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异地案场管理制度(展厅通用)
一、考勤管理制度
1. 异地案场上班时间:9:00—18:00 ,具体作息时间和值班安排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报公司上级领导审批。
2. 案场经理及当班销售主管应在提前 20分钟到达销售现场,做好准备工作,每日考勤签到在公司 OA系统上完成,不具备电脑考勤条件的由案场经理和主管监督签到。
3. 午餐时间、晚餐时间时间由案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需安排人员值班不得出现售楼处无人现象。销售部所有员工不许在销售现场内吃早、午、晚餐。一经发现,置业顾问每次扣除 10元,销售主管每次扣除30,销售经理扣除 50元。
4. 各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5. 各位员工须本人签到,不得托人或代人签到。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对于代签到者进行经济处罚,被代签者视为矿工。此项制度由销售主管主抓,案场经理对销售主管进行监督,公司上级部门及置业顾问对销售经理进行监督(置业顾问 20元/次,销售主管/50元/次,销售经理/100元每次)。
6. 允许迟到 5分钟以内,超过 5分钟按每分钟3元处于罚款,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
7. 每旷工一天扣除底薪 50元作罚金,旷工两天扣除一半底薪,旷工三次作除名处理。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者,亦作除名处理。
8. 事假前一天应向案场经理书面请假,案场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三天以上请假需报上海销售部审批。
9. 病假需附医院开具的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10.如有急事来不及请假,可先电话向案场经理请假,同意后在事后补假。
11.有看房团来案场,原则上不允许案场人员休息,如原按排当天休息的在接待好看房团后由案场经理安排补休。
12.当月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13.上班时间若有事外出,则需填写《外出单》,交由当值销售主管签字生效后方可离去,来去时间计入《外出单》。
14.为提高工作效率,案场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应填写《加班卡》,交由值销售主管生效后可计入考勤。
15.案场人员在非强销期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经案场经理同意后调休或换休。
16.销售现场考勤每月 31日前由销售主管统计后,交案场经理审核并签字后提交公司。
篇2: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试行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 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 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程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各室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签到和签退。
2、教导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导处、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交教导处登记。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2周以内的,须校长审批;2周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须续假的,必须提供新的计划生育证明。
2、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既有本人书面申请、有学校批准意见、有按时返岗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请假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课或做其他工作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患有重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费用收据,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办理重症病请假手续。
4、校长县外出发,须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1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6、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导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
7、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8、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9、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 假期处理办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请假手续的,按《zz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考核办法处理。
2、病假期间执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仍发放原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篇3:房产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0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项目部、销售处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0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员工应提前15分钟到达,上班时间一到,准时投入工作状态。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4.0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5.0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和罚款50元的处分。
6.0 公司前台接待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告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报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全勤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7.0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8.0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9.0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10.0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11.0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12.0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3.0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常务副总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到达出差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办公室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