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房屋租赁转让管理规定

3343

小区房屋租赁转让管理规定

  小区房屋租赁、转让管理规定

  为保障房屋租赁、转让管理秩序,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房屋租赁、转让法律规定,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房屋租赁双方必须按公安部第24号令《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知》和雨花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私有房产税收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房屋租赁双方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出租物业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处,填写《房屋租赁申请登记表》,并须将与承租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及承租方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交管理处备案,业主对物业仍负有连带责任。

  三、业主应向承租人告之“业主公约”及业主手册中本小区的各项有关规定的内容,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承租户应按规使用物业。

  四、物业出租时,水电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可由承租人交纳,如承租人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时,业主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业主与承租人约定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的,从其约定)。

  五、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一周内到管理处确认是否续租,若租赁终止,承租方搬离小区时,须由业主到场方可搬离。

  六、物业转让时,转、受双方都应到管理处办理转让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手续,转让方应将“业主公约”、“业主手册”、“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物业资料移交受让方,结清转让前应由转让方付清的费用,办理“维修基金”结算过户手续。管理处未同新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原业主仍对其物业负有全部责任。

采编:www.pmceo.cOm

篇2:爱德物业管理中心房屋租赁c

为加强对科技综合楼、模型厂办公楼的房屋出租管理和科技综合楼、模型厂楼、新办公楼、老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物业管理中心部门及人员设置
爱德总公司物业管理中心设置经理1人,副经理1人,服务管理部设置正式职工5人,维修、工程及值班设置4人。
日常保洁等需要临时工,由物业管理中心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审查聘用人员,报爱德公司总经费批准后实施。
物业管理中心要根据以上各部门及岗位设置,重新修订岗位职责报爱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一)负责完成科技综合楼、模型厂办公楼的出租洽商事项,草拟并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报院领导审签。注重房屋租赁情况调研,充分利用现有房产资源搞好开源创收。
(二)负责督促租赁单位认真履行院领导审签的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与水电暖费的及时收、交。
(三)负责对科技综合楼、模型厂办公楼、新老办公楼共17590M2的公共区域实行全方位物业管理服务。除水科院及市政有关部门对水电暖等系统实施工程外,负责按时对所管辖区域内提供水、电、暖气运行保障、公共区域的维修保养、保洁服务、www.pmceo.com电梯、中央空调运行保障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向各单位及用户提供邮件、信函、报刊的收发服务工作。
(五)负责每日检查所管区域的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及时做好用户回访工作。
(六)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管理的各种基础统计资料。
(七)负责制订所管区域内小型维修工程(5000元以下)计划,报经院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超过5000元(不含)以上的维修工程项目,由院视情况委托办理。
(八)负责零星维修、保洁材料的限额采购,严格维修、保洁材料出入库登记手续,按季检查考核各项费用和材料消耗。


三.经济管理方式
根据房地产开发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院以物业管理中心采取如下经济管理方式:
(一)所有房屋租赁费按合同金额的64%上交院财务核算。按合同额的16%上交院代垫水电暖费,支付时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小区收费单确认后交院财务支付。按合同额的20%上交爱德总公司财务列福佳物业管理中心分户核算。物业管理中心要将经批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时报送院财资处和叫公司财务各一份存档。
(二)院收取64%的房屋租金完税工作以及房管所租赁许可证由院财资处办一相关手续。爱德公司收20%的物业管理费的完税务局工作和上交房管所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由总公司财务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客户需要双方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三)院对爱德公司收取的20%的物业管理费,采取按会计年度和收付实现制办法计算管理:
1.按合同额的20%经费作为物业管理费。其中:60%对物业管理中心实行包干管理。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保洁费、5000元(含)以下的零星维修及材料费、绿化费、有关规定应上交院的人员经费等开支。具体开支由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经费预算。人员基本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保洁费、奖金、福利、临时工工资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各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分配方案报批;零星维修、保养费、绿化费等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留用的经费内安排,实行内部管理责任制。40%作为院留用经费挂物业管理中心帐户单独核算,主要用于超过5000元的小型维修工程开支和超额上交院经费的奖励提成,对维修工程由院委托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办理。
2.物业管理中心要努力挖掘潜力,开源节流。在完成正常物业管理服务的前提下,鼓励对外服务创收,物业管理中心对外提供劳务等创收的经费收入,必须与实行包干管理的物业管理费一块,统一纳入爱德公司财务实行物业管理中心分户核算,不准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3.年终,对包干管理的物业管理费和创收的经费等有节余的,按6:4的比例分成,其中:60%留物业管理中心作为发展基金,40%作为奖励。
4.从2000年1月份起,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完成各岗位基本职责任务,月奖金基数定为人均200元,职工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包干管理的物业管理费收支节余情况确定,由物业管理中心按规定的分配比例提出分配方案,报院审批备案。
5.按现行体制,物业管理中心正式职工的人事关系隶属于院,按院规定每年向院交纳公益费、医疗基金等费用。


