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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工资发放及考勤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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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员工工资发放及考勤补充规定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篇2:物业公司工资发放规定

  物业公司工资发放规定

  一、目的

  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工作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财务部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财务部负责每月15日发放上月1-30日的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春节除外)

  b)公司人事部、管理处在每月2日前将员工考勤表送出纳。

  c)出纳员每月6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d)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e)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8日前报财务部经理审核。

  f)财务部经理应在每月10日前审核《员工工资发放表》。如有疑问,应及时查清并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应在财务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后于11日前报总经理审批。

  g)总经理原则在15日前将审批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交回财务部,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年终奖金的计算

  a)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规定日期(具体日期由总经理决定)将总经理审批完毕的上年度《员工考评表》交财务部会计。

  b)财务部会计根据当年可分配奖金总额并根据奖金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根据当年经营状况决定)及《员工考评表》计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金,并据此编制《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财务部会计应在编制完的《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的制表人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c)财务部经理应严格审核《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如有疑问应立即查清,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应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d)财务部经理应及时将《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报送总经理审批。

  e)总经理在审批的同时应注明具体发放日期。

  f)试用期员工不享有年终奖金。

  g)奖金发放日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金。

  3.工资、奖金的发放

  (1)银行代发的工资及奖金:

  a)出纳员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在每月15日前将员工工资表交公司开户银行发放;

  b)新人职的员工由出纳员根据人事部提供的员工个人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工资代发存折;

  c)新办的工资发放存折原则上在18日前由员工本人到出纳处签名领取;

  d)存折原则上禁止他人代领。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必须在领取时出具被代领人的书面委托书、代领人及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由纳员将双方身份证复印后留存;

  e)员工可在每月16-18日到出纳处领取工资清单;

  f)员工的年终奖金由出纳在总经理批准的日期内送交公司开户银行代发。

  (2)现金发放的员工工资及奖金:

  a)工资年终奖金原则上应由银行统一代发,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代发手续的员工工资由出纳员按照(员工工资发放表)用现金发放;

  b)员工应在每月规定的工资发放日(或年终奖金发放日)到财务部出纳员处签名领取自己的工资(或年终奖金);

  c)员上在领取现金发放工资的同时可以领取工资单。

  4.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离职表)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c)员工离职工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d)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5.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b)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c)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d)财务部经理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篇3:冶金公司安全工资发放规定4

  冶金公司安全工资发放规定4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职工待遇,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经经理班研究决定,对原“矿山安全津贴分配规定”做了修订,增大覆盖面,提高工资额,使所有在岗员工都能享受到安全工资。只要岗位作业人员能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作业任务,安安全全下班就能得到相应的安全工资。增加、提高安全工资,以待遇促进安全生产,最终实现班班安全、人人安全。

  一、 工种分类

  根据工种不同,安全工资分为四类,具体分类如下:

  A类:井下钻工、装矿装岩工、勾料工、安全员。

  B类:井下拖拉机司机、绞车工、测风工、发放站人员、放料工、信号工、水泵工、倒罐工、挡车工、电机车司机、洞长、车间主任、修理工、电工、井下施工员(工程部),井下风机工、

  井下计量员、养路工、破碎段人员、870风门工。

  C类;地表空压机工、绞车工、信号工、推罐工、电机车司机、风机工。

  D类:矿山洞外过磅工、检身工和其他工种及选矿车间人员。

  二、工资标准及分配办法

  1、所有职工在安全的前提下,按实际出勤天,根据分类和核算标准进行单项考核,由分公司按月制表,人事部核实。

  2、标准:

  A类18.00元∕日,B类15.00元∕日,C类12.00元∕日,D类8.00元∕日。

  三、管理办法

  1、安全工资的制表以分公司车间为单位,由考勤员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为依据,月底报车间核算员。核算员根据出勤天数和工资标准进行制表,由车间主任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

  2、矿山检身工负责矿山车间下井人员的考勤,矿山其他人员或临时不下洞人员另外考勤,所有当班不入洞人员不得在“出入坑签到表”上签到。检身工每月21日将考勤表汇总报车间核算员,其他人员考勤同时报考核员进行制表。

  3、选矿车间人员由车间考勤员每月21日将考勤天数汇总表报车间考核员进行制表。

  四、处罚办法

  1、发生轻伤事故除本人不得当月安全工资外,,还要扣除本班组人员3天的安全工资,并根据事故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进行经济处罚。

  2、发生重伤事故扣除本月本车间的10℅安全工资,并根据事故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安全百分制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及处罚。

  3、发生死亡事故扣除本车间职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工资,并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处罚。

  4、若发现安全工资有造假,不符合规定标准等的行为,要追究考勤员、核算员、车间主任、分公司经理的责任。根据责任情况酌情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

  5、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损失在1000---5000元扣除责任人5天的安全津贴;损失在5000---10000元扣除责任人10天的安全津贴,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扣除责任人本月的安全津贴,并根据事故性质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6、分公司安全工资报表必须经分公司安全科对当月安全事故情况审查,由安全科长签字后,方可上报公司。

  7、每月22日各分公司将出入坑签到表报人事部存档备查。

  此规定从20**年*月份起执行,原“矿山安全津贴分配规定”同时作废,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落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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