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酒店工程部管理经济考核责任书

1712

  20**年酒店工程部管理、经济考核责任书

  部门:工程部

  职务:工程部经理

  直属上级:常务副总经理

  管理范围:酒店动力设备、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厨房、洗衣、清扫设备、康乐与健康设施、装饰保新等及能力范围内的酒店内部改良工程等相关管理工作

  部门核定人数:22人

  一、工作职责

  1.制定工程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运行模式,使工程部操作快捷合理,并能有效的保障酒店设备、设施安全经济运行和建筑、装饰的完好。

  2.总结和归纳运行和维修实践、制定和审定设备、设施及建筑装饰的预防性维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并落实执行,保证酒店设施不断完善,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制定和审定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基本素质的培训,努力把工程部建成一支高水准、高技能、高效率、高服务质量适应酒店经营管理需要的队伍。

  4.全面负责酒店的节支运行、跟踪、控制所有水、电、蒸汽、煤气、燃油等的消耗并严格控制维修费用,保证酒店最大限度的节能、节支、降低成本消耗。

  5.根据营业情况和气候及市场能源价格情况,每季度提出节能运行的计划和部署、维修费用预算和实施方案。

  6.负责协作协调和酒店相关的市政工程的生产、调查、管理业务部门的关系,以获得良好的外部环境。

  7.制定部门工作会议制度,按时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协调各班组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以保证任务的完成。

  8.分析工程项目预算、报价,重大项目组织有关人员讲座并现场检查施工质量与进度,对完工的项目组织人员进行评估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报请处理。

  9.配合安全部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10.直接或间接的考核评估工程部员工,并对其工作做出指导和评估。

  11.建立完整的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要求

  1.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2.保证本部门员工行为规范、服务程序符合酒店要求。

  3.保证各营业区域、各工作区域及部门管辖区域的设施设备完好率,及卫生符合酒店要求。

  4.保证工程部安全、防火工作落实到位,无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到酒店总账、部门台帐与部门保管物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三、工程部各项经济指标

  1.保证酒店节能运行,年度能源消耗量(不含价格变动因素)计划目标分别是:水9.9万吨,电265万度,柴油489吨,按预算单价水3.93元/吨,电0.89吨/度,柴油4900元/吨计算,能耗总金额514.36万元作为能耗考核指标。

  2.各部门维修费用按月进行统计结算并分析。

  3.能耗节约奖按降低能耗节约额的10%计提发放,节能奖分配比例暂定为:工程部100%,。

  4.部门管理费用(含办公用品、电话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本次不单独考核,但部门需按月做好费用计划,报相关部门核审后执行。

  5.部门考核工资的内部分配由部门自行负责,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编制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由员工本人在财务部领取工资;

  6.部门应做好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若因部门原因造成非正常资产遗失或损耗,所有款额由部门全部负责赔偿。

  7.以上条款如发生扣罚,以当月部门考核工资总额为限,未扣足部分在部门下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四、服务质量管理

  1.酒店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节能降耗以台账为准,不得因节能降耗影响服务质量。

  2.部门服务质量而引起重大客人投诉,视情节轻重由酒店根据质相关规定对部门进行经济处罚,款额直接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扣除;

  3.部门所发生客人投诉及违规行为,均记入责任人及部门经理年终考核档案。

  五、责任时间: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行政办、工程部、财务部各存一份。

  部门责任人:总经理:

  年 月 日

篇2:企业对外经济活动权限证书管理规定

  对外经济活动权限证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权限证书管理,规范授权行为,明确经营管理权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EE发展总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EE发展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及其他所属公司和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权限证书的签发和使用应当遵循准确、守制、合法的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其所在单位名义从事经济活动。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代表人、总公司的驻外机构及经营部门负责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并对总公司所属各公司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本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法规室在权限证书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起草、发布、推广权限证书示范文本:

  (二)办理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公司驻外机构及经营部门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企业(事业)单位代表身份证书》手续;

  (三)胁助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向其他职工签发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与权限证书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以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出具、签发的各种权限证书都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并由持有人签收。

  第七条负责权限证书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妥善保管各种空白权限证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代表人的指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章 代表人身份证书的出县和使用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持有人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本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驻外机构的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应当载明:该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出据日期,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的内容,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条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法规室在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出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及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总公司法规室在人事本部批准后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原件,提供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 授权委托书的签发和使用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代表本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非经授权,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以中国EE发展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对于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总公司各业务部门、各职能部门。各驻外机构职工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由法规派驻人员负责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委托书分为以下两类:

  (一)职务授权:职务授权委托书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业务部门、驻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或由总公司作为股东向所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发的,以及由总公司所属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委托经营人签发的,授权其依职权在一定时期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法律凭证。

  (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委托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的,授权其在一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为某项业务而进行一般性的洽商、联系或进行谈判、签约等决策性活动的法律凭证。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授权人姓名及所代表的企业法人的名称;

  (二)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部门名称、职务;

  (三)授权事项及权限范围、有效期限;

  (四)授权人姓名及授权单位名称;

  (五)被授权人印签预留;

  (六)注意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总公司法规室统一制订的格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律事务人员协助办理,在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授权委托书持有人代表授权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索取对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证书原件或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第五章 授权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

  (一)授权事项完成或授权期限届满的;

  (二)因被授权人发生人事变动的;

  (三)因公司自身发生变更的;

  (四)因被授权人违反有关法律和公司规定的;

  (五)其他总公司认为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的。

  第二十一条授权被变更、解除或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当将授权书交回。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权限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总公司法规室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

  (一)保管空白权限证书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玩忽职守,不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后果严重的。

  第二十三条持有权限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总公司法规室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保管、使用权限证书不慎,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被授权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三)被授权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在代理期限届满后,仍以代理人身份从事对外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被授权人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在签署(职员法律承诺书》的基础上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法规室负责解释。

篇3: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  学校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教研室主任制定和落实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具体负责本教研室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及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讲课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协助教研室主任督促检查教学活动,具体组织实施。

  四、协助教研室主任做好本学科建设工作,具体组织开展本教研室的业务学习和进修活动。

  五、协助教研室主任抓好本教研室的科研工作,具体负责督促落实本教研室人员的课题研究和社会调研活动。

  六、配合教研室主任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同志,共同提高。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