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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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加强职工劳动纪律考核,规范科室考勤管理,整肃院规院纪。

  二.范围

  适用于全院员工的劳动纪律考核工作。

  三.内容

  (1)、各科室须有专人负责劳动纪律检查及工作人员考勤,建立健全科室考勤制度,考勤员要如实填写科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表,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人事科。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时间,按时到岗、按时开诊,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干私活;穿工作服必须佩带胸卡,上班时间不得穿工作服买早点或在医疗区进食、不得在工作场所和非吸烟区吸烟。

  (3)、病、事假及其他各种休假须严格按照医院休假管理规定办理手续,紧急情况下可先向科室负责人口头请假,但过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无故脱岗者视为旷工。

  (4)、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值班,必须事先找合适人员换班,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医生因急、会诊需离开值班地点时,须提前向值班护士交待去向。

  (5)、处罚规定:

  a)、当月迟到、脱岗者第1次扣罚人民币20元,第2次扣罚30元,第3次扣罚40元,依此类推;迟到、早退、脱岗时间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半天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当月累计旷工1-3天(含3天)者扣发全月绩效工资,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全月工资及绩效工资等;有迟到、早退2次以上、脱岗1次以上或有旷工现象者,当年年终考核取消评选优秀资格;全年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将按照上级规定处理;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医院有权按照相关人事规定办理辞退手续;合同制职工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处罚条件与在职职工相同,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再续聘;

  b)、违反第二条所规定者,每次扣罚20元。

  (6)、医院人事科、院长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经管科、质控科等有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违纪现象将由人事科按照处罚规定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对科室扣罚管理分,教育无效者交人事科按待岗处理。

  (7)、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四.支持性文件

  市中心医发[2005]59号

篇2:X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某公司劳动纪律考核暂行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公司的施工(生产)经营服务,特别定本暂行办法。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1、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严禁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和打闹,办公时间不得吃食物;

  3、办公时间不得带小孩;

  4、职工有事必须请假。凡不请假而不上班者,或上班后中途溜号者;或迟到时间或早退时间一小时及以上者,均视为旷工;

  5、上班时间不准打牌、离岗睡觉、下棋和赌博;

  6、职工生病或住院必须请假,并交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部门负责制与组织抽查结合的方式。各部门领导要亲自过问考勤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于每天上班后15分钟及下班前10分钟各考勤一次,并作好登记。考勤表要随时备查,全月考勤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二日前报送人事部。

  2、劳动纪律的抽查工作将同公司领导与人事部一道不定期进行。

  四、奖惩办法

  1、职工第一次迟到或早退,给予批评教育;从第二次起,每次迟到或早退扣当月奖金的10%;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及能上能上,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奖金50%;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3、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若发现职工赌博,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每三十二条办理;

  5、职工病假5天不足10天者,扣发当月奖金50%,满10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6、职工事假3天不足5天者,扣发当月奖金50%,满5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7、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并严格管理,如有发现有关部门不严格考勤,或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不进行批评教育和认真处理,扣发部门负责人月奖10%,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8、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将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其他

  1、公司领导、副总的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职工的年休假,严格按照****号文件规定办理,即工龄十年及以下的,按一年工龄一天休假计算;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此休假可作为病、事假期的抵扣)。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

  4、职工病假、事假等期间的工资扣发按****号文件办理。

篇3:集团(公司)劳动纪律考核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条例》。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以集团(公司)广播号声为准。上班号声完到岗,下班号声响完后离岗,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二条:部门经理为考勤责任人,负责部门内员工每天劳动出勤考核记录。公司检查劳动纪律考勤记录时,查到记录不全、不实;一次扣罚50元。

  第三条:员工的休假及享受待遇

  1、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职业(病)疗养、工伤假、丧假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其工资计发按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发放。

  2、员工因病(来自:www.pmceo.com)或非因工负伤,在停工医疗期间(按人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工资的计发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按川府发[1988]170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计算发放。

  ⑴停工医疗期六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75%;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85%;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95%;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工资计算为100%。

  ⑵停工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十年,工资计算比例为60%;连续工龄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65%;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的,工资计算比例为70%。

  第四条:员工凡有下列之一,均属违反劳动纪律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2、擅自离岗、串岗、找人顶岗、干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场地打牌赌搏、吵嘴打架、无理取闹、干扰正常经营管理的工作秩序。

  4、违反公司安全、保密、质量等规章制度,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

  5、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第五条:违纪员工将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一次扣罚20元,迟到或早退5 - 30分钟的,一次扣罚50元,经营管理人员一年累计迟到、早退二次解除聘任合同。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旷工,一次扣罚100元。经营管理人员旷工一次、除扣罚100元外,解除聘任合同。

  3、公司内岗位工作调整,超过三天时间未报到者,按旷工处罚。

  4、部门经理对员工有半天假的批准权限,半天以上经公司经理审批。部门未经公司经理批准,自行安排上下班,一次扣罚部门当月人平10元绩效工资,同时扣罚部门经理100元。

  5、凡上班擅自脱岗、串岗、值班睡觉、一律按旷工处罚。

  6、各种休假、必须履行先部门经理签批,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凡公司查实迟到、早退和旷工员工所补的各种休假证明,一律无效,按规定处罚。

  7、员工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三天(次)给予警告,七天(次)给予记过;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给予解除合同的处理。

  8、触犯刑律的员工,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劳动纪律考核,部门每月25日前报员工劳动纪律出勤月报表。

  第七条:劳动纪律的考核列为月度部门绩效工资奖惩考核依据,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做得差的批评,扣减绩效工资。

  第八条:本《条例》以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如有与相关法规不相符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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