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大学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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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郑大学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现学校创建“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59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4号)等文件精神,在完成岗位分级设置与首次聘用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是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学校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的有力措施。

  (二)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科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强化岗位管理、突出绩效考核为重点,建立各类岗位的管理与考核办法。

  (三)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潜能合理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实现教师自身发展与学校整体学术水平提升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引导和促进教师将自身发展、能力与岗位要求、学校发展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坚持校院两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宏观科学统筹,部门协调配合,院(系)具体实施的管理模式。

  (三)坚持合同管理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以合同为依据,开展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

  三、岗位设置

  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的对象为现聘任在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兼职(双肩挑)聘任人员按照聘任的主体岗位进行管理。

  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临床教学型5种类别。各院(系)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合理设置各类教师岗位。

  (一)教学型岗位

  教学型岗位是主要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岗位。

  此类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单位。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的单位是指承担公共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外语、公共体育、公共高等数学、公共大学物理、公共计算机等课程教学的单位。承担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单位是指承担3个专业及以上必修专业基础课程教学的单位。

  (二)教学科研型岗位

  教学科研型岗位是同时承担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岗位。

  (三)科研型岗位

  科研型岗位是主要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岗位。科研型岗位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要高于教学科研型岗位对科研任务的要求。

  (四)社会服务型岗位

  社会服务型岗位是主要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横向研究开发等服务社会方面工作的岗位。

  (五)临床教学型岗位

  临床教学型岗位是承担临床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岗位。

  四、岗位职责

  (一)坚持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根据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学科差异和岗位要求,统筹制定副高级及以上岗位聘期基本职责。岗位聘期基本职责是指教师在3年聘期内应完成的最低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二)各院(系)在学校制定的岗位聘期基本职责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制定岗位聘期具体职责(含中级)。院(系)制定聘期具体职责时应充分考虑院(系)目标绩效和教师个人绩效。

  (三)各院(系)制定的聘期具体职责不得低于学校制定的聘期基本职责。

  (四)副高级及以上岗位聘期基本职责见附件。

  五、聘任与考核

  (一)聘任

  1.现有在编在岗教师按照现聘岗位等级进行分类聘任,实行先入轨后晋级。通过教师个人申报和各单位统筹安排,确保所有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现聘岗位等级分别入轨到5类岗位。待分类工作完成后,再进行岗位晋级工作。

  2.学校教师队伍的新进人员,除在公开招聘时事先公布岗位的以外,都按照教学科研型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满确定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加强新进人员教学科研能力培养。

  3.各类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岗位类别。聘期结束后个人可申请转岗,经同意转岗后按照新聘岗位考核。

  (二)考核

  1.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根据各类岗位的具体职责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年度考核结合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进展情况,与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合并进行。

  3.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完成教师“聘任合同书”规定要求者,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未达到教师“聘任合同书”规定要求者,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发放、晋升、续聘、转岗、降聘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应按照教师实际完成的岗位职责发放奖励绩效。具体发放办法由各院(系)制定实施。

  5.适当考虑教师的历史贡献,不满一个聘期的,聘任后免于考核。不满两个聘期的,聘任后适度降低考核要求,鼓励年龄大的教师转岗至教学岗位。

  六、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院(系)成立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岗位分类设置及聘任工作。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教授委员会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各院(系)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备案。

  (二)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制定本单位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岗位的具体职责及考核办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实施教师岗位分类聘任和考核。

  (三)聘任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比例、各类各级岗位基本职责及考核基本要求等指导意见。

  2.个人申请。应聘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向所在院(系)提出聘任申请。

  3.评议推荐。院(系)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员,公示后上报学校。

  4.审议批准。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议通过后,批准聘任。

  5.结果公示。学校将聘任结果予以公示。有异议者,可向相应的领导小组提出投诉或申诉。

  6.签订合同。获聘者与学校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七、其他说明

  (一)本办法由学校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州郑大学教师岗位聘期基本职责

  (自然科学)

岗位类型

教授

副教授

教学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60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教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或参与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3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5名)。

