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标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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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标准规程

  1 目的

  规范工作时间、假期、打卡、签卡、请(休)假、销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工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含)以下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 职责

  (1)总经理负责工作时间调整申请的审批。

  (2)副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的签卡、请(休)假、销假的审批。

  (3)人事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的复核与监督工作。

  (4)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5)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处其他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4 程序要点

  (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一般情况下,平均每天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a)每日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b)员工工作时间可依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季节变化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整: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时间变更申请报人事部复核登记后,报总经理审批;或人事部根据季节变化提出工作时间变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工作时间调整用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并在“员工公告栏”予以公告;

  ★员工按通知的要求,调整工作与休息时间。

  c)休息日:

  ★一般情况下公司机关人员周六、周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能于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在其他时间轮休;

  ★一般情况下月假期当月休;不能延补休欠假的,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200%工资报酬。

  (2)假期

  a)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为国家法定假期,公司机关原则上安排员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在法定假日期间不安排休息,并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300%工资报酬。员工要求补休的,可按实际上班天数给予补休:

  ★元旦:1天(元月1日);

  ★春节:3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国际劳动节:3天(5月1、2、3);

  ★国庆节:3天(10月1、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b)福利假期:

  ★婚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亨有有薪假期8天。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

  ★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医 院证明或出生证明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女职工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天;

  ★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申请恩恤假须经批准,假后须将亲属的死亡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未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员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全;

  ★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天病假当天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医院病休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员工转正后,每月可享有有薪病假两天,两天以上病假可用当月休息抵消;

  --探亲、事假、公差时在外患病,须附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及药费单;

  --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用人部门须将工伤事故报告24小时内报人事部,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住院单,由人事部按《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c)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1日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打卡。员工上班(加班)执行打卡制度,人事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休)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a)员工在上班(加班)时间前半小时、下班(加班)后半小时打卡为有效打卡,否则视为无效打卡。

  b)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签卡程序。员工因公或忘记不能打卡或无效打卡必须申请签卡

  a)员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人事部索取《签卡证明》,填写部门、姓名、卡号、未打卡原因等项目,报部门(管理处)经理申请签卡。

  b)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签卡,同意签卡后,予以签名确认《签卡证明》;不同韶山签卡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按事假处理的,必须执行补假程序);

  ★因工不能打瞳的,可以签卡;

  ★因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持,每月3次以内的,可以签卡,3次以上的不予签卡。

  c)人事部文员依据部门签署确认的《签卡证明》于3日内在员工考勤卡上予以签卡。

  d)人事部文员将当月《签卡证明》汇总存放,3个月后予以销毁。

  e)签卡权限。执行一级签卡制度:

  ★管理处经理为其以下员工签卡;

  ★公司部门经理为其以下员工签卡;

  ★副总经理为管理处经理及公司部门经理签卡。

  (5)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一级审批制度(五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报副总经理审批)

  a)正常休假:

  ★员工依据部门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休假的,无须办理手续,由部门主客在每月月底前将员工当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

  ★员工因工作关系,未能在休假当日休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需调休的,填写《请(休)假卡》报主管《经理》签准;

  --调休不了的执行加班程序。

  b)请假。员工请假5天(含)以内的需提前1天申请;5天以上的按申请休假天数提前相等的天数申请:

  ★员工到人事部领取《请(休)假卡》,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审批意见;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休)假卡》于休假日期前交回人事部;

  ★《请(休)假卡》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随时可能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请假卡由人事部按部门存放;

  ★《请(休)假卡》保存期限为1年。

  c)请假权限:

  ★公司部门经理批准其以下员工5天(含)以内请假;

  ★管理处经理批准管理处员工5天(含)以内请假;

  ★副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管理处经理请假;

  ★员工之请假超过五天的,均须报副总经理复审后方可予以休假。

  (6)加班。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手续并打卡,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a)加班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公司机关的由部门经理)提出,员工也可以根据工作量向部门主管(无主管的向部门经理)合理提出。

  b)员工于加班前填写《加班单》,内容包括部门、姓名、加班时间起止、加班理由、加班地点、加班时数及备注等栏目。

  c)部门(管理处)经理审批:确因工作量过多,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准;属员工工作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费不予审批。

  d)员工当日下午下班前将《加班单》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员工加班到岗情况。

  e)《加班单》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保存期为一年。

  (7)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

  (8)旷工。当月旷工1天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当月旷工2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者,给予解聘。

  (9)考勤统计。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出勤情况登记在《考勤表》内,包括:部门、姓名、迟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旷工、实际出勤、加班及备注等栏目,检查无误后报人事部经理审核;

