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商场商业策划招商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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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商业策划招商代理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___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就前期策划、招商代理"君悦时代"商场(以下简称"该商场")事项,经与甲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理标的之基本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君悦时代"的商场部分位于临沂市解放路____________号,由地下1层及地上1至4层组成,预计租赁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部门的测绘报告为准。

  2、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主动、及时提供与该项目前期策划、招商工作相关的技术及法律文件资料给乙方,以利于策划、招商工作的顺利。

  甲方将正式委任一名负责人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甲乙双方的工作进行协调。甲方和乙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事宜均以此专人统一口径后与乙方沟通的内容为准。甲方如需调换此专人,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现场招商中心,负责招商中心必要的设施运行费用、办公费用等。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确认的招商计划(以下简称"招商计划")及租金底价进行招商。若客户要求的价格等于或高于招商底价,则乙方有权与客户允诺成交,若低于招商租金底价,则需由甲方最终书面确认,方可允诺成交。

  为保证本项目招商目标的顺利实现,甲方应按__"预期总租金额"的________%制订招商推广费用预算,该物业之招商推广费用支出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媒体广告、软性推广、异地推广、现场布置、楼书和宣传品制作、发布、邮递费用、模型费用等。乙方负责按照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招商计划提供每阶段推广方案及预算,最终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所有对该物业宣传包装的文字、图片,均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不负责接待客户,所有客户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接待、确认和谈判,但由甲方办理有关预租合同、租赁合同的最终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时负责收取客户定金、租金以及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对该物业的整体布局、内外部环境、工程进度、房型和房屋内部结构、经营业态等一切有关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乙方将依据对该物业的经营业态定位,向甲方提供该物业整体招商策略及招商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乙方须单独就该物业地下一层、地上一层至四层向甲方提交招商计划,供甲方审核批准,并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招商计划进行招商。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审核同意的招商计划招商。

  乙方应主动、及时提供广告方案、招商中心包装方案、户外看板(POP)、灯箱旗帜、横竖幅招商文案。

  乙方应主动、及时提供宣传策略(SP、RP)制定,推广创意稿、单片、平面稿等。

  乙方应主动、及时提供广告计划表(行程表、预算表),媒体版面、报章杂志软广告方案提供、展板、平面效果图等制作。每月底提交下月广告计划(含预算)供甲方审核。

  乙方将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网络,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联络适合该物业的经营商家。

  乙方应成立招商小组进驻项目招商中心,负责接待所有来访商家并做好登记工作,依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接待、确认、谈判和成交。

  乙方应当配备一名招商经理负责与甲方沟通有关具体招商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客户的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随意对客户承诺,如客户提出附加条件,乙方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就外部市场及该物业招商情况与甲方进行招商例会。招商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甲方临时召集,会议由乙方主持并作记录,会后由乙方制成会议纪要给与会各方。

  未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均不得使用或泄露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资料。

  三、前期策划费、招商代理费支付标准与方式

  1、乙方完成前期策划方案后,经甲方审核通过并开始实施,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贰拾万元人民币。

  2、招商成功的标志:客户与甲方签订预租合同后,甲方收到签约客户自行支付首期租金,合计不少于一个月租金。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完成招商指标如下: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完成该物业面积50%,客户与甲方签订预租合同并自行支付首期款,合计不少于一个月的租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完成该物业面积85%,客户与甲方签订预租合同并自行支付首期款,合计不少于一个月的租金。

  4、当乙方按时完成该物业招商面积50%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当乙方按时完成该物业招商面积85%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6、在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实有效的发票。

  四、招商管理

  1、客户接待

  乙方应负责接待所有类型的客户,并做好客户登记工作。

  2、客户登记

  乙方应在客户接待的当日根据当日客户接待的情况填写《客户确认表》一式二份,并在每日下班前由双方各自确认并保存。

  3、如客户由于自身原因退定,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没收客户定金或收取一定的违约金,该款项甲、乙双方各得50%(定金是否退还客户,应由甲方根据相应法规决定)。

  五、招商后勤

  甲方将委托一家有丰富房地产经验的律师行为该项目制订所有招商相关法律文本及流程,该律师行同时负责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相关问题的解答及法律手续的办理。

  六、合同解除及终止: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中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书面要求违约方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若在整改期限内违约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佣金,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而未付招商佣金之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赔偿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赔偿款。

  八、免责条款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九、通知

  合同的任何一方所发出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所指定的地址: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如果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有所改变,应随时按照合同约定,以书面通知对方改变后的通讯地址。一方未履行事先通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商场外观、内部公共区域的装修标准,乙方将根据商场定位经营业种的规划提供方案,甲方应予配合。所涉及的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与客户签订预租合同后,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持预租合同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

  3、该商场的委托经营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十一、附则

  1、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为不可分割之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或无法协商,则任何一方有权向该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______乙方: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签章)(签章)

  授权代表: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

篇2:全程营销招商代理合同

  全程营销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代办"_______"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_______"项目的全程营销代理商及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全程营销及招商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_______

