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健康管理制度
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生入学后,及时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举办2—3次卫生讲座。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1)
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严禁晚上用手电、蜡烛、油灯等照着偷偷看书。
(7)不看过小过密或字迹不清的书报,作业时字不要写得过小过密。
(8)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三、加强个人卫生
1、全体师生必须做到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管卫生,
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
2、个人卫生要做到定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
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
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4、认真做好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
小时或平均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
5、对病愈学生,体育教师要安排他们进行适当的医疗保健活动,促使他们早日康复
篇2: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3)
> 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三)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预防和控制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学生健康档案,特制定“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1. 体检工作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
2.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3.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体检内容包括形态(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内科(心、肺、肝、脾)、五官(听力、耳、鼻、龋齿、沙眼、色觉、嗅觉、视力)、外科(头部、颈部、胸廓、四肢、皮肤、淋巴结)等项目。为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对学生进行血红蛋白、寄生虫、龋齿、营养不良等检查。
4.对检出的患病学生将及时告知学校及家长,并协助及时予以矫治。
5. 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做好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对体检的结果及时进行体检资料的整理,用统计学来分析学生的健康状况,作出评价与建议。
**学校
篇3:初中学生心理健康监护机制的职责
初级中学学生心理健康监护机制的职责
一、校长的职责
校长作为一个学校的最高行政领导者,在学校心理教育工作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应该是本学校心理辅导工作中政策的制定者、思想的启迪者、技术的指导者和行政的督导者。其具体职责如下:
1、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贯彻执行心理教育工作;
2、提供适当的场地与设施,促进心理教育工作的发展;
3、督导咨询室(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拟订心理辅导与咨询计划;
4、出席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各种会议;
5、合理分配经费,支持心理教育工作进行;
6、主持校内的教师研讨会,学习研究心理教育的理论与方法,提高教师对心理教育工作的认识和理论水平;
7、与家长的社会人士沟通,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心理教育的支持;
8、主持对心理教育工作效果的评价
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及教研组长的职责
1、策划学校的心理教育各项工作;
2、协助咨询室(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有关人员,拟订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3、主持心理咨询室工作会议及个案研究
4、参与家长会议,对家庭教育给予辅导;
5、与校外地方社会资源人士或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心理辅导与咨询的支持;
6、协助教师开展心理教育工作,并解决其遇到的困难;
7、与德等处、教学出配合,实施学习辅导、生活辅导和人格辅导等工作。
8、配合学校及社区的特殊需要,从事各种心理辅导工作。
9、承担对全校教师、班主任的心理教育业务培训;
三、心理教师的职责
1、拟订学校年度心理辅导工作实施计划、工作讲度表及日程安排;
2、配合德育处、教学处实施学习辅导、生活辅导、人格辅导和职业辅导事宜;
3、心理咨询与个案研究及个案转介;
4、开设专门的心理辅导课程;
5、协助教师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辅导;
6、协助教师解决心理教育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7、计划并参与家长会议,为家长学校开办心理教育讲座,必要时进行家庭访问,协助家长辅导其子女;
8、建立心理档案并进行管理;
9、负责心理测验及其解释;
10、评价学校内年度的心理辅导效果;
11、从事心理教育的研究,不断改进工作。
四、教学处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督导所属各教研组及教师参与心理教育工作;
2、协助及督导各科任课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积极渗透心理教育;
3、在课程安排上保证专门心理辅导课及其有关活动;
4、与咨询室及政教处联系,实施新生入学辅导、升学辅导、毕业辅导;
5、根据需要调整班级时间以实施各种心理测验;
6、督导各任课教师对学生实施学习辅导;
7、参加学校心理教育工作会议或有关的个案研究会议。
五、德育处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督导所属各年级组及班主任老师参与心理辅导工作;、
2、与咨询室、教务处协调,实施新生入学辅导、升学辅导、毕业辅导;
3、协助咨询室加强对学生的生活辅导事宜;
4、组织和指导在班级和团队工作中进行心理教育;
5、会同咨询室安排家庭访问及举办家长会与联系家长等事宜;
6、参与个案研究会议;
7、参与策划学生心理教育工作;
8、会同咨询室实施学生心理与行为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9、会同咨询室及教务处安排学生休闲活动等等。
六、教科研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不断开拓新领域;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力量的培训和心理教师专业发展工作;
3、参与学校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担任技术顾问;
4、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成果交流和学术研讨会;
5、督促评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七、年级组长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召开年级心理教育工作研讨会;
2、召集教师配合各科教学单元活动的设计积极开展心理教育活动;
3、参与个案研究;
4、制定并组织执行年级心理教育工作活动计划;
5、参与学校心理教育工作会;
6、协调各科教学,共同参与对学生的辅导。
八、班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取得各方面的支持与协助,负责实施班级学生的心理教育;
2、实施生活辅导与学习辅导;
3、与咨询室协调进行各种心理测验;
4、参与搜集建立各种学生心理资料;
5、实施班级学生团体心理辅导;
6、从事学生个别心理辅导;
7、配合教学积极实施心理辅导活动;
8、毕业班的升学辅导、毕业辅导、职业辅导;
9、参与有关的本班学生个案辅导研究会议。
九、科任教师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实施心理教育;
2、协助咨询室实施生活辅导与学习辅导;
3、协助推行团体心理辅导;
4、协助实施个
别心理辅导;
十、保健医生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协助咨询室实施学生健康生活辅导;
2、发现学生身心问题及时告知辅导人员及班主任;
3、会同咨询室及班主任实施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送班主任登记,存入学生个人资料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