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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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10分)

  如属于本部门岗位之间与其他部室、办事处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而导致延误工作,根据问题性质扣3-5分。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5-10分。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10分)

  如在上述活动中达不到上级行的要求,在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 (10分)

  如会议组织不好而造成工作影响的,扣3-5分。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10分)

  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漏洞,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10分)

  如本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协调不好出现工作失误,根据情况扣3-5分。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0分)

  如出现延误工作现象扣3-5分。

  (二)副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50分)

  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面达到100%)少检查一次扣10分;安全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肃、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处理不果断,对该罚的不罚,该处分的不能提出处分建议,对检查时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没发现一次扣10分;对各种自卫器械、报警设备、消防器材、运钞车等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达标或失修,存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不督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扣10分;未对持管枪人员进行审查考核或用人失查发现员工有问题没有采取测试扣10分;

  未经上级行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守库、持枪、押运扣10分;

  对上级行下发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及时落实,导致违规现象发生一次扣10分;

  在上级行组织的各种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隐患和漏洞并进行通报者一次扣10分;被上级行表彰一次奖10分。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

  (10分) 各种报表、材料漏报、迟报或报错,每次扣3-5分。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10分)各种责任书的签订要及时到位,各种检查按规定进行,不及时签订各种责任书、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扣3-5分。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10分)如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出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

  (10分)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瞒报、不及时处理的,扣3-5分。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10分)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  (10分)

  如考察不实造成影响的扣3-5分。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  (40分)

  如把关不严出现问题扣5-10分。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 (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三)、人事干事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及劳动保险的发放、收缴工作。 (4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3-5分。

篇2: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

  总体要求: 通过明确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为小区的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

  管理服务标准

  一、客户服务

  总体要求:服务有效投诉少于5%,处理及时率100%;业主满意率80%以上。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服务时限。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3、对业主的投诉及时回访,回访率100%,并件件有记录。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房屋完好率大于等于98%;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等于95%;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巡检。

  (1)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做好记录;

  (2)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

  (3)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

  (4)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房屋。

  (1)装修管理。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在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备案登记时,对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的内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修改意见;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油漆粉饰。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1次;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铸铁污水管、水管等应3年油饰1次;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3)建筑物外立面。本小区建筑物外立面原则上每8年粉饰1次。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2、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1)给水设施,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等运行正常,出现问题随时处理。(2)排水设施。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3、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所有供配电设备运行正常,没有人为故障。

  4、智能化系统

  设备运行正常,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反应灵敏,异常情况及时检修。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6、电梯运行与管理

  (1)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2)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进行1次全面调整和测试,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

  (3)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

  (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后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并尽快设法解救乘客。

  7、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1)保持本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2)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

  (3)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4)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三、清洁管理

  总体要求:内外环境整洁,没有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一般管理。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周用干净的抹布擦抹2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月擦洗2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磨石、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灯具每季擦抹1次。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避免在客人多时清洁电梯,若有人乘搭电梯应暂停清洁工作。

  3、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4、道路保洁,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路边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5、标识、宣传牌、雕饰、信报箱保洁,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张贴。

  6、休闲及绿化带保洁,外观整洁,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7、垃圾桶、果皮箱保洁,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8、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9、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灭鼠:每季进行1次。

  五、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园林绿化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美观,花草树木长势良好,符合季节气候特点,没有人为毁绿损绿事故。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草坪。成活率在95%以上,生长茂盛;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无病虫害;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长势强,生长超过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树木枝干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缺株;树林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上下部枝叶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统一划齐,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

  3、花坛。花卉长势良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造型优美,无枯枝,无病叶。保持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的清洁卫生。

  4、人工水系、喷水池,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四周安全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六、安全防范

  总体要求:阻止或减少刑事案件,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或较大治安案件。公安部门鉴定小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主要原因系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配备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文明,仪态良好。

  2、门卫。本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主出入口24小时至少有2人有值班看守,本小区人员车辆凭卡进入,外来人员应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杜绝未经受访业主同意的其他人员进入;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巡逻。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

