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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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章程

序 言

  信息技术中心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的主要担纲者,是为学校教学与科研提供教育技术服务的重要单位。信息技术中心历史悠久,有着优良的传统,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北京外国语学校电教室和北京俄文专修学校广播站。1959年北京外国语学院与北京俄语学院合并成立北京外国语学院,两校的电化教育机构合并成立电化教育研究室。1982年随着学校教育改革和教育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学校将电化教育研究室升级为电化教育中心。2002年电化教育中心更名为教育技术中心,2008年教育技术中心与学校信息网络中心合并更名为信息技术中心。长期以来,中心始终致力于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未来,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外语教育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秉承团结、求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学校外语教育现代化进程和中国外语教育技术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实现信息技术中心的奋斗目标,依据北京外国语大学章程和各项规定,在完善信息技术中心各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章程。

  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章程是实施科学管理、履行公共职能的准则,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教学科研辅助工作和管理活动、开展校际交流与社会合作。

总 则

  单位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技术中心

  英文名称: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enter,简称I.TC

第二条

  本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电教楼

第三条

  本单位属性:北京外国语大学所属教学辅助单位(正处级)

第四条

  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技术中心徽标为信息技术中心英文缩写I.TC

第五条

  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技术中心训为“团结、敬业、开拓、创新”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信息技术中心宗旨、职责与任务

  信息技术中心宗旨:

  为学校教学、科研与管理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与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中心的职责:

  信息技术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与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教育资源,扩展教育内容,优化教育过程,推动管理信息化。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复语型人才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推进教育现代化。

  信息技术中心的任务:

  辅助学校制定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教学要求,收集、购置、制作、管理音像类、计算机辅助教学类

  教材、课件与资料;

  负责学校各类教学辅助平台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

  开展教育技术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推广普及研究成果,提高师生信

  息技术水平;

  负责校内电视节目和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播出,电视网的维护管理;

  负责学校网站、数字化校园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负责学校大型公共场所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

  负责学校各类型实验室的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

  负责学校校园一卡通的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单位负责人的职数与产生方式

  本单位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学校任命。

第八条

  科室负责人的产生方式

  科级干部的产生采取个人应聘、民主推选、中心考察的方式,由中心行政办公会研究后上报学校批复。

第九条

  信息技术中心的机构构成

  根据信息技术中心的行政与业务门类和实际工作需要,信息技术中心设置如下组织机构(科室级):

  (一) 设置行政管理工作机构;

  (二) 设置网络运营及数据管理工作机构;

  (三) 设置音视频制作及资源管理工作机构;

  (四) 设置实验室服务与管理工作机构;

  (五) 设置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研究及对外交流工作机构。

第十条

  信息技术中心党务工作

  根据信息技术中心党务工作的需要,设置书记一名,委员若干名,书记与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务工作职权和职责是:

  (一)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学校党组织和中心党组织的决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中心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心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三) 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四) 负责中心的政治思想工作、德育工作和和谐中心工作;

  (五) 领导部门工会和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六) 对行政工作给予监督和保障。

第十一条

  信息技术中心部门工会和二级教代会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规定,信息技术中心实行以员工为主体的信息技术中心部门工会及二级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部门工会与二级教代会为同一办事机构,设主席一名,委员若干名。其职责是:

  (一) 听取中心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 听取中心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重大问题的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听取中心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讨论通过中心提出的职工福利、奖金、津贴以及聘任、考核和奖惩办法;

  (五) 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汇总提交及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

  信息技术中心共青团组织,在上级团组织和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共青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章 会 议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由主任、 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组成。行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由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制定、修改章程;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审定年度预算;

  决定人才引进和人事安排;

  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

  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

  研究部署专项和临时性工作安排;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党、政、工联席会议

  信息技术中心党、政、工联席会议是中心的议事机构,由直属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及副主任、工会主席组成。必要时可扩大至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和各科室主任。党、政、工联席会议由直属支部书记或中心主任主持,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内容包括:

  (一) 传达学校会议精神、学校工作计划和通报学校重大事项;

  (二) 部署中心学年工作计划;

  (三) 传达中心行政办公会决策事项;

  (四) 讨论研究中心重要事项;

  (五) 听取各科室工作情况汇报。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

  信息技术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中心民主决策机构,由中心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职工组成。会议一般一学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行使下列职权:

  (一) 讨论并通过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和学年工作计划;

  (二) 讨论并通过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

  (三) 听取中心财务收支情况汇报;

