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

7420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
  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七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的销售
  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选定中介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

5、办理签约公证
  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
  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
  8、外销商品房转让登记
  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
  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
  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
  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15、销售项目备案
  16、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
  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
  19、办理预售登记
  20、办理转让登记
  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2、楼宇交付入住
  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
三、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综合管理
  25、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26、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
  27、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承租协议
  28、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29、租赁房屋的转租
  30、房屋租赁关系的终止
四、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专项(外地来京人员)管理
  31、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32、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33、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34、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35、租赁双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五、北京市房地产的抵押
  36、抵押权的设定
  37、签订抵押合同
  3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9、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40、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契税
  6、土地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
  9、房产税
  10、城市房地产税
  11、房屋产权登记费
  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
  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
  15、房屋买卖登记费
  16、房屋买卖手续费
  17、房屋租赁审核备案手续费
  18、向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审核备案手续费
  19、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
  20、房屋租赁登记费
  21、房屋估价手续费
  22、房屋公证估价手续费
  23、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24、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第八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
  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
  4、物业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核准
  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

  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
  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
  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
  6、供暖费

篇2: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版)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

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

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
  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七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的销售
  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选定中介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

5、办理签约公证
  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
  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
  8、外销商品房转让登记
  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
  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
  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
  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15、销售项目备案
  16、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
  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
  19、办理预售登记
  20、办理转让登记
  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2、楼宇交付入住
  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
三、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综合管理
  25、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26、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
  27、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承租协议
  28、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29、租赁房屋的转租
  30、房屋租赁关系的终止
四、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专项(外地来京人员)管理
  31、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32、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33、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34、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35、租赁双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五、北京市房地产的抵押
  36、抵押权的设定
  37、签订抵押合同
  3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9、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40、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契税
  6、土地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
  9、房产税
  10、城市房地产税
  11、房屋产权登记费
  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
  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
  15、房屋买卖登记费
  16、房屋买卖手续费
  17、房屋租赁审核备案手续费
  18、向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审核备案手续费
  19、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
  20、房屋租赁登记费
  21、房屋估价手续费
  22、房屋公证估价手续费
  23、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24、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第八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
  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
  4、物业使用、管理、

维修公约的核准
  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

  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
  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
  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
  6、供暖费

篇3:编制房地产开发流程计划作业指导书

  编制房地产开发流程计划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一套科学的网络计划无论在项目管理的前期论证阶段,还是在实施过程中和后期的评估考核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纲领性的地位和作用。只有纲举才能目张,才能使项目中上百个环节高效地有序地协调地工作,达到预定的目标。当项目完成后,这张记录着历次实际进度前锋线和调整痕迹的网络计划图就是一份宝贵的原始资料。它可以对整个项目的进度管理作出评价,也可以检讨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今后的计划管理提供依据。

  2.决策岗位总经理:负责批准计划和批准计划调整。

  主管岗位总经济师:在与总建筑师和总工程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负责落实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的计划编制,优化,过程检查和调整。

  总工程师:在与总建筑师和总经济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负责落实在项目实施阶段的计划编制,优化,过程检查和调整。

  协管岗位总建筑师,总会计师:分别向主管总师提供分管范围内的进度目标和调整意见。

  主办岗位营销策划:负责在标准流程计划的基础上按本项目的个性特点编制双代号座标网络计划,并根据各总师的意见修改完善。

  项目经理: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各总师批示后报总经理批准。

  3.紧前条件和作业持续时间

  根据公司通用的双代号座标网络计划的标准图式和本项目的目标要求,总经济师在土地中标后十天内完成。总经济师和总工程师的主办交接界限为规划方案定稿之后。定期检查和调整的周期通常为一个月,遇紧急情况可以随时检查调整。

  4.双代号座标网络计划的四个要素

  4.1工作要素

  事件的内容称为工作,也就是按需要的粗细程度拆分而成的消耗时间或同时也消耗资源的一个子项目或子任务。在座标双代号网络计划中,采用一根连线和左右两个圆圈来表示某一项工作。圆圈中的编号从左向右依此排列。整个计划中编号不容许重复,所以某号到某号就能代表某一项特定的工作。

