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学校物业保安保洁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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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创建安全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财物和师生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公平地对保安、保洁人员进行考核,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由物业(保安)公司委派在我校执行保安任务的保安人员,物业(保洁)公司委派在我校执行保洁任务的保洁人员。

  三、考核方法

  以抽查和发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将指定部门进行每月不少于二次的抽查。依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下达书面扣分通知书,并可附带提供证言、照片、监控记录、刷卡记录等。扣分记录计入考核细则表中。每月保安、保洁总分各为50分,直至扣减为零分为止。

  四、考核细则

  1、保安人员

   保安在岗人员未按合同要求配齐,并且未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请假同意的,扣除10分/人。

   在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着装不整齐的,扣除5分/起

   报刊分发不及时,已签收的邮件、包裹发生丢失的。扣除5分/起。

   在岗值班期间不得抽烟,不得睡觉、躺着、玩手机、听耳机、电话聊天等。违者扣除10分/起。

   未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物防设备的,扣除10分/次。

   保安人员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5-20分/次。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扣除20-40分/次。

   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者,解除当事人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30-40分/起。

   不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扣10分/次。保安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否则以脱岗处理,扣20分/次。

   管理好工作环境,保持校门口、传达室及周边整洁卫生;劝止车辆停放校门口,保证校门口交通顺畅。不履行的扣5分/次。

   学校上课期间及夜间,应该保证一人按时巡视校园。不按时按线路巡视的扣5-10分/次。

   未使用礼貌用语,与师生、访客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扣除10-30分/起。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扣除30-50分/起。

   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50分/次。

   严格登记进出车辆,审查带物品出门的车辆和人员,违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50分/次。

   保安人员应登记迟到、晚归学生姓名、学号,若遇学生强行进出校门,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未报告的扣10分/起。因失职造成学生出走,情节严重的30-50分/起。

   学校大门开放期间,不得坐在传达室内,必须到室外值勤,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能做到者,扣5分/起。

   保安人员应服从总务处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执行扣10分/次。

   保安人员了解必要的110报警常识,抽查发现不懂得使用周界、紧急报警的使用方法的。扣除5分/人次。

   不了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不懂得防火灭火常识的。扣除5分/人次。

   值班台帐不全混乱的,字迹潦草的。如不执行扣10分/次。

   消防器材每月检查记录台帐缺失的。如不执行扣10分/次。

   泄露进驻学校内部事务或其他秘密情况、资料的,视情况扣除20-50分/起。

   不执行工作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5-10分/起。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20-30分/起

   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以内工作时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10分/次。

   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案件、事故等)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20-50分/起。

   没有提前通知校方而更换人员的,扣10分/每起

   工作时间没有督促学校人员进出校门进行刷卡而放行的。扣5分/每起。

  2、保洁人员

   未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设备的,扣除10-20分/次。

   在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整齐着装,扣除5分/起。

   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日保洁任务。扣除2-5分/次。

   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周保洁任务。扣除5-10分/次。

   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月保洁任务。扣除10-15分/次。

   卫生洁具存放要整齐有序,有乱丢乱放现象的。扣除2分/起。

   在保洁区域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的。扣除5分/起。

   保洁区域内不节约利用水、电资源,发生长时间跑冒滴漏现象的。扣除5-10分/起。

   遇到公厕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时,不及时上报维修的。扣除5-10分/起。

   在岗人员在工作期间人数不足,或外出或离岗未及时向学校请假的。扣除10分/起。

   利用保洁之便,偷盗师生物品的,扣除20分/起,情节严重的扣除30-50分/起。

   在工作职责范围以内,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10分/次

   没有提前通知而更换人员的。扣10分/起

  五、处罚办法

  1、因保安、保洁人员违反上述条例,当月得分不满50分,但大于40分(含40分)以上的,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2、当月得分不满40分,但大于30分(含30分)以上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得分为4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安或者保洁费用的10%。

  3、当月得分不满30分,但大于20分(含20分)以上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得分为3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安或者保洁费用的30%。

  4、当月得分不满20分,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安或者保洁费用的50%。

  5、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20分的,校方可解除保安、保洁公司合同。

篇2:工商所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工商所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方式

  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依据,采用工作质量抽查、岗位目标定量评定的方法实行扣分制。

  三、考核内容

  1、个体登记注册行政确权行为,被上级抽查发现材料不齐、手续不完备的,受理审查员、登记核准员每户扣0.1分。

  2、抵押物登记书式审查,被登记机关发现材料不齐、手续不完备退还的,受理审查员每户扣0.1分。

  3、经检办案行政执法,被上级抽查发现定性不准,材料不齐,程序不合法的,案件主办人、法制员每件扣0.1分。

  4、经济案件未完成定量指标的,每件扣0.2分。

  5、个体管理收缴未完成定量指标的,每5000元扣0.2分。

  6、经济巡查未完成计划数的,每20户扣0.2分。

  7、新设立企业回访未完成70%的,每少5%扣0.2分。

  8、商标发展数未完成定量指标的,每件扣0.1分。

  9、撰写信息报道未完成指标的,每少1篇扣0.1分。

  10、未完成所长交办的任务,视具体情况。每次扣0.1-0.2分。

  四、考核奖惩

  考核扣分结果列入年终个人考评,扣发奖金,对工作业绩突出,相应发放所长奖励。

篇3:工商所工作人员执行纪律考核办法

  工商所工作人员执行纪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方式

  成立由所长、纪检监察、一般干部组成的督查组采用日

  常抽查的方法,实行扣分制。

  三、考核内容

  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的,每次0.2分;

  2、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0.2分;

  3、上班时间玩电子游戏,网上聊天的,每次扣0.5分;

  4、执行公务时办私事,影响工作的,每次扣0.5分;

  5、上班时间中午饮酒,每次扣0.5分;

  6、未履行首问人义务,办事推诿,造成影响的,每次扣0.5分。

  四、考核奖惩

  考核扣分在1分以上的取消评优资格,扣分在2分以上的所内通报批评,扣分结果列入年终个人考评,在测评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扣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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