  (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

  (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3)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

  (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5)组织恢复生活秩序。

  5、其他防范措施。

  (1)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2)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3)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4)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5)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七、交通、车辆管理

  总体要求: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避免交通事故,不因车辆停放和行驶的原因损坏绿化、其他设施。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过夜或临时停放位置进行引导,保持车辆行驶通畅。停车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

  2、在交警部门协助下在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划定禁止车辆停放的区域。杜绝车辆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

  3、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4、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

  5、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6、杜绝外来车辆进小区停放过夜。杜绝非小型机动车停放过夜。

  7、对业主违反业主公约和小区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八、消防管理

  总体要求:设施齐全,标识清晰,使用功能良好,防止火灾责任事故。

  具体要求:

  1、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3、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九、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3、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篇3:物业公司收费考核办法

  物业公司收费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准确无误,杜绝收费不开单等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各收费岗位,由督导室负责检查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一分部负责检查考核实施。

  第二章 收费岗位及项目

  第三条 经营部收费岗位:千卉俱乐部前台。

  收费项目:千卉俱乐部、**少年宫、千卉街市(交财务一分部)、**地产、**邮政所、**商务代理中心、代办蓝印户口、各对外合作经营网点及各场地出租的费用。

  第四条 督导室收费岗位:收费组收费处。

  收费项目: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条 保安部收费岗位:指挥中心缴费处及车辆出入门岗处。

  收费项目:汽车固定车位管理费、汽车固定车位停车证工本费、车辆出入IC卡保证金、汽车月保费、汽车临时保管费、摩托车月保费、摩托车临时保管费及自行车保管费。

  第六条 服务中心收费岗位:集团财务一分部办公室

  收费项目:装修押金、各类证件工本费、材料费、维修费。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一节 经营部收费管理

  第七条 当值收费员到公司仓库领取"经营部收据"及"千卉俱乐部各类有价消费卡",然后到财务一分部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在使用完毕时,应即时申领、销帐。

  第八条 当值收费员在使用"经营部收据"及"千卉俱乐部各类有价消费卡"过程中,因书写或印刷错误等造成消费卡与收据作废的,作废收据必须一式三联齐全,注明"作废"字样,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上报财务一分部。

  第九条 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不开单、不收费,私自接待顾客消费。

  第十条 当值收费员根据收费项目及集团公司批复的"穗金物司办字[20**]第017号"文件与公司批准的**少年宫、**商务代理中心、千卉街市的收费标准,直接收取现金,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给对方。

  第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两名,一名开单,另一名收取现金,严禁由同一人兼办。

  第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应书写整齐,字迹清晰,一律使用签字笔,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

  第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严禁涂改。

  第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严禁缺页、缺号填单。

  第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在认真填写好收据后,再按收据号码顺序做好流水帐登记,以待查阅。

  第十六条 **少年宫老师每月最后一天将学员流动表及收费情况报部门经理。

  第十七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在每月19日抄取水电表读数,核算费用后与各档口租金一并打印收费单据,于当月28日派单,并在下月28号前收齐本月费用。

  第十八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每日17时前将收费情况,填写"内部缴款单"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于当天下班前携现金与票据一并到财务一分部交纳,并由财务收款员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地产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第二十条 **地产专职工作人员按照《租场协议》或《租赁合同》约定,负责公共场地出租及各商业网点费用的催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地产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代收、代交、代管客户费用。

  第二十二条 **邮政所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收取"邮政延伸服务费"及"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当值工作人员须每天下午15时与邮政支局邮车交接当日邮件。

  第二十三条 **邮政所、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每天下班时,将公司收入款项统一交千卉俱乐部当值收费员,当值收费员开具收据给邮政所、商务中心当值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须凭各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商务代理中心服务凭条"原件办理相关业务,并详细登记。

  第二十五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每半年做一次集团内部所有文印费用的转帐工作。

  第二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每天下班时,进行现金与单据、流水帐的核对工作,准确无误后,填写一式两联内部缴款单,经部门主管核查并签名确认后,将现金与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内,密封后在值班保安的监督下,于当晚24点30分前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

