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地产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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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二)

  1.0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0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项目部、销售处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0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员工应提前15分钟到达,上班时间一到,准时投入工作状态。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4.0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5.0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和罚款50元的处分。

  6.0 公司前台接待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告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报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全勤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7.0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8.0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9.0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10.0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11.0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12.0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3.0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常务副总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到达出差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办公室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考勤管理流程图

  表1

  员工外出登记表

  年月日

  姓名外 出 时间外 出 原 因回 来 时 间备注

  表2

  员工出勤日报表

  年月日

  部门在编实到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公假旷工其他备注

篇2: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

  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 勤

  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一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 做为处罚。

  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在公司总部上班的员工使用IC卡刷卡考勤。如项目工地或售楼处安装了刷卡机,即刷卡考勤。未安装刷卡机的项目工地和售楼处,在员工到岗后登陆到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上点击考勤。每天上午考勤一次和下午考勤两次。

  上午刷卡时间为: 8:00--8:30

  下午刷卡时间为:上班13:00--13:30

  下班17:30--18:00

  4、考勤处理

  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15分钟以内的视做迟到一次,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15分钟内下班视做早退一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视做旷工半天。迟到和早退扣除工资20元/次;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含)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考勤系统故障未能考勤的表单必须经网络管理中心核实签字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做出勤登记。未考勤的员工未在三个工作日填写表单说明情况,逾期按旷工处理。

  严禁请他人代为刷卡考勤,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将对当事人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注:当事人指带他人刷卡者和请他人代为刷卡者)。公司考勤员如在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将一并予以处罚。

  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监督管理。

  5、对于在网上考勤的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考勤。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按旷工处理。

  6、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二、加 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申请和审批

  1.1 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须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人力资源部须根据加班申请单对加班过程进行抽查。

  1.2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经理提前安排,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1.3 特殊工作原因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1.4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

  2、加班程序

  2.1 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2.2 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2.3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3、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4、外出加班

  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相关表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予加班论。

  5、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6、加班时间结算

  6.1 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30,工作时间8小时。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相应增减。

  6.2 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6.3 各人员加班,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7、销售人员根据销售业绩提成奖金,不予核算加班。

  加班检查

  员工在额外工作时段加班时,人力资源部会作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加班人员在加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时,人力资源部可不予登记该人员当日加班,并在办公系统上作通报批评。

  8、 注意事项

  对于在公司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的人员,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系统考勤,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作相关处罚。

  三、请 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若无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则视为旷工。

  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七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请病假: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病历和诊断证明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一天(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实;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不含三天),须报主管副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提前两天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由总经理直管的部门,部门经理请假时须总经理批准。

  5、员工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结算。

篇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驻公司机关大楼内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总监以上领导

  ②公司司机

  ③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者

  2、员工作息时间及打卡时间: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时间

  早上:8点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时间如有调整,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3、员工每天打卡两次,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员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以上罚款10元;当月累计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4、员工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集团公司员工请假一至二天需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三天需经集团公司行政总监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子公司人员请假需经各子公司经理批准)。请假条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未执行公司请假手续,又未打卡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办法处理。

  5、如员工按时到岗漏打考勤或员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应及时报告其所在部门领导,经核实后,填写考勤调整表。但每位员工每月调整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必须经主管副总审批。考勤调整表应在当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因出差、业务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写考勤调整表由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7、对于公司规定的节假日与公休日仍上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或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计算考勤或安排轮休。

  8、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次数作为公司人才储备、人才晋升晋级的一项考核项目。3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次,取消本人公司储备干部评选资格。3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在公司的晋升晋级及工资调整时取消资格。

  9、迟到罚款将直接在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罚款总额的30%作为公司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台帐,用于奖励劳动纪律好的单位。其余70%由各单位集中管理,可视本人下月表现依据公司纪律银行管理办法返还本人,亦可作为各单位的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支配。

  10、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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