四.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要求
1.严格岗位责任制管理,根据服务内容和各岗位及人员职责,各岗位必须做到按时、按岗责任到人,每日了解客户对物业管理的需求,每月考核服务质量。
2.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暖气、中央空调、电梯等的正常供给。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率达到100%,水电暖等发生故障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一般故障排除最长时间不超过24小时。做到无"跑、冒、滴、漏现象。
3.消防泵、二次饮用水泵、消防报警系统,要确保正常运转,万无一失。配电室的配电设备,每周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4.公共区域、楼梯、楼

篇3: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业主空置物业)

  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业主空置物业)

  甲方:

  乙方: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作、事业的需要,致使其自有物业长期空置,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减少甲方物业的空置损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自己的物业房的出租及租金的收取事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是所委托物业的业主,并具有全套合法的有效手续。在委托租赁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的最短时间为年,本物业出租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所委托物业面积共平方米,租金范围从元/月(大写  )到元/月(大写)。

  四、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出租协议中的物业和收取租金,乙方应以合理的价格出租协议中的物业。乙方和承租人所协商的房屋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的一致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合同物业月租的作为乙方代租房屋和代收租金的代理服务费,该费用从每月的租金中扣除。

  六、乙方代甲方催缴租金,因出租房屋而发生的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扣除租赁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的租金交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帐户。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租金未能收回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以保证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租金的确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及时确认出租租金,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有权检查房屋租金的收缴情况。

  九、甲、乙双方在签此协议后,甲方应将合同物业的有关手续复印件及房门钥匙交给乙方,若带家私的房屋应备有大件家私清单,该清单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易携带、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不在此例)。乙方将尽力保证房屋出租后,甲方的大件家私不遗失,房屋的结构不被破坏。

  十、因带家私房所出租价格和空房出租价格不同,其中包含家私的正常损耗。因此,出租房屋家私的正常使用损耗(坏),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十一、房屋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未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十二、若甲方物业欠费,甲方租金应首先冲抵所欠物业管理的费用,冲抵欠费后的收入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存入甲方名下。

  十三、乙方出租房屋时,应向承租方收取一定的房租押金。租户未到租期满而退租违约,乙方将没收其押金,没收押金的70%归入甲方名下,没收押金的30%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到租期满停止出租违约,甲方应向房屋承租人给付违约金,乙方将协助甲方请租户退房。

  十四、乙方代表甲方对委托房屋进行管理,空房每月检查次,租出房屋每月检查次,以减少甲方房产的自然和人为损害。

  十五、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财产损失或不能履约,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十七、乙方在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的甲方房产租赁合同,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时间终止。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4: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公司是承租方)

  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公司是承租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结构为结构,出租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 乙方承租房屋用于使用,甲方应保证承租房屋质量完好,甲方提供房屋相关设施如下: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不得延期交付房屋,应尽力协助乙方入住。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收回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向乙方退回剩余房租,并有义务帮助乙方另行寻找房屋。若甲方自行提前终止租赁,甲方应承担乙方应缴纳租金三倍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进行拆改,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五条 乙方负责交付从租赁日开始发生的水费、暖气费、电费和煤气费。在入住前双方应一起查验表数登记如下:

  水表数:,电表数:,暖气数:,煤气数:。

  以便在房屋租赁期满进行结算。

  第六条 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二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到期后,凡乙方添增的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 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应当提前10天同甲方协商。

  第九条 付款方式

  (一)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物业费。

  (二)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结当月的租赁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式房租发票。

  第十条 其它

  (一)甲方应保证承租的房屋在租赁前无任何瑕疵,租赁期内甲方抵押该房屋,需书面通知乙方。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须严格遵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合同签订地(*市*路*号)人命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5: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2019)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于20**年10月25日银川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年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年4月9日
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实行政府定价的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等社会保障性房屋的租赁,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房屋租赁管理:
(一)以联营、承包等名义提供房屋给他人使用,取得固定收益或者分成收入而不承担经营风险的;
(二)将房屋以柜台、摊位等方式分割提供给他人使用,(来自:www.pmceo.com)由使用人支付约定价金的。
第五条 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 是银川市房产管理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由银川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永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