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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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z学校

篇2:(公司)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企业(公司)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资助女员工的嫁妆费用,使其得以安心工作,并奖励其勤劳服务精神,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凡本公司编制内的正式女员工,于本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得依本办法之规定申请的。

  第三条 年资计算:本办法所称的年资,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自其到公司正式任职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计算。

  (二)特别病假及停薪留职期间其年资不计。

  第四条 结婚离职时赠给标准:女员工于结婚时依下列赠给嫁妆价值基数乘离职前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基期以上12年度为100%)核给:

  第五条 非结婚离职时赠给标准:女员工倘非因结婚而离职时,依其年资按下列标准比照 应结婚离职者嫁妆给付标准赠给:

  (一)连续服务满4年以上,经核准并办妥离职手续或因公亡故或命令退休或符合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第二、三、四项的资遣人员全数付给。

  (二)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未满4年,经核准并办妥离职手续者,均给60%。

  (三)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因违反厂规被免职者,给予40%。

  (四)连续服务未满2年者不给。

  第六条 申请手续:申请应向人事部门办妥下列各项手续:

  (一)办妥申请表(人事部门备索)一份。

  (二)检具婚贴一份(但第五条所称者申请时免送)。

  (三)提出婚后3个月内的"离职申请单"(人事部门备索)两份,于"离职申请单"上应填明确定离职日期及盖章后,仅办妥核准手续即可(呈至经理),至离职时再行办理其他应办手续。

  (四)服务未满4年者,得在婚前预付6成,余4成于婚后检具户口誊本一份再行发给。服务满4年以上者,离职时,全数核给。

  (五)申请期限为婚前1个月起至婚后3个月止,逾期以弃权论。

  第七条 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营决策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篇3: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暂行办法

  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暂行办法

  学校党委和行政关爱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设立了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金,为了更好地把学校党委和行政对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落实好,全面做好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工作,并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金

  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金是指对长期重病、鳏寡孤独且生活不能自理或突发大病基本医疗难以保障以及因其它意外、天灾人祸所造成的生活窘迫、子女无力负担的困难离退休职工实施的资助。

  二、推荐评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把学校党委和行政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关爱及时有效的落到实处,实事求是的关心帮助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金的评定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金额等原则上要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监督,确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的困难资助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资助,严禁用于其他任何开支。

  4、坚持组织推荐评定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三、特困贫困对象评定的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团结同志,支持和拥护学校改革、发展,热心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做贡献;遵纪守法,从未参与任何*组织,各方面表现良好的我校在册正式离退休教职工。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推荐评定为特困或贫困资助对象。

  1、长期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卧床不起者。

  2、身患重大疾病或绝症,长期住院治疗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3、因老伴等家庭主要成员或子女等直系亲属遇到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4、因老伴无工作或子女等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无固定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极低者。

  5、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除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抚恤金、丧葬费之外,可视逝者家庭收入及生活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的困难资助。

  6、因其他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四、资助办法

  学校每年预算安排40万元用于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其中:50%用于平时日常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一次性资助,其余50%用于每年年底面上特困贫困教职工的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困资助2000元,贫困资助1000元,每个家庭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一)日常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

  1、对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到离退休教职工家中慰问时每户拿出1000元作为资助,个别一头沉或老伴无工作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可拿出2000元作为资助。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坚持土葬的原则上不得予以资助。

  2、对于身患重大疾病、绝症或长期住院自理医疗费过大(包括其它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在去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时可拿出1000元资助慰问,对个别患重大疾病,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可拿出2000元资助慰问。

  (二)年底面上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

  对于符合困难资助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每年11-12月份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由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及离退休教职工个人申请等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资助对象初步名单,报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五、审批程序

  对于日常慰问家庭经济困难的去世离退休教职工及身患重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不需要个人申请,由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校区服务中心协商确定直接慰问发放,并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由资助对象本人签字即可。年底面上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必须按照以下推荐审批程序确定。

  1、组织评定推荐:各校区在广泛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由离退休教职工联络小组提名推荐后,由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按有关程序评审推荐上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2、个人申请:对于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接到个人申请后,应找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了解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并召开相关会议评议,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者(包括组织推荐者)一起造册上报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经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上会审议通过后,由各校区公示3天,确认无异议后,再通知符合条件的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离退休处办公室。

  3、由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评审确定。

  六、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1、学校成立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或处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处长、书记、副处长、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担任。

  2、各校区服务中心成立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

  由联系校区的处级领导、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校区服务中心主任等3人组成核心小组具体负责,召集各联络组组长及1-3名离退休教职工代表(能代表各个层面)组成评定小组。评定小组负责摸底调查选择本校区特困贫困对象,并按照离退休工作处确定的比例推荐特困贫困资助对象,根据困难程度排出名次,造册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经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审核平衡确定后,由各校区按特困贫困两类排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校区组织资助对象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最后由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发放。

  3、场站管理中心、动科学院分别成立推荐评定工作小组

  根据评选条件及人数比例评选推荐特困贫困对象并排出名次,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及汇总表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经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审定,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发放。

  七、本暂行办法从20**年7月1日起实行。

  八、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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