勤截止20日,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22日下班前将统计汇总的员工考勤情况与办公室下发的当月电脑刷卡记录核对,无误后送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连同各种请假凭证和加班表等,报办公室汇审。

  1.3 各级考勤员应实事求是、认真地做好考勤工作。发现考勤员、部门经理(主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过失处理;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并认真管理本部门考勤的人员,作为评选最佳员工和优秀员工的条件酌情给予表扬或奖励。

  2.0 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2.1 各级人员请假,除紧急情况外(个人急病看急诊、直系亲属有危及生命和意外事件发生等),一律事前填写《休假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生效。假期满须及时向原批准休假的领导销假,并通知考勤员。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包括以任何借口及手段骗取的各种假期,经发现查证属实的),均视为旷工。

  2.1.1 领班(含)级以下员工请假5天以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5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2.1.2 主管请假3天以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1.3 部门经理(含未配置经理的部门主管)请假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及时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2 各级人员因加班补休,一律事先填写《倒休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生效。其中领班级以下人员,加班补休5天以内应经本部门主管同意,6-10天以内经部门经理批准;10天以上经办公室经理审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主管级以上人员加班补休,在5天以内的经部门经理批准;5天以上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各级人员凡连续补休超过30天时,由办公室向总经理报告,并在批准补休前负责补员接替其岗位工作。

  3.0 工作时间和要求

  3.1 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