2. 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7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或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60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教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或参与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7名)。

2.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教学

科研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教学

科研型

1.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相当级别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3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或参与(前2名)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单项计划经费30万元及以上),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3名)。

2.累计到账科研经费10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教学任务较重的或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一区论文1篇,或二区论文2篇。工科、医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3篇。

2.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5名),或省级科技奖1项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第1名)。

1.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15万元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5名)。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5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教学任务较重的或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工科、医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SCI收录论文2篇。

2.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7名),或省级科技奖1项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7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前5名)或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

科研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相当级别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30万元及以上)且累计到账科研经费90万元(含纵横项),或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30万元及以上)且累计到账科研经费90万元(含纵横项),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3名)且累计到账科研经费90万元(含纵横项)。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15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一区论文2篇。工科、医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一区论文1篇,或JCR二区论文2篇。

2.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3名),或获得省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第1名)。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15万元及以上)且累计科研经费到账3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10万元及以上)且累计科研经费到账3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5名)且累计到账科研经费30万元(含纵横项)。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75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理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一区论文1篇,或JCR二区论文2篇。工科、医科: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3篇。

2.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1项(前5名),或获得省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前3名),或省级科技奖二等奖1项(第1名)。

社会

服务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

聘期内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含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200万元及以上。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

聘期内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含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120万元及以上。

临床

教学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承担本科生临床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床旁教学、讨论教学、实习等)64学时,其中课堂授课不少于16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3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或参与(前2名)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单项计划经费30万元及以上),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3名)。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6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临床教学任务较重的或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SCI收录论文2篇。

2.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前5名),或省级科技奖1项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

教学:

聘期内每年承担本科生临床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床旁教学、讨论教学、实习等)学时,其中课堂授课不少于16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5名)。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3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临床教学任务较重的或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

2.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前7名),或省级科技奖1项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

  州郑大学教师岗位聘期基本职责

  (人文社会科学)

岗位类型

教授

副教授

教学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60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教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或参与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3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5名)。

2. 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7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或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60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教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或参与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1项(前7名)。

2.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教学

科研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或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相当级别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

教学:

聘期内每年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2名),或

教学

科研型

项(前2名),或主持或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前2名),或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前2名),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3名)。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3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教学任务较重的或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或B类期刊论文2篇,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着1部。

2. 获得教育部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或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5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第1名),艺术作品类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奖项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一名),体育类获得国家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2名的主教练。

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5名)。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15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教学任务较重的或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B类期刊论文1篇,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着1部。

2. 获得教育部优秀成果奖1项二等奖及以上(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或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7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前5名)或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艺术作品类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奖项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体育类获得国家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3名的主教练。

科研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相当级别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3名)且累计到账科研经费30万元(含纵横项)。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6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2篇,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并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着1部。

2. 获得教育部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前3名),或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第1名),艺术作品类获得国家级学术奖项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聘期内完成其中一项):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5名)且累计到账科研经费15万元(含纵横项)。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30万元及以上(含纵横项)。

不满两个聘期的人员,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等同于完成科研任务:
1.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着1部。

2. 获得教育部优秀成果奖1项二等奖及以上(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或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艺术作品类获得国家级学术奖项二等奖及以上(前5名)。

社会

服务型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

聘期内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含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90万元及以上。

教学:

聘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科研:

聘期内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含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45万元及以上。

  各院(系)在学校制定的岗位聘期基本职责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制定岗位聘期具体职责。院(系)制定聘期具体职责时应充分考虑院(系)目标绩效和教师个人绩效。

篇2: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按照矿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范围和业务流程,中心设置主任、副主任、总会计、工资统发组、集中支付组、代管资金核算组、综合管理组,各组按照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会计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确保财政国库支付高效运行。

  第二条 主任岗位职责

  中心主任在区财政局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对区财政局局长负责。

  1、宣传、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财政国库支付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建立健全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和奖惩制度,研究解决工作运行中的实际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负责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对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关心职工生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4、抓好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质量;

