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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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1/2)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他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

  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三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

  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

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以建设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实测竣工图,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2、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市政类)

  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一)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工程:

  1、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

  2、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非道路同步实施工程。

  4、不包括采用“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

  2、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一份。

  3、1:500(1:1000)地形图两份。(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

  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地形图一份。

  2、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一套。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文件,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

  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

  (一)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

  (二)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

  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

  3、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

  4、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

  5、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5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6、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

  7、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

  (二)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2、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

  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

  (一)在20**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二)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的开口。

  二、申请机动车出入口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

  2、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

  3、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篇2:房地产公司工程报建业务主办岗位职责

  房地产公司工程报建业务主办岗位职责

  (一)对工程部负责,在工程部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委托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市政方案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图、小区内部市政工程图设计;

  (二)根据公司的要求,负责向政府申报项目建设计划;

  (三)负责办理征用土地的相关手续;

  (四)负责办理方案的报批并办理领取各项许可证的手续;

  (五)负责确定征地界限及拆迁范围;

  (六)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参与招投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同设计单位做好委托设计,并办理好设计洽谈;

  (七)根据开发手续流程范围,办理工程前期各种手续及缴费的管理,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工;

  (八)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客户入住手续;

  (九)做好前期开发工程资料的搜集、保管、移交;

  (十)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事宜。

篇3: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房地产公司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公司开发项目取得完整审批手续,以便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审批分四个阶段:征地阶段、工程报建阶段、配套工程报批阶段、综合验收阶段。适用于福州地区的开发项目。

  2、职责:

  2.1对外联络部负责项目审批的各个阶段。对外联络部应该对材料的形式完整性负责任,必须对各部室报来的材料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欠缺的材料并要求补充(时限规定见问责制),如果到政府部门审批环节因为材料不齐全被退回,对外联络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对外联络部有责任指导报送材料的部门,提供符合报批条件的材料,经过对外联络部明确指导后,报送材料的部门仍然发现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责任。

  2.1.2对外联络部应当掌握政府审批手续、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

  2.2设计研发部负责提供报审各阶段所需的图纸。

  2.3工程材料部、监理事业部负责提供施工手续报批材料。

  2.4对外联络部应该对验收、报批反馈的意见,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对外联络部负责跟踪。

  2.5当对外联络部的工作可能影响计划执行时,应当及时向计划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信息。

  2.6对外联络部负责公司资质的报审、年检工作

  3、工作程序

  3.1征地阶段

  3.1.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外联人员应持申报材料到市规划局办理手续,涉及到菜地、林地、国有资产、文物的应同时到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福州市文物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

  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申报材料:报建人员身份证明、公司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用地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批准证书;1:500地形图一式3份。要求在15个工作日完成。

  取得《选址定点意见书》、选址红线图三份,对外联络部将《选址定点意见书》、选址红线图复印件传送设计研发部。

  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规划选址申请表复印件;规划选址红线图;如属长期保护区菜地,还应具备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征用或其他有关文件;取得蔬菜办批文。要求在10个工作日完成。

  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申报材料:立项申请报告;企业财务报表(财务部提供)。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国资局批文

  福州市文物管理局申报材料:用地红线图一式2份(城区1:500,土地成片开发为1:1000)。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文物局批文

  取得《选址定点意见书》后,设计研发部根据选址指标及选址红线委托设计院进行项目总平面图的设计。

  3.1.2申办《土地预审意见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外联人员持以下申报材料向省、市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意见书》。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土地预约申请书、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原件);市规划局核发的《选址定点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公司的资质证明(含金融部门证明)(复印件)(财务计统部提供);与被拆迁或征地单位、乡(镇)村协议书(原件由总经室提供)。

  取得《土地预审意见书》。

  3.1.3申办项目立项:外联人员持以下申报材料向建设局申报项目审批表,后持审批表向福州市计委申报房地产项目立项,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总经室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资信证明;土地预审意见书;选址意见书;市建委审批的申请表