  第二十七条 每天下班前当值工作人员将各区域所交费用汇总后,统一填写日报表于次日早上班时报部门经理核查。

  第二十八条 各区域当值工作人员每月最后一天填制月度收支报表,由集团财务一分部核帐签字确认后,报部门经理复查,以便及时掌握当月收费情况,并报公司领导。

  第二节 督导室收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 督导室收费组专设现金收费管理员两名,一名负责开单,另一名负责收取现金,严禁由同一人兼办。

  第三十条当值收费员须到财务一分部领取收据或发票,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方可正常使用。

  第三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收据或发票时,应书写整齐,字迹清晰,一律使用签字笔,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

  第三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使用收据过程中,因书写或印刷错误等造成收据作废的,作废收据必须一式三联齐全,注明"作废"字样,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上报财务一分部。

  第三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收据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严禁涂改。

  第三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物业服务费(经物价局批复)或垃圾处理费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现金时须登记《现金缴费台帐》一式两份,每天下班时交财务签字确认后,财务一分部留存一份,收费员存档一份。

  第三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每天必须在17时将当天收取的现金交财务一分部;节假日在17时30分将收取的现金封袋后,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三节 保安部收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 当值收费员每半年收取一次汽车固定车位管理费(经物价局批复),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三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到公司仓库领取车位"停车证",并加盖停车证编码章,方可正常使用。

  第三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在办理停车证时,须由购买固定车位的业主凭集团财务部收款收据方可办理,并收取工本费20元/张。

  第四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办理固定车位车辆、月保车辆IC卡时,须收取保证金100元/张;临时保管车辆不收取IC卡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每月25日-下月5日办理汽车、摩托车月保收费,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四十二条 固定车位、月保及临时保管的车辆,由停车收费系统自动计时,须刷IC卡方可出入。

  第四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收取汽车临时保管费时,汽车停放30分钟内予以免费,30分钟以上12小时以内按1次收费(即10元),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按2次收费(即20元),以此类推。

  第四十四条 各类军警军、消防车、押钞车、救护车、粤O牌车、邮政车及水、电、电信、煤气等车辆予以免费,不需刷卡。

  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车辆均予以免费,不需刷卡。

  第四十六条 停车收费系统若因停电或其它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当值收费员开具一式两联记录单,一联交车主,另一联由当值收费员留存备查。

  第四十七条 车辆出场时由当值收费员验证IC卡是否有效,核算交费金额,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四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在接到车主挂失固定、月保车辆IC卡时,在30分钟内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予以注销,重新办理,并收取IC卡工本费100元/张。

  第四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接到车主挂失临时保管车辆IC卡时,须收取IC卡工本费100元/张,并按最低24小时(2次)收取费用。

  第五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补办完遗失IC卡后,需由当值保安员严格核实车主有效证件并详细记录车辆牌照、车辆名称等后放行。

  第五十一条 办理了月保手续的摩托车每次出入时,当值收费员须查验月保摩托车当月的交款收据,方可放行。

  第五十二条 摩托车出入口当值收费员放行摩托车入场时,须开具一式两联记录单,一联给车主,另一联由当值收费员留存备查。

  第五十三条 摩托车出场时,当值收费员按记录单时间段进行收费后,由当值保安员放行。

  第五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收取摩托车临时保管费时,日间保管时间为8:00-18:00,每次收费2元,夜间保管时间为18:00-次日8:00,每次收费2元;在两个时间段内停车,每次按最高3元收费,在三个时间段内停车,每次按最高5元收费,以此类推。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五十五条 收费员每天实行三班制收费,每班次收费员在下班时须打印本班次收费清单。

  第五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在下班时须将所收现金、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密封后,于下一班次收费员上班5分钟内投入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五十七条 在自行车入库时,由当值收费员收取停车费,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给对方。

  第五十八条 在自行车出库时,由当值收费员查验有效凭证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条 收费员每天实行三班制收费,当班次收费员在下班时须将所收现金、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密封后,于下一班次收费员上班5分钟内投入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四节 服务中心收费管理