  2.2 项目位置:_______

  2.3 委托代理内容:商务写字间

  2.4 销售面积以______市产权监理处核定的预售面积为准,销售价格以乙方呈报甲方审批通过后的销售均价为准。

  2.5可售面积以合同附件一的约定为准。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______"项目的商务写字间的销售、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双方合同终止时止。商务写字间部分的销售期限为10个月,招商期限为12个月。商务写字间部分销售从20___年1月1日起10个月完成保底销售任务的90%,;商务写字间招商从20___年3月1日起12个月完成招商任务的60%。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___"项目销售宣传、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银行按揭手续,并完成商品房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备案的各项手续。

  4.4 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保证按该项目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以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信誉及利益。

  4.5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房款,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6 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7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8 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9 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10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4.11 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日内甲方预先支付乙方5万元作为乙方前期商务写字间及商场招租市场调研及销售策划报告费用,在乙方提取代理费时,此项费用在乙方代理费中扣除。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营销、推广及销售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商务写字间销售及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进行销售代理,委派本埠及外埠销售人员,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销售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销售工作的推进。

  5.5 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费,并由乙方自行申报交纳相关税费。

  5.6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销售价格,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7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8 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房地产策划、销售代理中介机构资格证明。

  5.9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营销推广

  7.1 在本合同甲方委托的范围内,由乙方全权独家负责"广场"项目的营销及招商推广工作。

  7.2 乙方提出的该项目的营销推广方案中,推广方案及预算需报甲方审批,推广的具体实施方案或稿件甲方需在收到文案或稿件48小时内作出确认与否的表示并返回给乙方,甲方表示由乙方自主执行;方案交第三方执行的由乙方协助甲方监督执行力度及效果。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意见,若甲方在收到文案或稿件48小时内未做确认,则视为同意乙方方案。

  7.3 "___广场"项目的销售推广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广告费用(报纸、电视、广播、路牌、灯箱、公交车广告等媒介广告的制作发布、新闻炒作、网站建设)以及其他费用(各类参展与布置、各阶段专题促销活动的费用、售楼部现场展示挂件、售楼资料制作、外埠销售的差旅费用等)。

  7.4 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

  7.5本项目的广告推广费用按可售物业销售总额的2.5%进行预算,预计金额为______万元。若乙方策略得当,使广告实际投放有所节约而低于预算金额的,甲方将节约部分的50%奖励给乙方。

  八、关于销售代理

  8.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独家负责"______广场"项目的销售工作。

  8.2 甲乙双方约定项目销售采用保底溢价销售形式,保底销售均价为______元/平方米,保底销售额为。

  8.3关于销售代理佣金:

  8.3.1 销售代理佣金=保底销售代理佣金+溢价销售代理佣金

  8.3.2代理期限内乙方保底销售代理佣金按当月实际总销售额的2.2%计提。

  8.3.3 销售代理佣金按月计提并逐月支付。

  8.3.4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前10日内前根据乙方当月销售额计提乙方销售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作为乙方销售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各阶段销售任务后的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8.3.5甲方计提代理佣金的条件为:购房客户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且已付清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项为准。

  8.3.6一次性、分期付款的其他形式的优惠价款,应按实际成交价格计算销售业绩,其有关合同的销售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计提。

  8.3.7销售任务完成后,甲方按实际合同总额与保底销售总额差额的20%结算溢价销售代理佣金。

  8.4项目销售合同及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销售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及物业管理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8.5销售进度安排:

  8.5.1 20___年1月至20___年2月为项目开盘销售准备期;

  8.5.2 20___年3月至20___年5月为第一阶段销售,完成可销售物业产值的30%;

  8.5.3 20___年6月至20___年8月为第二阶段销售,完成可销售物业产值的30%;

  8.5.4 20___年9月至20___年11月为第三阶段销售,完成可销售物业产值的30%;

  8.6乙方接受甲方的业绩考核,每一考核期为3个月,连续2个考核期未完成对应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剩余30%代理佣金不予退还。

  九、关于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______广场"项目商务写字间部分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2%计算,由乙方提交方案,甲方批准后由乙方执行,方案交第三方执行的,乙方协助甲方监督执行力度及效果,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9.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9.3.1 招商代理佣金按完成招商合同第一年租金的20%提取(优惠时间除外,招商租金以双方确定的月租金价格为准)。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前10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9.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退房的处理:

  10.1 如因甲方原因(工程质量、工期、手续、特殊关系无理由退房)造成退房的销售合同,乙方仍视为该合同成立并按约定及比率计提销售代理费。

  10.2 如因客户原因(如没有能力继续支付房款等)造成退房的销售合同,应按规定收取客户违约金或者没收购房定金,此违约金或定金由甲、乙双方各享有50%,乙方不再提取该笔合同的销售代理费。

  10.3 如因乙方原因(如超出销售授权范围)造成退房的销售合同,则乙方应退还该合同已提取的代理费。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

  13.3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4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购房预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5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雅仪顾问机构】成都雅斓营销"、"视觉表现:【雅仪顾问机构】成都雅仪广告"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2.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2.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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