  (四) 讨论并通过中心职工活动计划及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五章 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信息技术中心经费来源包括学校事业拨款和国家专项拨款。经费的项目包括:

  (一) 日常办公费;

  (二) 维修费;

  (三) 小型设备费;

  (四) 设备购置费;

  (五) 国家拨款专项经费。

第十七条

  经费的管理

  学校事业拨款和国家专项拨款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经费的支出

  (一) 经费的支出严格执行预算;

  (二) 经费的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三) 经费的支出由各科室主任审核并报中心主任批准;

  (四) 预算外经费支出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后执行;

  (五) 大额资金使用经中心行政办公会讨论后执行。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中心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中心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条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设备规划、预算编制、设备采购、设备验收和设备报废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预算制度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求和未来技术发展的趋势,进行技术设施的

  规划和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制定预算的基本原则: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工作,做到配套

  齐全、数量准确、价格清楚、预算完整;

  各科室预算方案报中心行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学校。

第二十二条

  采购制度

  采用集体调研、论证和决策的方式,制定设备采购的技术参数,并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

  根据预算方案和招标的技术参数对采购设备进行验收;

  对采购的设备进行及时登记、入账、编目和入库。

第二十三条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设备使用科室填写领用出库单和固定资产卡片,由中心主管领导签

  字后领取使用;

  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不得私自出租(借);

  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资产的报废

  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

  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或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审查后,报请学校批准后方可列为报废设备。

  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利用已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

  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鉴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第七章 科研与成果奖励

第二十五条

  加强信息技术理论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研究项目,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科研工作中去,为学校的特色教育提供信息化服务。

第二十六条

  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教育技术协会和技术交流活动,掌握教育信息化发展动态,汲取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

第二十七条

  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并顺利结项,参照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获得学校科研立项并顺利结项,参照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在核心论文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中

  心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专着,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中心给予一定的

  物质奖励。

第八章 考 核

第二十八条

  每学年中心进行一次职工考核。

第二十九条

  考核内容

  思想品德与执行国家、学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业务能力与实际技能情况;

  劳动纪律与考勤情况;

  科研成果完成情况。

第三十条

  考核办法

  本人根据学年的工作情况撰写个人鉴定;

  科室根据本人年度完成工作的情况,在民主评议后给予鉴定;

  中心考核小组根据个人鉴定和科室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十一条

  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心员工分为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设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第三十三条

  人才引进

  中心各岗位人员引进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中心组成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处下达指标,通过考核和投票决定候选人,报学校审批。

  (一)事业编制人才引进:硕士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企事业高级专业人员;

  (二)非事业编制人员引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十四条

  职称与晋级

  中心在编职工都具有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职级的资格、职员职级和技工职别职级的资格。

第三十五条

  人才培养

  支持和鼓励员工在职深造,读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采取技术培训、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三十六条

  员工待遇

  分为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具体方案执行学校岗位职级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员工权益与义务

  (一)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二) 职工依法享有社会、教育、文化、生活和民主政治权利;

  (三) 知悉单位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维护学校和中心的权益,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五) 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三十八条

  员工福利和节假日

  (一) 职工依法享有国家和单位的各项福利;

  (二) 职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寒暑假、婚假、产假、丧假。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信息技术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中心党政工联席会议审定后签发,报学校核准。

第四十条

  学校核准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第四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信息技术中心依据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

  (一) 章程所依据的学校章程、规定发生变化;

  (二) 信息技术中心发生分立、合并、终止等情况;

  (三) 信息技术中心名称、发展目标、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中与学校章程和学校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

  信息技术中心根据本章程制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信息技术中心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校核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篇2:工程信息管理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与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1 互信息管理

  项目设专人负责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工作,由技术室内业工程师负责,根据工程实际及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编制和上报。

  成立专门的信息反馈组织,该小组承担本工程的测量任务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业主、监理和设计提供施工进度报表、施工情况结果,使业主、监理和设计能准确、及时地了解施工情况,及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快速、优质地完成。

  2 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2.1技术档案管理目标

  (l)认真做好本工程施工的技术档案工作,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

  (2)在工程施工阶段,认真搞好竣工资料积累工作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以达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2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法》,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贡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负责人的技术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选调具有档案管理经验的、经过专门培训I的人员,进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使用褪色的书定材料书写、绘制。

  (4)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做好资料的整理、装订等工作。

  (5)确保工程施工中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并及时做好竣工图。凡归档的材料,都应做到完整准确、组眷合理、整洁美观,有利于长期保存。