  第六十条服务中心装修、维修、办证原则:先交费后办理。收费标准按照公司制定的**花园《住户手册》中及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当值工作人员在接到装修、维修、办证申请时,先对申请项目及所需材料报价,双方确认后,由申请方到集团财务一分部交费,工作人员凭交费单据办理。

  第六十二条 节假日有申请需交费时,由申请方到公司督导室收费处或中国银行**花园储蓄所交纳。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六十三条 所有收费岗位必须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二)挪用、私吞公司营业款的;

  (三)做假帐,欺上瞒下的;

  (四)所收费用迟交或不交的;

  (五)收费不开单或多收少交的;

  (六)无公司财务加盖公章而使用票据、消费卡类的;

  (七)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胁逼或诱骗客户消费,并从中获取利益的;

  (八)所有收费必须由规定岗位收取,其它岗位及个人擅自收取的。

  第六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未按时申领、销帐收据或与财务申领清单核对不符的,每次扣罚50元。

  第六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未按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多收或少收;未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票据,扣罚当事人1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100-3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六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现金过程中,因解释不清,引起业主投诉的,每

  次扣罚30元,投诉至集团公司,每次扣罚100元,部门经理50元。

  第六十七条 所有收费项目有代收、代交、代管费用的,每项扣罚当事人100-300元,部门主管50-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降工资一级至除名的处分。

  第六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或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不开单不收费办理有关手续的,扣罚100-3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2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六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私自打折少收费或让无效票为有效票的,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100-3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七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开单收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

  (一)填写单据及各类有价消费卡错误,造成作废的;

  (二)单据由同一人签字的;

  (三)使用非签字笔开单的;

  (四)书写不工整,字迹不清楚,无法正常识别的;

  (五)有涂改现象或印刷错误等未作废的;

  (六)未做流水帐,流水帐上登记顺序不一致或有缺项的;

  第七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所填单据大小写金额不相符或单据不齐全,有缺漏又无法弥补的,除按所填最大金额赔偿外,每张单据扣罚填单人50元。

  第七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有缺号、缺页而填单的,除按填写收据金额赔偿外,每张单扣罚100元,部门主管50元。事实不清,经查实问题严重的,给予当值收费员处以降工资一级至除名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至300元;扣罚部门经理300元,扣罚主管领导150元。

  第七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未如实填写住户卡号码、消费项目、消费时间,每项扣罚50元,部门主管10元,引起投诉的,每次扣罚100元,部门主管50元。

  第七十四条 **少年宫老师私自允许未交费学员上课的,每发现一个学员,扣罚老师300元,部门主管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七十五条 **少年宫老师未按时汇报学员情况,多报、漏报或不报的,每项扣罚老师3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六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未按时抄录水电、打印派单、收取费用的,每项扣罚30元,部门主管1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七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未凭"商务代理中心服务凭条"办理各项业务,每次扣罚30元。

  第七十八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转帐不及时、不准确的,扣罚3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在封装交款袋时,"内部缴款单"未经部门主管签名确认、装袋不一致的,扣罚50元。

  第八十条当值收费员未将交款袋按时或未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内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扣罚100-300元;降工资一级;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部门主管分别处以:扣罚300元;降职、降级。部门经理分别处以:行政警告;扣罚300元;降职、降级,主管领导扣罚200元。

  第八十一条 各区域当值工作人员未按时做日报表、半月报表、月报表,未到财务一分部核帐,每项扣罚当事人50元,未报公司主管领导的,扣罚部门经理50元。

  第八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对各收费系统不能正确熟练使用,致使收费系统出现故障,除赔偿外,每次扣罚50元。

  第八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班次交接登记不清、不全的,扣罚当值收费员30元。

  第八十四条 保安部当值收费员对停车收费操作程序不熟悉,扣罚50元。

  第八十五条 各收费管理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收费岗位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收费岗位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收费管理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收费管理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八十六条 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以上扣罚金额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八十八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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