  持项目立项批复及资信证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申请报告、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改文件向外经委申请增项、增资,取得新的批准证书后,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取得项目经营权。

  取得立项批文,将立项批文传送财务部、经营部。

  3.1.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可分为:报批《总平面规划》、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两个阶段。外联人员持以下申报材料向福州市规划局申办。拍卖地总平规划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个工作日;一般建设项目总平8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

  《总平面规划》申报材料

  报建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复印件);选址范围的总平规划图一式6份(总平中如有高层建筑或重要建筑应提供平、立、剖面设计方案图,如有安置房、幼托等应提供单位平面方案图)(设计研发部提供);与原用地单位签定的征地协议书(应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属于批租用地的,提供土地

  合同和市政府的土地批文及用地红线图;若总平面会审经市规划局审定提出修改意见的,二次报建时需提交按纪要修改后的总平面规划图一式6份。

  取得审批盖章的总平图一式3份,将总平图复印件传送设计研发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经营销售部办理《预售许可证》及产权预先登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报建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有关附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选址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大、中型项目);与原用地单位签定的征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500地形图一式5份;勘测院提供的电子数据地形图软盘

  对外联络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一式三份及电子地形图规划红线软盘,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传送财务部,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和软盘传送设计研发部。

  3.1.5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外联人员应持以下材料向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

  申报材料:用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公司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批准成立的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征地资金到位证明(财务计统部提供);土地所属单位交地证明;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电子地形图软盘;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市规划局确定的总平图(原件);立项批文、年度投资计划;与被拆迁或征地单位、乡(镇)村协议书;地形图一式4份。从具备办理条件开始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市政府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征地红线图。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用地必须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事先办妥与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委托事宜后,外联人员会同拆迁单位向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办拆迁冻结手续和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办拆迁冻结手续

  申报材料: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用地批准文件和用地界限图及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委托书(公司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等);委托拆迁的,由拆迁单位出具对拆迁范围进行产权审查、冻结、调查摸底的申请报告。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报材料:产权部门出具的产权审查证明;建设单位与拆迁单位签定的正式委托拆迁合同;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材料(财务部提供);市规划局核准的规划总平图;城市房屋拆迁审批表;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

  申办《土地使用证》:公司在交清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拆平地上物,形成围墙空地后,外联人员向市土地管理局申办《土地使用证》。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拆迁范围内的原土地证书

  3.1.6取得项目批文、拆迁证明、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征地红线图、规划总平图后对外联络部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经营销售部、设计研发部、财务计统部。

  3.2工程项目报建阶段

  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项目,总投资达到或超过50万人民币或总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200平方米的,外联人员均须向福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工程项目报建。

  流程:总平面图画建筑红线放核样方案会审扩初会审施工图审批

  (规划局)(规划局)(勘测院)(规划局)(市建委)(各职能部门)

  3.2.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后外联人员持以下材料向福州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1.1申办建筑红线图

  申办材料:报件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规划》图;市规划局签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经市土地局签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及附件,或原单位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及附件和《房屋产权证》及附件(复印件);经市计委签发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1:500地形图叁份。建筑、管线放核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2.1.2向市勘测院申请放核样

  申办材料:建筑红线图原件;总平面复印件;地下室平面图、地上一、二层平面图;规划红线图原件;征地红线图;电子规划红线图软盘;管线竣工图1套(工程材料部提供);建筑竣工图1套(工程材料部提供)

  取得1.成果报告2.边界、控制点报告3.管线竣工测量报告4.建筑竣工测量地形图1:5005.建筑红线角点(桩)报告;建筑放核样测量成果,其中1、3、5点传工程材料部。?

