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
航空分公司送票司机工作标准
11送票司机工作标准
11.1上班前准备
11.1.1 0800前到达工作岗位。
11.1.2 将电台打开,天线放在车顶,与调度人员通话调试。
11.1.3 检查车身、车内卫生是否清洁并作相应保洁工作。
11.1.4 检查车辆工作是否正常。
11.2车辆安全
11.2.1遵守交通规则,按要求停放车辆。
11.2.2行车速度最高不得超过50公里/每小时。
11.2.3指定每周一或周二为订送票中心车辆安全日
11.2.4安全日要进行车况及车容检查,对各车辆的主要部件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认真登记检查记录。
11.2.5安全日检查过后要进行一次车辆运行讲评,对一周运行情况进行总结,防微杜渐,确保行车安全。
11.2.6安全日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11.3车辆保养与维修
11.3.1爱惜车辆、精心维护,尤其是换季保养。
11.3.2夏季来临,检查空调,及时维修。
11.3.3冬季来临,加防冻液,备好防滑链。
11.3.4车辆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队长汇报,需要维修时须经上报批准后方可送交修理厂,同时做好维修登记工作。
11.3.5车辆维修时,对于轻微故障,司机要在现场监督维修;对于严重故障,司机要及时通过电话督促尽快修好,以保证车辆尽快投入运行。
11.3.6车辆保养与维修要进行严格登记,每车一本,随时登记,登记内容要完整、清晰,以备随时检查。
11.4下班前准备:
11.4.1关闭电台,把天线放入车内。
11.4.2需存放在售票处的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钥匙交调度保管。
11.4.3所有车辆在停放后要按规定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
11.5夜间值班
11.5.1夜间值班,要注意与保安人员的配合。
11.5.2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吃饭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
11.5.3休息前要按规定停放车辆并做安全检查。
11.6停车费、过路费等单据要妥善保存,月底交队长处予以登记。
注:安全日工作以及各种登记工作由车队队长全面负责
篇2:建筑公司起重机尾车司机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起重机尾车司机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尾车司机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起重机尾车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全面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须取得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4.2起重机应配置专职司机。严禁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不得上机。
4.3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4.4遇到 6 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4.5机上设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4.6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安全技术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4.7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剂料。
4.8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4.9起重作业的准备及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起重作业规定。
4.10起重机司机应做到“十不吊”。
4.11起重机保养工作,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行保养项目执行。
4.12交接班应遵守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且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篇3:建筑公司吊车司机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吊车司机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车司机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吊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中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看报和闲谈。工作中不准打盹睡觉,酒后禁止操作。
4.2动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起吊物体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
4.3驾驶吊车应用控制手柄来操纵,不可利用安全装置来停车。操作中双手把牢控制手柄,不可单脱手或双脱手,以防发生突然情况,不能采取紧急措施。
4.4多人挂钩时,司机只能服从吊运前确定的其中一人指挥小型吊车。但对任何人发出危险停车信号,司机都应紧急停车。
4.5吊车在吊运过程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失灵,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推到下降满档位置,再开动大小车,找安全地方,落下重物。
4.6两台吊车同时吊起一个物件时,应使承载均匀,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保持垂直,同时同步起升或降落;抬杆应保持水平,要专人指挥。
4.7有主、副钩的吊车,应把不工作的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的高度。钩上不准挂其它辅助吊具,不允许两钩同时吊运两个工作物。
4.8在吊运重物件,满载、液体金属或危险品时,吊前要检查一次起升制动器,起吊后要试验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吊运钢水、铁水的起重机起升机构必须设两套制动器,在吊运重物时,禁止调整制动器。
4.9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