  ★根据考勤卡统计迟到(分钟)、早退(分钟)休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旷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等栏目;

  ★根据“请(休)假卡”统计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根据“加班单”统计加班(小时);

  ★既未打卡、又无签卡、又无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加班单须与考勤卡加班时间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加班单上的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晚的,以加班单为准;

  --加班单上的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早的,以考勤卡为准;

  --加班单上的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晚的,以考勤卡为准;

  --加班单上的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晚的,以加班单为准;

  b)人事部经理审核:

  ★根据以下内容逐项审核“考勤表”

  --当月天数=休息+病假+事假+其他假期+旷工+实际出勤;

  --有薪病假小于等于2天;

  --休息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休处天数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时,事假=0,病假=0,其他假期=0。

  ★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须抽查20%员工的考勤卡及加班单与“考勤表”逐项审核;

  ★发现有不符的,返还人事部文员重新办理;审核无误的,予以签名确认后返还人事部文员。该项审核结果将作为人事部文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c)人事部文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考勤表”计算员工工资,详见《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人事部文员将各部门当月考勤情况统计入《考勤统计表》,详见《人事月报标准作业规程》;

  5 记录

  《加班单》

  《请(休)假卡》

  《考勤表》

  《签卡证明》

  6 相关支持文件

  《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2: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

  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 勤

  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一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 做为处罚。

  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在公司总部上班的员工使用IC卡刷卡考勤。如项目工地或售楼处安装了刷卡机,即刷卡考勤。未安装刷卡机的项目工地和售楼处,在员工到岗后登陆到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上点击考勤。每天上午考勤一次和下午考勤两次。

  上午刷卡时间为: 8:00--8:30

  下午刷卡时间为:上班13:00--13:30

  下班17:30--18:00

  4、考勤处理

  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15分钟以内的视做迟到一次,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15分钟内下班视做早退一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视做旷工半天。迟到和早退扣除工资20元/次;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含)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考勤系统故障未能考勤的表单必须经网络管理中心核实签字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做出勤登记。未考勤的员工未在三个工作日填写表单说明情况,逾期按旷工处理。

  严禁请他人代为刷卡考勤,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将对当事人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注:当事人指带他人刷卡者和请他人代为刷卡者)。公司考勤员如在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将一并予以处罚。

  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监督管理。

  5、对于在网上考勤的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考勤。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按旷工处理。

  6、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二、加 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申请和审批

  1.1 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须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人力资源部须根据加班申请单对加班过程进行抽查。

  1.2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经理提前安排,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1.3 特殊工作原因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1.4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

  2、加班程序

  2.1 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2.2 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2.3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3、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4、外出加班

  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相关表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予加班论。

  5、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6、加班时间结算

  6.1 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30,工作时间8小时。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相应增减。

  6.2 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6.3 各人员加班,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7、销售人员根据销售业绩提成奖金,不予核算加班。

  加班检查

  员工在额外工作时段加班时,人力资源部会作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加班人员在加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时,人力资源部可不予登记该人员当日加班,并在办公系统上作通报批评。

  8、 注意事项

  对于在公司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的人员,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系统考勤,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作相关处罚。

  三、请 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若无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则视为旷工。

  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七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请病假: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病历和诊断证明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一天(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实;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不含三天),须报主管副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提前两天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由总经理直管的部门,部门经理请假时须总经理批准。

  5、员工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结算。

篇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驻公司机关大楼内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总监以上领导

  ②公司司机

  ③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者

  2、员工作息时间及打卡时间: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时间

  早上:8点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时间如有调整,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3、员工每天打卡两次,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员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以上罚款10元;当月累计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4、员工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集团公司员工请假一至二天需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三天需经集团公司行政总监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子公司人员请假需经各子公司经理批准)。请假条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未执行公司请假手续,又未打卡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办法处理。

  5、如员工按时到岗漏打考勤或员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应及时报告其所在部门领导,经核实后,填写考勤调整表。但每位员工每月调整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必须经主管副总审批。考勤调整表应在当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因出差、业务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写考勤调整表由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7、对于公司规定的节假日与公休日仍上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或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计算考勤或安排轮休。

  8、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次数作为公司人才储备、人才晋升晋级的一项考核项目。3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次,取消本人公司储备干部评选资格。3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在公司的晋升晋级及工资调整时取消资格。

  9、迟到罚款将直接在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罚款总额的30%作为公司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台帐,用于奖励劳动纪律好的单位。其余70%由各单位集中管理,可视本人下月表现依据公司纪律银行管理办法返还本人,亦可作为各单位的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支配。

  10、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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