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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业主和监理承包商三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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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业主和监理承包商三方关系

  谈业主和监理及承包商三方的关系

  现在的建设工程,一般都通过通过合同形式和法律条文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对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是责权分明的单元体

  在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是三个责权分明的单元体,三方都知道自己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主要工作责任和所尽的义务,并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有质和量的界定,合同一旦生效,就得无条件按此行事。同时,有责就有权,权责相当是企业管理和完成工程项目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

  业主和监理及承包商究竟有哪些责权呢?简单地概括为:业主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委托赖以信任的监理和挑选中意的承包商,在合同的制约下完成自己期望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按合同条款获得必要条件和服务,在接受监理程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监理认可无质量缺陷的合格工程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监理监督业主按期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条款和既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工程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施工管理,使工程项目达到监理满意或认可的程度。监理凭借合同所赋予的权力,站在公正的立场,发出指令和通知,仲裁合同争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最终实现业主委托之责。

  二、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是相互制约的独立体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互不受行政控制约束,各自都有人、财、物的支配实体和法人代表,并在合同上签字画押,经公证机关履行公正手续而合法化。合同对三方都有较强的约束力,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当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影响或损失,就要受到制裁,赔偿或补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合同要求三方各尽其责,严格按合同程序办事,否则将受到惩罚。只要业主未按合同要求给承包商提供工程所需的必要条件和服务,造成施工受挫,或随意变动合同条款,影响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就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如果业主因故无力支付工程进度款,在超过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时间期限,仍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承包商有权宣布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业主还应支付承包商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与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产生亏损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监理以合同条款为依据,行使合同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当业主与承包商发生争端或者一方利益受损,监理可公正地利用判断的权力进行调解,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但无权免除合同所规定业主与承包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承包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一切通过监理,必须在监理的严格监督下进行,必须信守合同,适应监理,才能在激烈的国内外建筑市场立于不败之地。作为业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合理利用监理,通过监理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最终实现其委托监理如期保质地完成建设目标。

  三、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是共同目标的合作体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之间通过合同条款联系在一起,三方权力均衡,既相互制约,又互为关联。业主想用最少的投资尽快获得质量最优的建筑产品,承包商想以最低的成本按期交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并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而监理的期望是早日看到符合质量标准的竣工项目,以实现自己受托之责。尽管三方受各自利益驱动,其侧向目的不太一致,但早日建成合格的建筑产品却是他们的共同目标和利益基础,因而,他们之间又形成了共同目标的合作体。

  合作体是实现共同目标的根本保证,三方都要以积极的姿态,尽可能为他方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以促进工程的顺利实施。

  业主应按合同条款给承包商和监理提供必要条件和完善的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主要包括提供规定的资金,完成前期占地拆迁,动员地方资源,协调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尊重和支持监理,充分信任和依靠监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其尽心尽责完成监理重任。切忌不要直接向承包商发布指令和直接干涉承包商的各项工作,如确有需要也应该通过监理方来进行具体操作。

  监理要以向业主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对整个工程的全过程从严监理,指令和要求承包商按合同程序和技术规范一丝不苟地施工,按期交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来。监理一要严把质量关,二要树立服好务的思想,竭力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实际困难。承包商一方面应主动配合,树立共同创造施工环境的观点。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监理工作和工程质量的统一性,并主动与监理搞好伙伴关系。自觉接受监理,严字当头,加强管理,才能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最终交出一个各方满意的合格工程。如果监理放手不管,质量无人把关,很容易出现质量低劣或根本就不合格的工程,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返工,延误了工期,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承包商不但经济上要蒙受重大损失,而且,企业信誉也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原则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原则

  1、生产和安全统一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是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

  2、“三同时”的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的使用。

  3、“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其它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生产为主。

篇3:施工项目安全监理内容

  施工项目安全监理的内容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至工程的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一、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驻地办审查合格后,报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和资格证以及安全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交底安排计划。

  8、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计划。

  二、审查劳务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责任。

  三、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立即给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总监办和驻地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将监理人员在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

  六、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篇4:园林小品监理控制要点

  园林小品监理控制要点

  (一)叠石(含孤赏石峰)

  1、叠石堆叠应符合设计要求,截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基础开挖土方深度必须至老土,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做到牢固、稳定、密实;基础柱桩、土方尺寸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之内;

