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中学发展党员源头工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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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发展青年党员力度,拓宽发展党员源头,建立完善的学生党员发展机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学生聚集到党的周围、吸引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根据《关于在全区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的意见》(桂组发[20**]2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发展党员“源头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市组明电[20**]51号)以及《关于在市属学校开展发展党员“源头工程”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深入贯彻*****大精神,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要求,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以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重点,以积分量化考核为手段,建设一支素质较高、能力较强、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优化党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党员发展“源头工程”,进一步激活发展青年党员的源头,将在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团员吸纳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通过教育、培养,及时吸纳到党组织中。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一播种抓教育、高二选苗抓培养、高三推优抓发展”。工作目标是积极为党组织发展党员提供充足的后备源,力争每年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10-30名,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从中将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

  三、方法措施

  (一)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党知识的宣传工作。学校党组织要把对党的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团委、学生会的经常性工作,通过宣传专栏、党课、报告会、政治课、团会课等形式,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宣讲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开展“党在我心中”团会、征文、抄报、绘画、摄影等评比活动,扩大党组织在学生中的影响,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以及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爱党、爱国情怀,展现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以积分考核为抓手,加强考核机制建设。坚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积分考评制度,对培养对象的考评细化为德育素养、学业表现、素质拓展、团支部推优、个人档案、班主任及联系人评价等6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明确规定相应分值。积分由自我发展及积极作用发挥分、“源头工程”年级辅导员及培养对象联系人评价分、负面作用影响扣分、特别加分等构成。积分考核以学年为周期,由班级辅导员所在支部负责考核,采取“平时记录、学年积分”办法记录分值,“源头工程”领导小组每学年张榜公示考核积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选好苗子”为立足点,加强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建立党建带团建、党团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团委要规范“推优”程序,以团支部为单位,结合积分考核结果,通过团员民主评议、团支部全面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认真填写推荐表格,上报学校团委进行审核。每个团支部每学年进行1次民主“推优”活动。对经过学校团委审核通过,被列为“推优”对象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总支要认真指导和研究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定期听取“推优”工作汇报,积极帮助团组织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在接到团组织推荐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备源”,形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梯队,为源源不断地发展党员提供可靠保证。

  (四)以“培育苗子”为重点,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保证党员队伍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在校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是发展学生党员最基础的工作。一是学校党总支要及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坚定其理想信念。二是创新教育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积极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党建图片展、观看历史影片等一系列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实行“1+2”导师联系培养制度, 每名积极分子落实2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党员教师为其联系人和政治导师,多渠道、多形式与积极分子进行思想交流和心灵沟通,启发他们的政治追求,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加强实践锻炼。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开展志愿者服务、结对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长知识和才干。

  (五)以“发展苗子”为目的,加强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预备党员的党性教育、党风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严把考察关,党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严肃认真地对每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以及在学习、工作中的表现作全面考察,特别是政治素质的考察。严把审批关,坚持“四不审批”,即政审材料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批;群众意见较大的不批;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教育的不批。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发展条件成熟的学生,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六)以完善档案管理为基础,加强“源头工程”资料库建设。学校党组织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档案管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名册,为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建立个人档案,及时把团员推优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学习心得、积极分子考察表、集中培训情况及积分考核等材料放入个人档案。在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升学、转学或毕业时,要认真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做好组织鉴定,及时办理档案接转工作,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工作衔接。建立并不断完善“源头工程”资料库,除个人档案外,所有活动方案、管理办法、培训材料、活动影像资料等必须及时整理并分类归档。

  四、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领导小组--工作室--班级辅导员-“1+2”导师培养” 发展学生党员“源头工程”管理模式,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管理机制的高效、高质运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林桂中学党员发展“源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源头工程”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领导小组下设党员发展“源头工程”工作室,工作室主任:zz,成员:zz zz zz zz zz zz。各年级设1-2名“源头工程”辅导员,从年级任课教师中挑选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党员教师担任。

  (二)明确工作责职。“源头工程”领导小组要把学生党员发展“源头工程”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全校党员发展“源头工程”的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每学年张榜公示考核积分情况;加大党建经费投入,为“源头工程”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源头工程”工作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活动组织、档案管理、资料库建设以及“源头工程”年级辅导员的管理与指导。 “源头工程”班级辅导员负责班级“源头工程”的日常管理、活动组织、积分记录以及考核等。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与管理,负责“1+2”导师联系培养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把好考察关。学校团委要制订具体的“推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源头工程”工作室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墙报、校园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的重要意义,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源头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2:公司发展党员办法

