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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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文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本,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你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14

  第八部分其它16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部门职务

  姓名

  签名

  日期

  颁发部门/报告部门

  执行日期/报告日期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

  招标项目

  申请部门

  经办部门

  协办部门

  监察部门

  工程项目

  工程部

  工程部

  采购部、财务部

  审监部

  办公用品

  总经办

  采购部

  财务部

  审监部

  原辅材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

  需求部门

  采购部

  工程部、财务部

  审监部

  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采购部、财务部

  审监部

  服务、咨询等

  需求部门

  需求部门

  行政部、财务部等

  审监部

  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申请书,参与招标工作;

  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资料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安排招标小组会务,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能:参与制作招标文件和资质预审,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六、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负责招标活动法律事项和法律风险管控。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第七条

  招标申请部门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需要,会同技术部门按URS要求,制作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实施计划和实施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核(是否符合URS),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报审监部备案。

  三、招标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办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八条招标的二种方式

  一、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实行公开招标。

  二、无法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由招标小组确定邀请招标。

  即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企业作为邀请投标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技术部门及法务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布。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商务标(企业资质、信誉、业绩、工期、质量、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部分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编制。

  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试剂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其他服务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工程招标内容还要详细说明工程名称、地址、项目所建地理位置、环境、、用地范围、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投标报价等要求,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还应符合按“甲供及暂定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装卸、验收、保管、发放管理程序”的要求。

  第十条

  招标文件的发出与修改

  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方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3日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第十一条

  招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起草招标申请书

  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

  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

  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

  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

  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

  9.供货保障措施;

  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四、编制及发出招标文件

  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法务专员,根据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如需要)。审定的招标文件确需变更时,须经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如需要),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

  经办部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注明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发放情况。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需要缴纳保证金的,由经办部门出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完成交款程序。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根据国家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五、踏勘现场和用户调研

  经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用户调研,

  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需要)。

  六、招标答疑

  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

  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如需要),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须有授权委托书)送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部门,相关部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出具加盖公司章的收文凭证(见附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作为废标处理。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后续开标、议标。

  经办部门负责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签字确认。

  八、开标

  招标工作小组在开标前依照国家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名单。

  开标前3日,由经办部门发出开标会议通知,通知公司参与开标的部门和人员,告知开标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授权的人员主持召开开标会议。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评标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中的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实施计划等进行审查。

  技术标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确保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及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2、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

  3、施工图纸和图纸设计说明;

  4、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

  5、研发设备的技术功能要求和技术参数;

  6、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施工措施;

  技术标评选通过后,进入商务标,即对商务标标书中有关商务的部分,包括商务流程、送货、报价、付款等过程进行评选。

  商务标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

  (6)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

  (7)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投标报价说明

  (9)报价表(又称投标一览表)

  (10)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

  (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1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当地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及安全资格证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与投标单位进行必要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形成>,采用投票方式对投标单位逐一表决,由法务专员见证,工作人员现场唱票,审监部人员监票,按得票多少的规则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十、定标

  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成员集体讨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和商务的综合评价,采用投票方式对逐一表决,按得票多少的规则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定标决议》。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

  在确定中标人后,经办部门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十二、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国家有关机构备案(如需要),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谈判及合同签定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法务专员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具体条款的再谈判,再谈判结果报公司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审核同意后,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果合同实质内容确需变更,需经审监部、招标小组、法律顾问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盖章确认,并填写>。

  合同谈判完成后,经办部门按公司合同管理的相应规定,进行合同报批。一般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可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前,核实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将盖章合同交给对方。

  签订合同后,经办单位3日内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各种押金。

  十四、投标保证金、资料、押金的退还

  (一)需返还资料及押金的的退还程序:投标人将需返还资料退还经办部门后,经办部门核对页数无误、页面整洁后在收据上签上“****已退”确认后,投标人持相应手续到财务部退款。如需返还资料有损坏、丢失部分,档案员视情节在收据上标明应扣除金额,财务人员从需返还资料押金中扣除。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投标人接到退款通知后,经办人在投标人的收据上签字后,投标人持收据到财务部退款。

  十五、文档管理

  (一)招标结束后,经办单位在一周内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标单位)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材料、投标文件等)及公司在招标工作中形成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资质审查意见、招标会议纪要、考察报告、谈判记录、表决表等),按公司文档管理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交档案室保存。