  4.2时间要素

  在网络计划的顶端设计一排以一个日历天为单位的横座标,称为时间坐标轴。它的起始原点对应着第一项工作的开始日期,它的终点对应着最后一项工作的结束日期。也可以把原点设计为零,依此以天数后续,那么时间座标轴的最后刻度就表示为项目的总工期天数。

  一项工作从开始到完成需要的合理时间称为该工作的持续时间。在网络图中以连线的长度来表示,其起始端对应着该项工作在时间座标上的开始日期,结尾端对应着该项工作在时间座标上的结束日期。

  两各相邻圆圈之间的时间段称为时距。在关键路线上,时距和工作的持续时间是相等的。在非关键路线上,工作的持续时间小于时距。也就是说在时距里存在一定数量的可利用的时间空间,这段机动时间称之为该项工作的自由时差。在网络图上用波形线表示并对应着时间座标。如何合理利用这段自由时差往往是在优化网络计划时最先考虑的潜力所在。

  4.3逻辑要素

  左侧的工作必须完成后才有条件去完成右侧相邻的工作。同一垂直面内的工作必须同步完成,它们之间没有先后依赖的关系。

  持续时间和时距相同的工作称为关键工作,自始至终全部由关键工作连接起来的路线,也就是线路上总的工作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称之为关键线路。各项工作的次序位置和连线表示着工作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这是网络计划的精髓所在。如果逻辑出现错误,网络计划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可操作性。

  4.4责任要素

  相关的工作可以列在对应部门和岗位的水平线上,使每个部门和岗位清楚地了解自己在整个项目中要按怎样的顺序做哪些工作,每件工作从什么时候必须开始,到什么时候必须结束,其中有没有机动的时间,和其他工作有怎样的相互制约的逻辑关系,等等。便于部门和岗位事先制定操作方案,配合默契地做好各自的工作。便于上级的检查和职责考核。

  5.双代号座标网络计划的编制要点

  5.1确定目标工期和计划工期

  根据对计划执行的信心程度,将目标工期适当压缩后作为计划工期,以便给实施过程中的调整留有余地。

  5.2建立座标系统

  横座标是工期,如果以天为单位,则起始原点是零,终点是目标工期的总天数。如以日历的日期为单位,则原点是项目启动的首日日期,终点是项目结束的日期。

  纵座标是部门和岗位设置。网络计划中所有的工作都能对应纵座标上的具体负责操作的岗位。同时,所有的岗位都能归属在上一个管理层次的责任范围内,而管理层又归集到决策层。

  5.3分解出项目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岗位,限定它的持续时间,明确它与其他工作的顺序逻辑关系。可以预先列出草表,也可以按照限定的条件直接填写到座标网上。

  5.4检查各工作的逻辑关系,所有节点自左向右表示工作的先后顺序,如有部分工作的持续时间不足时距长度的,用波形线补足。

  5.5把没有自由时差的关键工作用粗黑线连接起来,形成关键路线。关键路线的尽端如没有超出工期,可把持续时间相对紧张的关键工作适当延长。尽端如超出工期,则把持续时间尚有潜力的关键工作适当压缩。反复调整到关键路线的尽端正好和工期平齐。重新誊清图式,双代号座标网络计划到此初步完成。

  6.双代号座标网络计划的优化和调整

  6.1事先优化

  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和过高的质量目标,只能三者兼顾,有所侧重,而不可能三者兼得。这是业内人士的共识。过高质量要求的结果会使某些工艺性工作的持续时间延长和材料人工费用增加;压缩工期的结果会导致资源消耗率增高,工作效率降低,从而使成本增加,出现安全和质量事故的概率提高;而削减成本又会打击承揽企业的积极性,诱发偷工减料,减少资源投入,使工期拖