  公司发展党员办法

  第一条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原则: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基本要求: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培训原则”,把生产经营骨干分子培养和发展为党员;原则上在本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且签订了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发展对象应是上一年度员工绩效考核中,个人排名必须在本部门(项目)处于前列,或者在全公司专业系列范围内处于前半数以内。

  第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组织谈话。党支部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应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部委员与其谈话,鼓励其政治上进步。

  2、征求意见。党支部在听取申请人所在党小组讨论意见、所在单位领导评价和党内外群众反映的基础上,结合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对其作出全面评价。

  3、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要注重从生产经营骨干中确定。

  4、党(总)支部将讨论意见与公司党委工作部沟通,并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了解并负责的向党组织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填写培养人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时刻,向组织推荐为重点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如培养联系人因故不能继续担当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重新指派正式党员接替。

  2、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内容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③思想汇报④自传⑤团组织推优表⑥鉴定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政审结论)⑦支部综合培养考察报告。

  3、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须参加短期的集中培训。由公司党委工作部牵头,党(总)支部配合,每年根据需要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间为3-5天,经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1、入党积极分子由所在党(总)支部负责日常的教育管理,公司党委工作部门负责全面管理。

  2、党(总)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公司党委工作部门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4、新增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须及时报公司党委工作部门备案。

  第三条 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工作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入党介绍人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权利、义务,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以及经历等情况,并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规范的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的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负责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的继续培养工作。

  (二)做好发展对象的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及函调等方式进行。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公司党委同意,并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进行。“入党志愿”栏应突出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内容的陈述。

  (四) 支委会要认真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并报公司党委工作部门审查确认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四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步骤

  (一)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主持会议,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宣布大会主要议程,指定人员作好大会纪录。

  (二)入党申请人结合《入党志愿书》的自填内容,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三)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四)党小组长向支部大会介绍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考察及小组讨论情况。

  (五)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的情况。

  (六)与会党员就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七)与会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未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八)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支部大会决议表述的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

  2、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评价。包括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照党员标准存在的不足等。

  3、会议表决情况。包括应到会党员数和实到会党员数及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中“同意”、“不同意”、弃权的党员数。

  4、署名及日期。在正文下方要写上支部全称和完整的年月日,党支部书记要在指定的地方签名并盖章。

  (九)支部大会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由其所在党支部将其相关情况在其所在单位张榜公示5-7天,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十)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党支部要在公式后7天内将《入党志愿书》及培养考察档案报公司党委审批。

  (十一)对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未通过的申请人,党支部要及时帮助其查找原因,促其改正。如二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其间隔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第五条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注意事项

  (一) 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该择期举行。

  (二) 申请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申请人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入党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三) 开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四)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六条 预备党员的审批

  (一)公司党委工作部对拟接收的预备党员的材料应在收到材料后的30日内审查完毕。

  (二)专人谈话。公司党委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拟接收的预备党员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的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

  (三)党委会审批。对预备党员的审批,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能超过3个月,且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预备党员2人以上的,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四)支部宣布。对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未获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一)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按时按要求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每个季度应向支部进行书面的思想汇报。

  (二)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员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

  (三)预备党员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可由党(总)支部、公司党委组织进行,党(总)支部组织时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第八条 预备党员的转正

  (一)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15天前,向所在党(总)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总)支部应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二)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后,应由所在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研究并形成统一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公司党委批准。

  (三)公司党委对党(总)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审批。

  (四)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工作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政审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集中培训制度。未经短期集中培训和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工作的,原则上不能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二)政审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各党(总)支部实施。

  (三)共青团“推优”制度。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四)组织谈话制度。在发展党员工作的下列不同时期,必须由党组织进行专门谈话;一是要求入党的同志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后;二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以及填写《入党志愿书》前;三是公司党委审批前;四是批准(或未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时以及批准(或未批准)转为正式党员时。通过谈话,保证要求入党的同志在入党过程中的重要阶段,能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教育指导和关心帮助。

  (五)档案接转制度,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转移,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考察档案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六)公示制度。发展新党员,以党(总)支部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委审批之前公示。公示一般以单位进行。

  (七)审查制度。公司党委批准前,由党委工作部门负责对拟接收的预备党员的入党资料及程序进行审查。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引导和指导,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情况进行宏观调控。审查资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支部推荐意见、政审材料、培训证、公示情况报告单等。

  (八)审批制度。公司党委负责接收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审批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九)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公示的,党(总)支部不得上报,党委不得审批。对违*章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人或事,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中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学(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1、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机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2、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3、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严格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支委会要严格审查,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6、接收新党员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程序办理,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上报直属党委。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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