  3.2.1.3向市规划局申请出3份建筑红线图

  核样单原件;3.2.1.1中所有资料

  3.2.2申办《项目报建表》申报材料:介绍信、立项批文(复印件);工程报建单;规划建筑红线(复印件);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房地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项目报建表

  3.2.3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超过11层的建筑需联审及画红线,由市规划局组织,各主管部门参与审理)申办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明,介绍信;计委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书或计划任务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及附件,或原单位持有的《土地使用证》及附件;《房屋所有权证》及附件(复印件);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附件(复印件);1:500地形图一式4份;建筑设计方案一式2份(联审设计方案份数视情况而定);(设计研发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要求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建筑方案会审纪要,将会审纪要传送设计研发部,设计研发部联系设计院安排扩初设计。

  3.2.4扩初设计联审(由市建设局组织,各主管部门参与审理)

  开发项目用地面积超过0.5公顷、总投资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体建筑在50M以上,须进行扩初设计,并应向福州市建设委员会申报。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申请初步设计审批报告;

  立项批文;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图;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方案会审纪要8份;勘察合同、设计合同1份;初步设计图纸(包括说明)9份(设计研发部提供);

  取得扩初设计批复,将批复传送设计研发部,由设计研发部联系设计院安排施工图设计。

  3.2.5施工图联审(由市建委组织,各主管部门参与审理)

  申办条件:经市规划局建筑方案设计审批或经市建委进行扩初设计审批的各类建筑工程,可申报施工图会审。申报时由市规划局发出联审单,由市建委牵头进行施工图会审。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申报材料:地质勘察报告三套(文字报告、附图、附表、附件)(研发部提供);施工图二套(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研发部提供);建筑图另加两套(研发部提供),专项施工图六套(基坑、钢结构、幕墙及其他特殊结构)(研发部提供);计算资料(电算资料、手算资料、基坑支护计算书、其他工种计算书、补充时程分析)(研发部提供);规划单体红线图(复印件);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复印件);市建委审查委托函;工程预算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复印件);工程勘察成果审查合格通知书;其他职能部门审查意见(人防、消防、环保、园林);扩初批复(复印件);抗震专项审查意见(复印件).一级工程在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二级工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并入施工图审查程序。市建委抗震办(基坑会审)申报材料:基坑自审表一份;地质勘察报告原件;结构施工图(±0.00以下)一套;建筑施工图一套;规划单体红线图及规划总平面复印件各一份;基坑围护计算书一份;基坑设计图纸6套(必须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盖章)

  规划局申报材料:报件人身份证,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外商委托书;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计委等)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书或计划任务书;市土地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用地界线图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附件(复印件);审查中心及科技处盖章施工图一套;消防部门盖章建筑施工图二套;管线综合总平面图及会审纪要;方案会审纪要;扩初会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证》申请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时已填妥)。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建委科技处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审核表;外地设计院入闽、入榕手续;地质勘察报告一套;建筑红线图(复印件);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复印件);立项批文;设计图纸,有初设审批的工程应附批文;勘察、设计合同。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园林绿化指标审核申报材料: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高层建筑需要消防签署意见的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建筑红线图各1份(复印件);绿化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原件2份);地面一层施工图1份(研发部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或规划联系单1份(复印件);规划局审批的总平图(原件)。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环保局申报材料:施工图一套(研发部提供);设计说明、扩初会审纪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材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研发部填写);市规划局划定的红线图(复印件);施工图一套(含建施、水施、电施、结构、设施等)(研发部提供);消防专篇(高层建筑)、水池、泵房系统图、给排水总平面(研发部提供);工程造价预算书(审计部提供)

  市人防办申报材料:计委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全套施工图纸1份(研发部提供);《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查表原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建筑红线图各1份(复印件)。要求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

  3.2.6申办"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及施工图会审"

  申办条件及程序:建筑方案审查通过后,设计研发部应立即和设计院联系安排管线综合平面图设计,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牵头进行"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和施工图会审",福州市电业局、电信局、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煤气公司、温泉公司、有线电视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加审核。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牵头进行"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后,专业施工图报送市规划局审理。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

