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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物业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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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Z物业督办制度

  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指示,对公司所辖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能活动进行督促并敦请办理、落实有关事项的过程称督办。

  二、督办属于领导授权进行的工作,它的要旨在于准确把握督办事项“是否在执行、办理”,“怎样在执行、办理”,“执行、办理的情况如何”,“执行、办理的结果怎样”,适时督导责任部门或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进程,并按要求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上级机关、公司领导或有关方面。

  三、需要督办的是关系比较重大、影响比较深远、问题比较典型的各类事项,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1、上级机关交办的要求汇报执行情况和办理结果的事项。

  2、公司领导层会议重要决定和公司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3、公司领导指定或交办的督促检查事项。

  4、下级的请示和解决难题的求助的办理情况。

  5、办公室从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掌握到的需要进一步核查的问题等。

  四、办公室所有人员在实施督办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求实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准确了解和如实反映客观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2、时效原则。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办结,不拖拉,不延误。

  3、职级原则。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即使领导明确而又确有必要直接处理时,也不能超越自身的职权范围。

  五、督办工作一般由确定项目、检查催办、情况审理和结果反馈四个环节构成:

  1、确定项目。上级机关有明确指示、本级领导有具体交待、下级单位有急迫要求和办公室有必要掌握的都可以列为督办项目,哪些列为督办项目由办公室主任确定,列为督办项目的要定项目内容、定承办单位、定完成时限、定负责人员。

  2、检查催办。检查催办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因事、因时、因地制宜。主要形式有电话催办、文字催办、上门催办、会议催办等。

  3、情况审理。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将办理结果报来后,要看事实是否准确无误,看处理是否中规中矩,看问题是否解决落实。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实际核查。没有达到要求的要推倒重来,确保督办工作质量。

  4、结果反馈。一项具体督办工作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反馈的方式主要有专题报告、情况简报、口头汇报等。

  六、具体的督办工作,可以根据督办事项的重要程度,选择不同的督办方法:

  1、直接督办与间接督办。重要事项应当到承办单位或现场直接督办,其他事项则可以间接督办。

  2、连续督办与定期督办。紧迫事项应当始终跟踪办理过程连续督办,一般事项则可以定期督办。

  3、专项督办与综合督办。中心工作应当摆到突出位置进行专项督办,常规工作则可以综合督办。

  4、抽样督办与普遍督办。倾向问题应当选择典型性的样本抽样督办,常见问题则可以普遍督办。

  5、联合督办与单独督办。复杂情况应当协同公司其他部门联合督办,情况简单则可以单独督办。

  七、在督办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搞好上下、左右、内外的协调,为承办单位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具体的帮助。如果发现有关方面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完成督办事项,而自己协调又不能奏效时,要迅速、客观地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新的措施。

篇2:某艺术学院党院办督办、查办制度

  艺术学院党院办督办、查办制度

  为确保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落实学院的决定事项,特制定本规定。

  一、督办、查办范围:

  1. 上级党政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

  2. 院长办公室、院务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

  3. 院党政领导交办事项。

  4. 重要来信来访。

  二、督办、查办工作程序:

  1. 上级布置的工作,如是公文,待领导批示后由秘书人员督办、查办;如是电话通知,经有关领导阅批电话记录后,由受话人督办、查办。

  2. 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记录人员督办、查办。

  3. 院党政领导交办事项,由接受其任务的工作人员督办、查办。

  4. 重要来信来访由接待人员督办、查办。

  5. 工作人员督办、查办时,应及时和承办单位取得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在完成期限前进行催办。转办、协办的事项,要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在催办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办公室领导,并积极协助解决,工作完成后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督办、查办要求:

  1. 坚持自上而下的批办,批必查,查必报。做到准确转承,及时催办。

  2. 一事一查,一查一报。

  3. 注意转、办结合,交办跟踪,催办检查。

  4. 严格遵守交办时限,尽早交结上报。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如期办结的,要及时简要报告查办情况。

篇3:院长办公室督办制度

  院长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学院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促进学院重要工作的落实和各项事业发展,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范围

  1.上级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上级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决策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2.学院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决定和决议的完成落实情况;

  3.学院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的完成落实情况;

  4.学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

  5.学院教代会(职代会)上所作出的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6.学院领导在重要大会上讲话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7.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8.学院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或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督办工作原则

  1.按照学院领导的要求,贯彻“及时、准确、规范、有序”的办文、办事原则,强化督办工作,完善学院内文件运转和工作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为领导服务。认真、按时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督办工作任务。

  3.程序明确、督办到位。督办、催办程序明确,列入督办的文件和工作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桩桩有落实。

  三、督办工作方式

  1.督办工作要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根据督办工作内容指定专人专责,从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协调、反馈到存档等全过程一直负责到底。

  2.凡需督办的决定、决议、文件、批示和工作事项,均要由督办人员统一登记。文件处理填写《文件处理单》,决定、决议、批示和工作事项填写《督办通知单》,并附上有关材料或复印件,标明时限要求,及时送达具体承办单位和部门,并做好详细记录。督办以发督办通知单为主,并用电话、口头等形式催办。

  3.承办单位和部门收到督办通知后,要立即研究、组织落实。承办事项完成后,承办单位在限定的承办时限内,向主管领导如实报告落实情况,同时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思路、采取的新措施,简明准确地填写在督办通知单中,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回办公室。

  4.督办人员对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随时掌握,对上报的督办结果要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办,对未按时上报督办结果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促其尽快办结。对需进入实地督办的,督办人员要深入到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

  5.对一些关系学院全局的重大事项或需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督办人员在阶段性督办后,对需进一步督办或没有最后办理结果的,要进www.pmceo.com行连续的动态跟踪督办。

  6.在督办过程中,凡需多个单位或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可根据内容,由主要承办部门牵头联合办理。督办人员要做好各具体承办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若出现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或产生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映。

  7.凡是立项督办的决定和决议,督办人员按期办结后,要将督办通知单及时报送主管领导。

  8.督办结果要按期通报。具体承办单位和部门敷衍塞责,对该落实的事项推诿扯皮,不按要求和时限办结又未事先说明情况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9.对具体承办事项不落实,失职渎职,或顶着不办,拒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给学院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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