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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公司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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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C公司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及范围

  (一)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

  4、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调整。

  5、公司内部部门变动、人事制度改革等重要事项。

  6、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订。

  7、推荐、申报、评定各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8、职工的调动、年度工作考核、职工的奖惩、收入分配。

  9、工班选择

  10、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

  2、公司中层及以上后备干部推荐。

  3、人员招录及辞职、辞退(含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列入局实施年度项目。

  2、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公司财务资金一次性支出50万元以上。

  2、国有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

  第三条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阶段

  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领导班子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初步方案或议题。

  2、提请公司领导班子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照规定程序提出,除紧急和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商议。议题的有关情况应在会议召开前与参加人员作好沟通,保证其了解相关情况。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的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4、调整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设想,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二)集体决策阶段

  1、公司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内容逐个明确表态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2、公司主持会议的主要领导应在其它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定;

  4、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

  5、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落实部门和责任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结果,应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关职能部门。

  (三)执行决策阶段

  1、“三重一大”事项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由公司领导班子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公司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或提请讨论。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4、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并负责,未完成事项如需公司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决策执行。

  第四条监督检查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

  (二)根据上级要求,自觉接受局党委、局纪委的监督和检查。

  (三)对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应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或局党委、局纪委报告。

  (四)公司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负总责,并将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决策和监督检查的情况,除依法依纪应予保密外,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第五条责任追究

  公司领导班子对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篇2:医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院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院长办公会研究处理的事项主要有: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院党委提出的重要问题;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职能科室月工作检查测评;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医院经费的预决算和开支计划;千元以上设备的引进,500元以上的计划外开支,对职工的奖惩,奖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三、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院长、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公室秘书,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为便于掌握情况和决策,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可以根据参加会议。

  四、院长办公会召开时间: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五、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和主持,当院长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召集主持。

  六、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有关方面必须作好准备,认真填写议题内容,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院长同意,在开会的两天前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汇集后送交院长确定议题。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

  七、院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重大问题请上级决定。

  八、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院长办公室秘书认真作好记录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科室贯彻执行。

  九、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院长办公室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篇3:中学教代会议事规则

  海路中学教代会议事规则

  一、学校教代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二、学校教代会代表由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工会做好筹备工作,由主席团召集并主持会议。

  三、学校教代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具体召开时间由工会听取支部、行政意见后决定。

  四、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准备工作:

  1、由工会征求校长、支部意见后确定召开教代会的主题和召开的日期。

  2、召开教代会的主题、讨论和审议等事项必须形成文件,提前半个月送达教职工和教代会代表手中,以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3、教职工各类提案必须在教代会召开前的一周送达工会主席,由工会委员归类分档后,以书面形式在教代会召开前三天送达校长。

  4、召开教代会前一天,工会主席召开主席团预备会议,讨论通过教代会的各项议程。

  五、学校教代会内容: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2、审议学校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展规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

  3、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

  4、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校级干部提出奖惩建议。

  六、学校教代会议事规则

  1、校长作主题报告或对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等草案作出具体说明。

  2、校长或有关行政领导对教职工提案作解答或说明。

  3、分组讨论会议主题报告、有关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等草案、对行政领导关于教职工提案的说明充分发表意见。

  4、有各组组长或代表向主席团或直接向大会作汇报,然后由主席团形成中心意见或小结,便于向教职工传达。

  5、对需要教代会代表表决的有关改革举措,生活福利等草案进行表决(按无记名表决方式,到会代表必须超过三分之二,赞成票必须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方为有效)。

  说明:教代会主席团由工会主席、支部书记、校长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必须超过主席团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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