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保安人员奖惩措施
01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
1.考核标准应基于保安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公司的整体目标来制定,确保每个保安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
2.标准应具体、明确、可操作,能够真实反映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例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多个方面都可以纳入考核范围。
02采用客观的评价方法
1.在考核过程中,应尽量采用客观、可量化的指标来评价保安的工作表现。例如,可以通过考勤记录、工作日志、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来收集数据,作为评价的依据。
2.可以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如智能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等,来辅助考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03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
1.考核过程应该公开、公正、透明,避免出现主观臆断和偏见。考核者应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意识,不得对任何保安人员存在偏见或歧视。
2.可以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如自评、互评、上级评价等,以多角度、全方位地评价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
04及时反馈与沟通
1.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保安人员,并与他们进行充分的沟通。这有助于保安人员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考核者应与保安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鼓励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考核标准和方法。
05建立奖惩机制
1.根据考核结果,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和激励,如晋升、加薪、表彰等;对表现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进行约谈、整改或调整岗位等措施。
2.奖惩机制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保安人员都清楚了解奖惩标准和程序。同时,应建立申诉机制,允许保安人员对不公正的奖惩结果提出申诉。
06加强培训与管理
1.对保安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这有助于保安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07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保安考核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这有助于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采用客观的评价方法、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及时反馈与沟通、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培训与管理以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措施,可以确保保安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这将有助于提升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篇2:物业保安培训:奖惩制度
物业保安培训: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著。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 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三、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四、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五、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六、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七、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篇3:初中(学校)保安队奖惩规定
初级中学(学校)保安队奖惩规定
为切实抓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工作中的岗位意识,激励踏实上进的工作态度,规范保安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学校规定和队内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负责地完成岗位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其他活动,鼓励保安队员积极参与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鼓励积极主动地工作。
4.服从学校工作大局,规范值班行为,提倡服务精神。
5.规范着装,爱护器材,搞好卫生,精神饱满。
二、奖惩规定
1.学校对保安队员的以下工作进行奖励
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奖励条例,有下列应给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奖(按段发放):
(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尽忠职守,多次受到上级表扬者;
(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灾害,及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
(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
(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
(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
(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影响较大者;
(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
(10)学校财产无被盗,师生进出无失误,保安员无责任事故,学校每学期对保安队员发安全奖。
(11)保安员及时发现学生在学校内翻越围墙、破坏单车等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予以奖励。
(12)其他有功行为。
2.学校对保安队员的以下工作进行处罚
严重违反纪律,学校将依据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其他情况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以下情况,将予以罚款:
(1)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和顶撞上级领导者;
(2)在上班时间内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擅离岗位者;
(3)消极怠工或谣言惑众者;
(4)未经允许随便动用学校的物品者;
(5)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等;
(6)招惹、参与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损坏器材设备和学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时参加早训者;
(9)遇见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职责,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如违犯本条例者,罚款50-200元,重则辞退,如违反法律法规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以下情况有两项以上者,将解除合同:
1.两次以上因违纪被罚款;
2.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重大失误的
3.违反学校其他规定,造成不利影响的。
以上规定为暂行规定,学校将视情况变化予以修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