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消防管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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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消防管理作业指导书

  序号 作业内容 岗位 相关质量记录

  1.3每班次至少一次对消防器材、消防标识是否完整进行检查,确认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发现挪用现象立即报区队长,如不能及时处理,由区队长报保安主管直至管理处经理。巡逻岗 保安区队长 保安主管

  管理处经理《执勤情况记录》

  2.每月组织保安人员至少一次消防演练,根据《火灾处理流程》组织实施,确保发生火警时,相关岗位1分钟内能到达火警地点。保安主管

  3.成立义务消防队,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有足够的队员留守;

  针对各种火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小区规模模拟演练;

  配合社区文化专员在小区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宣传,定期组织面向业主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管理处经理 保安主管 社区文化专员

  4.4每季度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有效期、完好程度等,并标识检查日期,对压力指针停留在红区的灭火器及时上报并更换。保安主管《消防设备检查表》

  5.5每季度对消防泵进行清洁保养;

  消防设备每两年由技术保养单位做一次安全监测,并编制报告上报管理处经理。维修主管 管理处经理

  6.每年1月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需要购买的消防器材的清单,并及时上报管理处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列入《月度物品采购申请表》安排采购员进行购买。需确保小区内配有两套消防斧头、消防扳手、铁撬、铁锤等消防工具,以及警戒带、医疗箱及常用医药、防烟防毒工具等,其中在监控中心备有两套完整的消防战斗装备。保安主管 管理处经理

  采购员《月度物品采购申请表》

  7.每次消防演习所需要使用的消防器材都严格按照出库手续办理,在保安主管申报并得到管理处经理批准后

  方可领用,并在台帐上作相应纪录。保安主管 仓库管理员

  检验标准:1、消防设备正常运转率100%

  2、消防设备年检合格

  支持性文件:《火灾处理流程》

篇2:C物业保安消防监控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控制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以下简称“值班人员”)负责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的操作、监控、清洁、记录。

  3.2保安部督促消防公司做好消防、监控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3各区域负责值班人员的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3.4保安部经理负责消防工作的综合管理。

  4.0 内容

  4.1消防、监控中心设备操作按设备操作说明书进行执行,不可私自把电脑退出监控状态。

  4.2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

  4.2.1消防公司根据管理处具体配备的消防、监控系统,按保养计划的安排进行消防设备(施)的检查保养工作,各区岗位当值员配合做好各设备(施)的检查工作。消防、监控设备(施)的保养项目包括:

  A 疏散指示灯的检修,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表》。

  B 消防主机、电脑、控制台的接线紧固和供电情况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表》。

  C 消防专用风机的启动、运行情况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表》。

  D 消防泵、喷淋泵及稳压泵的启动、运行情况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表》。

  E 消防广播的固定及播放情况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表》。

  F 送风阀、排烟阀的开启、复位情况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表》。

  G 电梯迫降功能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H 探头、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对讲电话的固定,功能测试情况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表》。

  I 灭火器的有效性检查,记录于《灭火器检查表》。

  J 消防栓(箱)的部件配备,渗漏水情况检查,记录于《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

  K 故障探头的更换,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L 故障摄像头的更换,监控系统报警设备的检查,记录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4.2.2在对消防、监控设备(施)进行检查保养时,值班人员在消防监控中心做好配合工作,做好消防监控中心内设备的检查工作。

  4.2.3值班人员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消防公司人员维修,并做好记录。

  4.2.4带有强电的消防设备(施)在维修保养时,消防公司人员负责挂“禁

  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4.3 安全防火检查

  4.3.1防火检查内容

  A 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质的储存、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要求。

  B 建筑结构、平面布局、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C 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D 走火通道是否堵塞。

  E 灭火器能否正常使用。

  F 消防设备(施)是否完好。

  4.3.2保安部负责督促各区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岗位当值员在巡查过程中必须把检查火灾隐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仔细观察有无火星、火苗、烟气;有无焦味等异常气味;有无异常声响,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向上级汇报。

  4.3.3若现场无法及时处理,岗位当值员检查完毕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填写《整改通知书》。保安部负责检查后的落实整改。

  4.3.4保安部发送正本给需要整改的住户/商铺,要求顾客按《整改通知书》上注明的期限整改,并让其签收交回保安部落实整改,并保存。

  4.4消防、监控中心值班

  4.4.1监控中心每日24小时值班监控,保证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4.4.2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检查消防监控中心设备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

  4.4.3值班人员通过电视屏幕监视现场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管理员前往查看,并向领导报告。

  4.4.4处理异常情况过程中,当班运行人员与物业巡查员通过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系。

  4.4.5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故障信号后,值班人员应作主机确认,及时通知并配合消防公司人员进行检查处理,并做好记录,重大故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4.6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或报告后,立即确认火警发生的地点、状况,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有关火灾的情况,并立即通知义务消防

篇3:消防作业指导书

  一、消防管理规定

  1、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2、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各种消防开关。

  3、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批示、事故照明设施和消防指令标志等。

  4、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住户装修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要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6、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离开房间前,检查和保证烟头熄灭。

  7、各住户(来自:www.pmceo.com)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指令标志的;

  3)不按规定使用瓶装燃气的;

  4)乱拉、乱拉电线的。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处以1000-2000元罚款;

  1)室内装修违反防火规范,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处理的;

  2)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进行动火作业的;

  3)烧焊、用火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未落实的。

  二、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动火申请和审批

  辖区内的动火作业,原则上应报消防局审批。特殊情况可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由消防监督员办理临时动火作业手续,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经批准后方能作业,同时管理处派人予以监督。

  2、动火前须做到"八不";

  2.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2.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2.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2.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

  2.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2.7未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不足的不动火。

  2.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的不动火。

  3、动火中须做到"四要";

  3.1动火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3.2动火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3动火作业中,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灭火。

  3.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动火后须做到"一清";

  即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三、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1、安全巡逻员每天对辖区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逻,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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