  (二)采购部门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招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二、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电话保密。除经办人电话、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电话外,招标小组成员电话一律保密。

  四、开标前投标文件严禁启封。投标文件交付时要逐一登记,经办部门负责保管投标文件,审监部随时核查,开标时招标文件应密封完好。

  五、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开标至合同签订期间,投标文件、谈判的内容应保密,严禁泄露。

  六、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招标、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严禁接受投标人请客吃饭、送礼。招标过程中严禁与投标人有工作之外的任何联系。

  七、招标人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

  八、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如果发现泄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九、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条件或以未公开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一、不得违规使用标底,不得在开标后修改、增加或减少评标实质性条款;不得违规设定商务标的权重;不得利用暂定价格条款获取非法利益。

  十二、招标文件起草人员对招标文件的正确性负责,技术人员要严把技术关,本着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严格认真的态度编制招标文件。如果发现技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第八部分其它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审监部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篇2:地产集团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促进招标工作出顺利健康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凡本公司报建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特殊情况外,均须按本条件进行招标。

  三、公司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由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招标管理机构的组成

  (一)名称: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

  (二)招标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各部门经理组成。

  二、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一)根据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的法规、制度以及合作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对本公司建设工程招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来自:www.pmceo.com)和具体实施。

  (二)对须由市建委审批开工且须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负责以下各项具体工作:

  1、负责制定工程招标工作计划并报董事会;

  2、编制起草招标文件;

  3、办理有关招标手续;

  4、编制标底、确定招标方式;

  5、组织投标企业报名及考察投标企业;

  6、开标、评标、定标;

  7、报董事会批准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招标工作程序

  一、进行本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凡按规定应实行招标的本公司建设工程,由招标小组到市招标办进行招标登记。

  (二)由招标小组有关人员牵头落实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组织完成拆迁工作,实现"三通一平";

  2、落实建设工程所需外部市政、公用设施条件;

  3、组织有证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施工图预算或设计概算,并向有关部门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

  (三)由公司招标小组牵头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报董事会审核。董事会通过并由董事长签署批准后,由招标小组报市招标办核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2、确定招标方式草案报董事会审查确定;

  3、有材料设备部确定甲供材料范围(包括特殊材料)与设备地供应方式以及材料价差处理方法;

  4、由经管部提出工程款提出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并报招标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核确定;

  5、由经管部编制现行《北京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合同》文本内容需修改和添加的条款;

  (四)由经管部负责编制标底文件后直接报公司招标小组正、副组长及董事会审核,董事长签署后由招标小组报市招标办核准。

  (五)招标小组持市建委有关部门签有"同意招标"的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招标申请书"及招标文件,向市招标办提出申请。

  (六)按市招标办批准的招标方式,由公司招标小组发出招标通知和向拟选择的投标企业发出投标资格预审通知书。

  (七)由招标小组审查投标企业资格并将审查结果报招标小组正、副组长及董事会审核后向市招标办提请审查投标企业的资格,方能确定投标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由财务部落实投标企业的注册合格情况及其他经济性指标;

  2、由经管部审查落实投标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3、由工程部审查落实施工企业承包同类工程的经历;

  4、由经管部与拟投标企业进行经济条件谈判,并报招标小组审核;

  5、投标企业必须书面承诺我方提出的有关条件后方能正式参加投标。

  (八)由公司招标小组向经市招标办核准的投标企业发行核招标通知书。

  (九)由公司招标小组向投标企业分发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并由财务部收取押金。

  (十)由工程部组织投标企业(来自:www.pmceo.com)踏勘现场。

  (十一)由公司招标小组主持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企业介绍招标工程情况,解答有关问题。

  (十二)由公司招标小组负责接收、审核投标企业送交的投标书并编写审核报告。

  (十三)由公司招标小组主持召开开标会议。

  (十四)由公司招标小组进行评标、决标并将决标报告报请董事会审查确定,董事长签署后由招标小组报请市招标办审核。

  (十五)由公司招标小组向投标企业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十六)由公司经管部会同工程部、开发部、财务部负责与中标企业进行合同条款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机董事长审查。

