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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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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产公司关于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部:

  为了统一和规范各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特通知要求如下:

  1、工程类合同包括咨询服务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

  甲供材料(设备)合同,经济合同部制定了相应的合同计价模式及付款条件(详见附件1),各项目均需按此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应按招标采购的授权额度,分别签报采购工作小组或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2、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类款项,如特殊情况下需要提

  前付款等,主办部门需与对方协商确定相应的条件,报事业部批准后,方可付款。审批流设置:

  主责人--项目预算组--项目工程副总、经济合同部、财务部--项目总经理--崔月明--陈润福

  3、变更洽商原则上不进入产值报量,统一在结算款中支付;

  如发生大额变更洽商,需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此部分费用付款方式进行约定后,方可支付。

  4、暂估价合同,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前,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及合同计价原则进行施工图预算的计量与核对工作,并以核对后得出的预算价(以下简称"合同预算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在甲乙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合同预算价也可以甲方委托咨询公司出具的初步结果为准。合同预算价并非最终的工程结算总价,而仅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工程结算总价需待竣工结算完成后,以审计最终确认的金额为准。[此条款不是所有的合同均能执行,我们的要求是尽量按此执行,如果部分垄断行业无法按此要求执行或暂估金额风险不大的非市政合同中就可删除此条款。]

  2.要求双方进行施工图预算的核对,目的是使我们在付款前做到心中有数,实际操作时,我们不一定要求双方核对后均能盖章或签字,核对后也不一定所有的合同均要签订补充协议来修改合同价,只是对发现暂估合同价偏差较大的才签补充协议来修订合同价。

  5、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各类索赔分摊及代收代付费用的管理,做好证据留存,计入工程结算;相关费用在进度款及结算款中及时扣回。

  6、加强维保索赔证据的留存,相关费用从责任单位维保款中扣回。

  7、确保取得发票的真实性

  各公司各部门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对发票的真伪性负责。 财务人员应对取得的每张发票进行复核,并通过电话、税务局网站或发票上注明的其他查询方式查询发票的真伪,一经发现假发票, 业务经办人员须负责尽快更换,财务人员有权拒付相关支出。

  8、确保取得发票的有效性

  (1)各类发票只能在其适应的业务范围内开具,超出范围无效。

  (2)发票日期要与业务日期相符,对于发票上标明有效使用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内开具,过期作废。

  (3)收款单位必须写公司全称,发票大小写金额必须保持一致。

  (4)发票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按照税法规定建筑业营业税必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完税,各类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外地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发票。

  (6)如有合同的,发票开具方应与合同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7)凡业务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请各项目部按以上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经济合同部

  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篇2:建设集团关于做好催讨工程款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紧急通知

  建设集团关于做好当前催讨工程款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紧急通知

  **建[20**]第21号

  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今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受国家政策调控的作用,销售情况处于低迷状态,部分开发商因销售原因而导致资金回笼速度趋缓,因此,加剧了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严重程度。

  目前已近年末,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是本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工程款被拖欠将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构成严重威胁和影响。针对这一现象和问题,经公司领导开会决定如下:

  1. 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必须把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作为贯彻“***”重要思想,落实总公司指示精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早安排,认真落实。要在制订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的同时,明确资金的来源并加以保证。

  2.要认清当前资金紧张的严峻形势,及早组织力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顺利进行。

  3.请按工程项目认真填写《拖欠工程款情况表》于20**年12月底前上报总公司,杜绝发生农民工因工资问题的*事件。

  4.要认真做好劳务分包款的结算支付工作,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里,对个别人的不合理要求要冷静处理,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决不能采取过激的做法引起事端。

  附:《拖欠工程款情况表》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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