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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危害治理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冶金公司职业健康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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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冶金公司职业健康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你们好!首先,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

  一、企业概况:

  二、职业危害工作治理情况

  根据省、市、县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为切实搞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转变安全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从源头上消除职业危害隐患,实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公司成立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领导组,制定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实施方案,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20**年6月20日,公司成立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由总经理为组长,其他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主要部室负责人、分公司经理为成员的管理机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十项工作职责,在安全部设置了“职业健康科”。职业健康科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分公司根据公司的要求也相应成立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十项制度和九项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②职业危害告知制度;③职业危害申报制度;④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⑥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⑧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①溜井勾料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②漏斗放料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③凿岩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④装矿(渣)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⑤井下装载车司机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⑥破碎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⑦皮带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⑧筛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⑨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3、补充设施完善档案

  七月份总公司统一给分公司制作了六类“职业危害告知栏”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版面110个,以及防粉尘、防噪音、防毒等警示标志牌120块。加强了作业现场的宣传和告知,让作业人员明白自己所在场所的职业危害和预防措施。

  八月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申报工作已在长治市申报大厅受理登记,等待验收备案。公司配备了一台全自动粉尘测试仪和6个噪音计,以及为检测人员配备8个有害有毒气体检测仪器。规范新工人入厂体检手续,按规定对接触粉尘人员在岗期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建立了粉尘、噪音检测记录和台账以及各种管理档案十多余项,并进行了分类存档。

  4、强化管理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部职业健康科每月对分公司作业场所进行不少于两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测,主要检查作业环境的粉尘、噪音、有害有毒气体及劳保佩戴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责令现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将每次现场监测数据,填写在“职业危害公示栏”中进行了公示。六月份以来共检查发现34处职业危害隐患,都已整改完成。

  我们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业健康管理,从严从细,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虽然我们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中做了一些工作,因此项工作刚刚起步,距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请各位领导专家予以指导。

  最后,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各位领导来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诚恳希望多多指导,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篇2: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3)

  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月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 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 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 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 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篇3: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标

  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并使之形成文件。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应考虑法律和法规要求、自身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危险的特点、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1.理解要点

  组织的OHS目标是OHS方针的具体体现。要实现这些目标,组织需要制定具体的指标。

  标准要求组织在建立OHS管理体系时,凡属可行目标要具体要量化,指标应是明确并可测量的。在制定组织目标、指标时,应考虑设置可测量的参数,为OHS管理和体系运行提供信息。

  组织建立OHS管理体系的重要目的是组织的OHS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改善,标准要求做到持续改进,而持续改进可见证性的数据就是反映在每年不断更新的目标和指标上,从而才能达到整体水平的不断改善。

  目标、指标是根据其方针,考虑组织的规模、经济、技术等情况制定的,并且要体现出危险识别与评价和控制的连续性。另外,标准要求目标、指标是有层次的,是一个逐渐细化、分解的过程,目标要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规划的要求、安全技术政策的要求,指标的制订要体现先进性、可操作性、可调整性和量化的要求。

  组织应注重目标、指标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一个组织不能为通过认证而制定出不可行、不合理的、空洞的目标。否则,目标和指标不能完成也有可能成为认证通不过的原因。

  标准中明确指出组织在制定目标和指标时要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如某公司某阶段的方针目标:

  方针: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目标1:两年内事故率减少50%(公司一级),装配部1999年事故率降低20%(与1998年相比)(部门级);

  目标2:本年内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符合率从目前的70%提高到98%。4月1日前3车间全部使用新的安全帽。

  2.审核要点

  1)目标和指标如何体现OHS方针,是否考虑了与该组织活动相关的重大危险因素。

  2)制定的目标和指标是否层层分解,负有责任的员工是怎样将职责纳入实施活动的。

  3)相关方的观点在制定目标和指标时是如何考虑的。

  4)所有的目标和指标是否设置了具体的可测量的参数。

  5)如何评审和修订目标和指标,以反映组织所期望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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