  申报材料:报件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附件(复印件);市规划局核发的征地红线图(复印件);管线综合平面图及工程管线简介一式8份;(研发部提供);电力咨询报告(总用电量1500KVA以上);

  取得管线会审纪要及批复的管线图

  将管线会审纪要及批复的管线图的复印件传递到工程部及设计研发部

  3.2.7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申报材料:

  报件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或外商委托书);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专业施工图;工程管线综合图;"管线综合平面会审及施工图会审"会议纪要;1:500地形图一式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申请表;有关部门意见或协议;大、中型建设项目咨询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3 施工审批阶段

  3.3.1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外联人员在确认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后应向市建委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的程序共分为工程发包、合同签证、委托质量监督、办理文明安全监察、建筑施工临时排水沉淀池审查和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六个阶段。

  工程发包申报材料:工程项目报建表;市规划局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套勘察设计文件;设计审查联审单;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取得工程施工承发包洽谈会议纪要

  合同鉴证申办材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标准合同

  施工合同由工商管理部门盖章

  委托质量监督申报材料:全套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1份

  办理文明安全监督申报材料:施工企业安全登记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申报登记表(一式4份);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安全管理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上岗证(原件);施工组织设计(1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2份);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

  安全申报表签章

  建筑施工临时排水沉淀池审查申报材料:规划总平图;1:500地形图

  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应提供保险单、预算书、安全监察登记手续、经建委备案的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1份;经市工商局

  签证的建筑施工合同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现场拆迁已满足施工需要,围墙、大门、洗车道、污水沉淀池等已按规定设置;工程发包洽谈会议纪要(预算书、合同、施工图审核意见、工程许可证);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按规定采用商品砼的工程,应提供商品砼供货合同。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对外联络部将施工许可证的副本传递到工程部、复印件传送到经营销售部、财务计统部

  3.3.2用水申请(福州市自来水公司)申报材料:填写用水申请表和工程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介绍信;市规划局提供的《管线平衡会议纪要》;1:500地形图(原件)一式6份;土地局批准的征地红线图及征地批文;建筑物平面布置及给水系统图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申请一户一表的由经营销售部提供客户工行存折帐号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供用水合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水费托收单(已申请施工用水的)。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

  取得自来水公司设计的给水工程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自来水公司提供自来水管线红线图后,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自来水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向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递工程部,然后进行自来水管道工程施工。

  3.3.3用电申请(福州市电业局)申报材料:填写用电申请表和工程委托书;立项批复;施工用电设备清单和容量表;设计单位提供的最终用电容量;规划总平图及建设规模(座数、单元数、层次、用电构成说明),小区开闭所配电室位置(主管局盖章),一式3份;市规划局管线平衡会议纪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委托供电局组织安装送电,通知项目部配合,要求一年内完成。

  3.3.4电信申请(福州电信局)

  楼内管道审核申报材料:规划局批准的管综图、管线会议纪要;各层弱电平面图、弱电系统图;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由电信部门出具的楼内管道审核意见书,传研发部确认。

  管道工程申报材料:填写电信业务需求申请表;电信管线设计委托书;规划红线图(1:500);规划总平图、景观管线总平图、建筑设计图(弱电部分)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地形图3张。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电信公司设计的电信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电信部门提供的电信管线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电信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然后通知项目部配合进行电信工程施工。

  3.3.5煤气申请(福州市煤气公司)申报材料:1:500地形图3份;1:100平面图2份;管线会审纪要;景观管综图、各层建筑平面图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1:100北立面图1份;1:100底层平面图1份。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煤气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煤气设计院提供的煤气管道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煤气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然后进行煤气工程施工,通知项目部配合。

  3.3.6有线电视申请(福州广播电视信息中心)楼内管道审核申报材料:规划局批准的管综图、管线会议纪要;各层弱电平面图、弱电系统图;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有线电视部门提供的楼内管道审核意见书,传研发部确认。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管道工程申报材料:填写业务需求申请表;有线电视管线设计委托书;规划红线图(1:500);规划总平面图、景观管线总平图、建筑设计图(弱电部分)以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管线会审纪要。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有线电视管道设计图,设计图由研发部确认。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由有线电视部门提供有线电视管道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有线电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然后通知项目部配合工程施工。