  3、孤赏石峰要视空间大小而定;

  4、石质、石色、形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堆叠搭接处冲洗应清洁,石料放置应稳固,纹理走向一致,石料不得有明显裂缝、损伤、剥落现象;

  6、搭接嵌缝必须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勾嵌缝,砂浆宽度应在3-4cm,做到平滑、顺道,色泽与叠石(孤赏石峰)相似;

  7、叠石(含孤赏石峰)在堆叠或竖好后必须做好支撑或拉吊,待砂浆强度达到标准,经监理认可后方可拆除;

  8、叠石(含孤赏石峰)主要观赏面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卧石、点石、顽石

  1、卧石、点石、顽石放样定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卧石、点石、顽石的基础要达到一定的密实度,严防搁撬不稳定;

  3、卧石、点石、顽石放置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卧石、点石、顽石的石质、石色、形状要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5、卧石、点石、顽石的观赏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6、卧石、点石、顽石与叠石(含孤赏石峰)的山脉走向一致,互为得体,相得益彰;

  7、叠石(含孤赏石峰)、卧石、点石、顽石的植物配置要做到少而精、少而美、内涵丰富,耐人品味。

  (三)园路

  1、园路路基挖槽宽、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验槽并签发隐蔽工程报验单后,施工企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路基的垫层道渣、碎石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路基的强度、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砂浆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商品砼必须出具有关商品砼的材料,同时要做好砂浆(强度)试块;

  5、砼路面在保养期内,施工企业必须保护好成品;

  6、砼路表面必须做到洁净、无裂缝、无脱皮、无坑洼现象;

  7、园路面层用花岗石材料铺装,必须做到接缝平顺,缝道合理,间隙、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8、卵石路面嵌砌要均匀,严防脱皮现象;

  9、卵石窄面不能超过3CM,卵石嵌入砂浆深度应大于1/2颗粒;

  10、卵石排列不能过稀,要符合设计要求;

  11、花岗石及其它板块路面、卵石路面都必须做到色彩搭配协调,色差过大不符合质量要求;

  12、侧石:

  1)侧石立卧放置皆可,但必须做到顺直;

  2)侧石的筑边在长5m内,误差不超过15mm;

  3)侧石的弯角接点必须圆滑、严防高低错落。

  (四)花坛

  1、花坛放样定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花坛的基槽宽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槽底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砖砌或石材筑沿(边)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4、砂浆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砖砌面层抹灰厚度、平整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6、贴石要平顺,缝道要顺直。

  (五)花廊(架)

  1、花廊(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花廊(架)基础开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密实度、厚度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监理验槽并签发隐蔽工程报验单后,施工企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砂浆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花廊(架)架体的配筋、绑扎及预留钢筋焊点的连接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花廊(架)立柱、托架梁浇砼时,模板必须牢固、耐压、无缝、无漏浆,模板内侧表面必须平滑;在浇砼前施工企业必须填报验单,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施工企业对浇筑件必须加强管理,固定人员按时浇水,使浇筑件处于潮湿状态,同时做好强度试块试验,该试块必须用钢模制作

  7、养期和强度达到后,施工企业要进行拆模,必须经监理认可,方能进行;

  8、立柱和托架梁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确保架体的稳定,必要时可搭建脚手架实施作业,立柱的垂直度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5mm)范围内;

  9、立柱、托架梁等面层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篇5:园林植物种植前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园林植物种植前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凡列为工程中的种植工作,施工前监理部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如有图纸与实际不符,监理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报告,建设单位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2、调整或清除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原绿地中的植物移出绿地;

  3、施工放样定位时发现树穴中地下管线或上方架空线时,施工必须按规范避让,另选点位,同时填报变更单,经监理认可,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下道工序;

  4、监理部向建设单位索要种植设计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景观图)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和上级批文等;

  5、监理部要督促施工企业对种植地的环境、土质、地下水位、地下管道、建筑与树木、架空线与树木,与其它树木相邻空间等因素作详细调查并制订保障成活的技术措施;

  6、监理部督促施工企业制订用水、用电、交通组织计划;

  7、监理部督促施工企业作好土方平衡计划,落实进出土方和建设弃土的来源和去向,并根据园林小品、绿化工程的进度编制施工计划和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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