  (十七)由公司招标小组按董事长签署批准底合同条款机授权与中标企业签订正式合同。

  (十八)由公司招标小组会同中标企业持合同正是文本,向市招标办缴纳招标管理费。

  二、招标工作各阶段工作期限

  按由董事会审查通过的招标工作计划严格执行。

  ■奖惩条例

  一、在招标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节约了招标费用和建设成本的个人和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由于在招标工作中玩忽职守、受贿行为给公司造成浪费和损失的,将追究个人或部门的 行政责任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由于在招标工作中的重大失误或泄露标底,擅自启标篡改投标书内容,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将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3:置业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置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

  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

  (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

  (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

  (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

  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二)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由采购管理中心拟定;技术部分要求由项目部拟定,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与项目部沟通以准确确定技术部分要求。

  (三)招标文件拟定后,项目负责人的上级领导应对其进行初步审核。

  第八条法务部审核招标文件

  按照公司在招标采购方面的规定,所有的招标文件在发售前一定要经法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盖章生效。

  第九条发出招标邀请

  我司采用的是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对于项目时间相对比较紧、供应商数量并不多的情况比公开招标更有优势,也不失公平性。根据具体的采购材料,我司一般采取电话邀请或邀请函两种方式来发出招标邀请。

  第十条发售招标文件

  (一)根据我国招标法的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采取的是发售的方式,由各投标人自行自愿购买。

  (二)标书费的多少一般根据招标项目总金额来确定,招标文件一经发售,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标书费概不退还。

  第十一条勘测现场

  供应商有要求勘测现场的,相应的项目采购负责人必须陪同前往。具体的时间行程安排,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应先与项目部沟通后确定,不允许供应商私自与项目部接触。

  第十二条答疑

  对供应商就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答疑,必须使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避免以后出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使本来可能有实力中标的供应商被废标,影响采购的整个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收取投标文件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盖骑缝章,如未未作以上操作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三)收取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用途要提前和供应商解释清楚。

  第十四条开标和评标

  (一)评标的评委必须有项目部、采购管理中心、总经办三方参加,评委的总人数需为奇数。

  (二)开标前必须拟好评分标准,并确定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比重。

  (三)评标应从技术标、商务标两方面评审,由相应的评委分别评比,杜绝腐败隐患。

  (四)开标时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参与开标的各方人员签到表、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表。

  (五)按照技术标得分,从所有的投标人中选出得分前七名。

  第四章商务谈判

  第十五条要求供应商第二次报价

  和技术标得分前七名的供应商联系,要求他们在价格再次下降,并根据最新的报价在剩下的七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五名。

  第十六条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

  和供应商再次联系,要求他们进行第三次报价,并以价格为标准在剩下的五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三名。

  第十七条第一轮谈判

  经过三次报价后,正式进入谈判程序,首先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与选出的供应商进行4次谈判,并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八条第二轮谈判

  在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各项目负责人的直接上级与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的2次谈判,

  综合考虑各供应商在技术和价格上的整体实力,初步确定中标供应商,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九条第三轮谈判

  由部门负责人与初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进行最后谈判,做好谈判增值记录。

  第二十条商务谈判原则

  (一)"毛巾挤水":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后进行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报价的过程为"毛巾挤水"过程,通过这两次报价使采购价格初步下降。

  (二)"毛巾烘干":在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后,开始正式进入谈判阶段,通过"三轮七次"不同层次的谈判,达到进一步降低价格的效果。

  (三)谈判原则:没有计划的不谈判;没有目标的不谈判;没有前后台管理措施的不谈判;不封样不谈判;没有参加招投标的供应商不谈判;没有3家以上供应商不谈判;参与谈判的人对价格没有决定权。

  (四)轮谈判都应体现增值过程。

  第五章合同签订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字

  由我方拟定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并交法务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首先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进行系列的评审我方才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成本降低的机会

  作为采购人员,我们应努力抓住成本降低的每一个机会。合同通过总经办评审后,我方在合同上签字前可以进一步与供应商就价格再一次商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一式4份,采购管理中心、供应商各一份,行政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未中标供应商做好回访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资料存档

  招标采购必须做到"一材一档",存档资料应包括: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清单及供应商编码、供应商资料、谈判增值表、采购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实施后,前期相关规定和制度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执行监督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采购管理中心

  颁发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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