  3.3.7开口破路申请申报材料:由研发部提供开口示意图;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500地形图一式3份;规划红线图;规划总平图。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至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取得破路证后分发工程部并通知项目部配合。

  3.3.8排水与市政接口工程申报材料:委托书;规划管综图及电子光盘(研发部提供);给排水施工图以及电子光盘;管线会议纪要;填写福州市城市排水管道施工;申请表;地形图3份;室外排水施工监理评估报告(项目部提供)。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取得排水工程设计图,设计图传研发部确认。

  由市政设计院提供排水管道红线图,报规划局审批,外联人员持规划局核发的《排水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联系单》到市勘测院申请放样,到市政管理处进行破路申请,破路证传工程部,通知项目部配合工程施工。

  3.4竣工验收

  3.4.1消防验收申报条件: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消防设备到位之后,可以向市消防支队申请进行消防验收。

  申办材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小区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消防水池、泵房详图、建施图一套、水施图一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传工程部、研发部、物业公司

  3.4.2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申办条件:项目建设用地0.5公顷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项目,在建筑安装单位工程质量已竣工验收评定后,以及按规划要求各项配套建设已完成时均应向建委申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申报材料: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填写《住宅新村竣工综合验收申报表》一式四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体工程施工图、竣工图;质监评定质量等级文件;竣工图纸总平面图;技术验测、试水测试、重大问题已整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论或报告。

  规划局: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总平图,建筑红线图;建设工程放、核样单;建筑单体标准层、底层平面图及剖面、立面图(施工图和竣工图)(工程部提供);工程竣工验收书(工程部提供);建设项目1:500修测图(原图);管线综合会审纪要;管线红线图、综合图、管网总平面图;管线施工图、竣工图(工程部提供);管线建设工程许可证及管线竣工测量报告;总平、建筑红线、施工图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人防办:防空设施设计变更文件,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件、材料、检查记录,防空地下室竣工图,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或缴款凭证。

  土地局:政府用地批文,征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许可证;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土地转交款凭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规划总平图,规划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单体红线图;单体工程竣工验收书(工程部提供);建设项目1:500修测图

  园林局:绿化规划总平图、绿化设计图、绿化竣工图;征地红线图、建筑红线图;绿化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凭证

  房管局:(以下资料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物业托管合同;物业管理基本金交缴总额核定报告;项目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交警支队:规划总平图,交通系统平面图(或建施总平图)、地面一层建施图、停车库建施图。

  城建处:管线综合会议纪要;雨、污水排放接管手续;规划审批的管线总平面图;管线竣工图;道路设计图及竣工图;污水集中处理协议及缴款凭证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及审批意见;环保设施承建单位资质书、环保设施的施工图,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报告及其批复,环保设施工程质量证明;污水接管手续,管线综合会议纪要,污水集中处理协议及缴款凭证

  建委开发处:管线会议纪要;规划总平面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评定表);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经营部提供);

  取得综合验收证书后,对外联络部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通知总经理室、财务计统部、经营销售部、物业公司。

  4.相关文件

  《财务管理制度》(报建过程中有关费用的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福州市建设工程(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简化程序图》

  5.相关表单、记录

  5.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5.2城市房屋拆迁审批表

  5.3土地登记申请书

  5.4工程报建单

  5.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5.6工程项目报建表

  5.7单体验收质量竣工评定表

  5.8住宅新村竣工综合验收申报表

  5.9施工文件报审表

  5.10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查表

  5.11建筑按使用功能分类的面积核算表

  5.12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面积核算表

  5.13建筑消防设计审核表

  5.14建筑装修验收申报表

  编制: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日期:20**年12月26日审核:

  日期:20**年12月29日批准:

  日期: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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