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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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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每个月25 日至月底或其他规定的时间,承包商申报本月完成工程量,填报《中间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汇总表》等有关表格,说明承包商认为这个月他应得的有关款项。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全面审核,修正或删除不合理的部分,计算付款净金额。

  3、监理工程师在计算付款净金额时,应扣除该月应扣除的保留金、预付款、违约金等。若净金额小于合同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小限额时,监理工程师不需开具任何付款证书。

  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和审核的工程款项,签发《工程结算审查表》,报送业主。

  5、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避免由于支付款项拖延而引起的索赔。

  6、工程款支付的条件

  (1)质量合格是工程支付的必要条件。

  (2) 符合合同条件。

  (3) 变更项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通知。

  (4) 支付金额必须大于期中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

篇2:现场监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执行。

  2备料款及备料款扣回按合同执行。合同无规定时,备料款的起扣点按下式计算:

  T=P-M/N

  T-起扣点P-合同总价

  M-预付备料款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3进度控制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月进度统计报表,并会同质量控制工程师到现场逐项核对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量报表,然后提交投资控制工程师。

  投资控制工程师对照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计算应支付工程款(扣除应扣备料款)意见,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签发付款凭证。

  4监理单位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及设备明细表中计算的各项工程数量计算,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不支付价款。

  5下列情况,可在签发付款凭证时予以调整:

  5.1.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费用增减;

  5.2.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5.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5.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6应严格按照价款结算总量,不得超支工程款。

  一般在支付合同价款95%时,应停止支付,按合同留足保证金。

  7设备、材料价款支付按合同执行,但应有监理工程师签认,并作好台帐;

  8监理单位应主持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决算。工程结束时,做到帐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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