延。计划的优化能使三者兼顾,有所侧重的原则得到充分的体现。

  例如某个项目要求进度优先。我们可以首先在关键路线上选择资源投入率相对较少,持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关键工作着手,看它是否能通过采取增加资源投入力度的办法使持续时间减少。当然这种调整引起的局部工作的效益下降必须控制在尚可忍受和不至于损害全局效益的程度范围内。其次看与它平行搭接的非关键工作的自由时差是否由此变成零甚至成为负数。因为这样会使非关键工作转变为关键工作,而关键路线的路径改变,将导致逻辑关系的变化,在多数情况下,不希望发生这种变化。

  在计划优化后如果仍达不到预期的进度目标,这只能说明预定的要求是不客观和盲目的,需要请示或说服上级领导加以修正。

  6.2过程检查

  在实施过程中会发生各种事先难以预料的事情,使实际进度发生变化。所以定期的检查和及时地调整计划不仅是难免的也是必须的。固定不变的计划只能作为流于形式的装饰品。

  过程检查可以采用前锋线方法,按检查时点从时间座标上的相应刻度起向下画一道垂直线,称之为检查时点基准线,然后再把各项工作在检查时点时的实际进度所达到的前锋点连接起来,形成一条垂直方向的折线,这条折线称为实际进度前锋线。前锋线曲折越多,说明各项工作的同步性越差。其中折线段处在基准线左边的工作进度为拖延,处在右边的工作进度为提前,其幅度可按前锋点到基准线的距离从时间坐标轴上量化而得。前锋线是宝贵的信息资料,应该一直保留在图上。

  经多次的定期检查后,通过对前后两次前锋线的对比分析,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项目未来的进度和变化趋势作出定量的预测。在某个线路上前后两条前锋线所截取的线段长度(天数)除以前后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天数),所得的比值称之为进度比。该比值大于1,小于1或等于1分别表示某线路的实际进展速度与原计划相比是快,慢或者相等。如果保持实际的进展速度不变(即进度比不变),那么就不难预测若干天以后,线路的前锋将要到达的位置。

  需要说明的是,用进度比这种方法预测未来的进度,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同一条水平线路上的不同工作,进展的速度可能很不相同,也就是说某一工作的速度比并不一定可以套用在其他工作上。但是,对于同一道工作,特别是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例如工程的结构阶段),采用进度比预测方法对于指导施工,控制进度将是十分实用可靠的。

  检查在于摸清情况,分析在于找出原因,预测在于掌握趋势,明确责任在于激励岗位的责任感,在这些基础上提出调整意见应该是胸有成竹了。

  6.3及时调整

  调整的原则是尽量使各条线路同步均衡地进展,这不仅是为了确保工期不拖延,对减少资源投入,控制工程成本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6.3.1关键工作拖延的,一定会影响总工期。常用的办法是在后续的各项关键工作中选择一项持续时间相对较长或资源投入率相对较小的关键工作,压缩它的持续时间,这样做有利于减少赶工费用,当然最好不要由此改变与其他工作的逻辑关系,否则容易引起总工期延长。

  6.3.2非关键工作拖延的,如果仅消耗了原有的自由时差,当然无关大局,计划不需作调整。如果超出了时距范围,就可能发生两种情况,一种是后续是关键工作的,那势必引起关键路线的改变。另一种后续也是非关键工作而且可以借用其自由时差进行弥补的,计划也不需要调整。如果不足以弥补的,就要设法尽量压缩它的持续时间,避免使它变为关键工作而进入关键路线。

  6.3.3当关键路线的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提前时,先要确定计划总工期是否也要缩短。打算缩短的,应把后续计划当作一个新的计划重新编排。其中有些工作可以参照以前已证明是合理的稳定的速度比来调整持续时间。要求保持原计划总工期不变的,则可利用这个机会降低资源强度和费用。方法是选择后续关键工作中资源占用量大的或直接费用高的予以适当延长。

  6.3.4对于牵涉面不大的调整有时也采用以不变应万变的做法,可以假设下一次检查时点的前锋线和基准线重合,要求承担各项工作的部门和岗位自行调节持续时间,在下一次的检查时点前达到原计划的同步状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