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长城物业纠正预防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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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物业纠正预防管理要求

  1.0总体要求

  1.1 经理/品质主管应将测量监视、统计分析的结果及时与相关专业主管进行沟通反馈;

  1.2 专业主管应及时与不合格相关的员工进行沟通反馈;

  1.3 沟通反馈时应详细说明不合格状况,并与当事人或专业项目组一起分析可能形成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4针对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事项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时,应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1.5 对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事项的纠正/预防情况应进行跟踪、验证和关闭。

  2.0纠正预防

  项目要求

  信息来源1. 顾客投诉/抱怨;

  2. 日常巡视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问题;

  3. 品质主管组织的例行检验报告(月度统计分析报告);

  4. 经理组织的专项检查报告;

  5. 子公司组织的内部审核报告;

  6. 年度管理评审报告;

  7. 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

  处理步骤

  1. 对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事项进行评审;

  2. 确定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的原因及其影响;

  3.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4.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5.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6.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处理方式

  1. 依据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程度、重复发生频次,以及与顾客/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差距,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

  2. 通常采取的处理方式:

  •专业组问题:填写《纠正预防单》,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和完成期限;

  •员工个人问题:通常以口头指导(并记录在《工作日记本》)、书面提示单(《不合格提示单》)、书面处理单(《不合格处理单》)等三种方式处理;

  •口头指导、不合格提示、不合格处理体现处理的力度逐步加大;

  3. 针对关键不合格项(重大不合格项)或经常重复发生的关注项(一般项),管理处经理每月定期组织不合格评审会议。

  处理原则

  1. 员工个人行为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事项(如员工服务礼仪事项)。

  a. 经理/品质主管发现的:

  •当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督导其合格的做法,取得当事人确认;

  •及时反馈给其专业主管,并记录在《工作日记本》;

  •将判定的结果纳入当周的例行品质检验表内。

  b. 专业主管发现的:

  •当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督导其合格的做法,取得当事人确认,并记录在《工作日记本》;

  •当月同类项重复发生二次的应向当事人发出《不合格提示单》;

  •当月同类项重复发生三次的应向当事人升级发出《不合格处理单》;

  •专业主管可根据不合格程度,直接发出书面提示单或书面处理单。

  2. 专业组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事项。

  a. 经理/品质主管发现的:

  •当场指出专业组存在的问题,并与专业主管沟通,取得共识;

  •将日常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工作日记本》;

  •将判定的结果纳入当周的例行品质检验表内;

  •对关键不合格项(重大不合格项)或经常重复发生的关注项(一般项)发出《纠正预防单》。

  b. 专业主管发现的:

  •对关键不合格项(重大不合格项)或经常重复发生的关注项(一般项)与专业项目组成员沟通问题的成因及其影响程度;

  •确定问题处理的对策、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填写《纠正预防单》;

  •组织实施对策;

  •对关注项(一般项)专业主管可直接处理或发出《服务派工单》进行处理;

  3. 不合格/潜在不合格、不完善事项的处理应进行跟踪、验证和关闭。

  3.0支持性文件

  3.1《纠正预防单》

  3.2《不合格提示单》

  3.3《不合格处理单》

  3.4《品质检验表》

篇2:镇小学教学质量偏差纠正及预防管理制度

  镇小学教学质量偏差纠正及预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针对现存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并对潜在的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内部对现存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职责

  1.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对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中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2.各年级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评审。

  3.校领导或各部门的负责人批准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四、工作程序

  1.纠正措施的制定。

  (1)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识别。

  (2)各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的不合格(包括学生、家长投诉),或对教学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类似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

  (3)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各年级科室识别需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并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

  (4)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中的需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进行识别。

  2.各年级科室在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识别的基础上,确定不合格的原因,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或避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

  3.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批准。

  (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由校领导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

  (2)内部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其纠正和预防措施。

  (3)其他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教导处、总务处或各科室负责人批准。

  4.各科室负责对经批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并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及相关记录由纠正措施的实施科室保存,必要时送校长办公室。

  5.纠正措施的评审。

  (1)校长办公室负责对针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2)校办、教导处、总务处针对内部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3)针对其他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相关科室进行评审。

  6.对评审中发现纠正和预防措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按步骤重新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7.每年管理评审前,各年级科室将所有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提交给管理评审组织者,以供评价。

篇3:房地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将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

  3.职责

  3.1 工程部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 工程部负责收集以下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a)质量体系内审及第三方验证的不符合项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日常体系运行监督检查的结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c)顾客意见及处理情况;

  d)实施监督和测量中发现的问题;

  e)各部门执行公司经营生产计划中发现的问题。

  4.1.2 工程部根据上述信息,对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顾客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评价,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对象,填写"纠正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1.3 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重大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2 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2.1 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程序4.1.1条款规定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不合格,调查分析原因。

  4.2.2 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和需要进行改进的项目和目标,由工程部确定应采取预防措施的对象,填写"预防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2.3 责任部门接到"预防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组织进行预防措施的实施,重大预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3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4.3.1 各部门严格按照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实施,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并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时,应重新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 当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需要对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由工程部负责依据《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门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要予以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质量记录

  5.1 QR16-01 纠正措施通知单

  5.2 QR16-02 预防措施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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