  2.3技术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l)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工程图纸、设计通知、会议纪要、技术联系单及有关文件等一切有关材料。

  (2)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设计、技术联系单、合同文本及各种有关的报表等。

  (3)施工材料的质保书、工程验收单、测量定位记录等资料。

  (4)工程竣工资料所需的竣工图纸及工程概况、施工记录、检测记录、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重要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资料。

  2.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l)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开全,并努力使之清晰、整齐、清楚、不受污染。

  (2)负责现有关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汇编、归档等日常工作,科学地管理档案。

  (3)负责档案材料的分发、借阅、催还、整理、统计等日常工作。

  (4)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篇3:水电站工程施工信息化管理

  水电站工程施工信息化管理

  1 施工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按业主的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要求,项目部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管理,实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要素的最优控制和合理决策,妥善协调与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的关系。

  2 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基本内容

  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由“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的相应电子文件信息,文本文件拟采用Word2000,图形文件拟采用AutoCAD2000,报表及图表拟采用E*cel2000,施工进度计划拟应用P3网络计划管理软件,或采用业主规定的格式。

  信息内容包括:

  (1)施工进度计划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附上通过P3编制的(概要)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施工期间,按监理人指示使用P3工程计划进度管理软件提供年度、季度、月进度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的计划进度进行监控管理。

  (2)实施进度报告

  按监理人指示提供月、周进度报告,在每个月底以前按已批准的格式填报周、月进度报告,并将相应资料及时录入到“施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3)施工质量报告

  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及时迅速报告合同项目各施工单元的施工质量情况,将施工质量信息输入“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质量管理工具进行分析、归纳、整理,按监理人指示填报质量报表,并将汇总整理的信息反馈到生产管理系统,指导施工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4)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按监理人的要求和发包人制订的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及时准确将我方制订和实施的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预案、安全会议及安全事故方面的信息汇总上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经批准后录入“施工信息管理系统”。

  (5)商务合同

  “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后,立即将合同价格,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和其它辅助资料(包括变更的单价分析资料)等录入该系统。

  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合同变更、补偿、奖励和价差等信息实时录入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将合同期中当前变更、补偿项目的情况,包括原因、范围、内容、实物量、价格计算分析、措施等及时录入系统,并报告汇总分析。

  将结算报表、进度支付的信息及时录入施工信息管理。

  (6)文档管理

  工程实施中及时向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与工程相关的各种文档,及其登记、接收、发送和技术供应(图纸、表格)数据。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文档的整编与归档。

  (7)其它信息

  包括统供材料计划报表等监理人和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信息。

  3 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

  (1)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组织机构形成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局域网络,网络与业主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局域网的硬件配备、网络规划与布线由专业计算机管理人员指导完成,并注意工作站节点的网络平衡,实行最优化配置。

  配置相应软件并建立形成“施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程序见图19-1。

  (2)信息管理措施

  作为项目控制和协调的基础,信息管理是通过建立信息的编码系统、明确信息流程、制定信息采集制度、利用高效的信息处理手段处理信息等多方面的工作得以实现。本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 按项目的控制目标,将信息划分为:投资控制信息、质量安全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信息等四大类,并按招标文件单元工程划分及编号原则进行编码系统的设置。

  ② 项目组织内部,通过岗位职责、文档管理制度、常用报表管理制度等工作程序的建立,实现“职能分工明确化,日常业务标准化、报表文件规范化、数据资料完整化和代码化”,并建立起作业层→职能部门→决策层的信息反馈系统。信息反馈系统见图19-2。

  (3)设置局域网实行内部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加强公司总部、施工局对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管理及施工技术、资源的支持。以月进度计划协调会、成本分析会、质量安全会三个会议,定期对项目的资金、劳动力、技术、设备、材料等进行统计、分析,实现项目要素的动态管理,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4 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及安全运行措施

  及时准确地按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将相关工程管理信息录入到“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采取如下措施保证系统信息安全:

  (1)严格“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授权与密码发放机制,用户授权须经质量、安全副经理批准并存档。在服务器端保留用户2个月时间的使用日志文件。

  (2)“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由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数据稽查及录入人员完成,上述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录入资料签字批准制度。相关信息资料录入前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

  (4)文字资料存档制度。所有相关的信息资料及领导意见等文字资料归类存档备查。

  (5)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6)系统运行故障专人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的非正常使用及非正规维修行为。

  (7)建立故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理,保障系统正常、高效运转。

  5 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按照网络要求布置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见表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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