  5、定期向区财政局局长汇报中心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

  6、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控制中心经费开支,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依法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高;

  8、完成区财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 副主任岗位职责

  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搞好中心各项工作,对中心主任负责。

  1、宣传、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督促、检查并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完成;

  2、负责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3、组织大厅正常运行,带头执行并落实中心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支持中心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处理好大厅各柜组、代理行、服务单位的关系;

  4、组织召开业务例会,研究解决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促进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会计核算的有效衔接;

  5、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6、做好主任授权的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

  第四条 总会计岗位职责

  1、主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及电算化工作;协调财政信息中心和软件服务公司解决大厅系统运行中出现的业务问题,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平稳;

  2、审核大额资金支付业务,负责大厅与代理行、金库、财政国库的日对账、日清算、日结报工作,掌握大厅各类资金收付情况,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3、督促大厅月结账、月对账、月报表制度的落实,审核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出月报表,提供各类资金支付信息;

  4、做好主任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工资统发组职责

  负责全额预算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人员工资的计算、工资支出计划申请及代扣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各类社保缴费。设置会计主管、会计岗位,岗位责任如下: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

  1、负责财政统发工资整体业务,加强与人社、财政相关股室的协调,确保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准确无误;

  2、审核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变动原始资料,建立工资统发人员变动台帐;

  3、审核汇总形成的财政统发工资汇总表、代扣款项明细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向财政业务股室办理工资支出计划的核批事项;

  4、负责职工工资查询,解答职工工资政策;

  5、办理职工调动工资介绍手续;

  6、提供财政统发工资相关信息。

  会计岗位责任:

  1、依据审核后的工资变动资料编制工资表,计算各类代扣款项,汇总形成财政统发工资汇总表,登记工资收支明细账;

  2、依据工资发放汇总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财政业务股室申请单位工资支出计划;

  3、依据财政下达的工资支出计划,审核生成《矿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提交支付岗复核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4、向单位会计室传送人员支出计算表、工资表;向个人提供工资明细单,负责职工工资查询;

  5、签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令;

  6、做好本核算组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 集中支付组职责

  负责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审核受理支付工作,登记集中支付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结报支出并报告财政直接支付信息,向

  单位提供《计划支付结余明细》。设置受理岗、支付岗、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如下: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

  1、负责集中支付组整体业务,加强与财政业务股室、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对资金支付进行监控;

  2、保管国库集中支付银行预留印鉴,审核《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预算支出结算清单》、《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并加盖印章;

  3、协调代理行、金库办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工作;

  4、编制集中支付凭证,登记集中支付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结报支出;

  5、与财政国库进行对账,向财政国库报送国库集中支付月报表,并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信息;

  6、协调代理行、金库办理退款业务。

  受理岗岗位责任:

  1、接收财政业务股室下达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据和分月用款计划数据并进行核对;

  2、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及所附原始凭证填列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审批的项目支出计划和相关财务开支规定、所附原始凭证是否能真实完整反应经济业务事项、财务审批签章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等,受理、签章并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交支付岗复核支付;

  3、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表;

  4、向预算单位传递《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记账回单,并履行票据传递签字手续;

  5、负责与预算单位对账,月终结账日与支付会计核对预算单位支出数据,向预算单位提供《预算计划支付结余明细表》,并督出单位履行报表传递核对签字程序,确保集中支付信息准确无误。

  支付岗岗位责任:

  1、接收并复核受理岗提交的支付信息,复核内容包括:预算科目、资金性质、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付款金额是否与支付申请书列示内容一致;

  2、复核无误后,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3、与代理行零余额账户核对当日支出数据,打印《预算支出结算清单》、《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4、向代理行传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向金库传送《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5、整理、分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

  第七条 代管资金核算组职责

  负责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发生的往来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和财政统发工资代扣住房公积金、各类社保缴费、代征个人所得税、代征工程建设资金集中支付税款等资金的集中管理与支付业务,依据单位出具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办理代管资金收付款业务,登记代管资金收支明细账,定期与单位会计对账。设置会计主管、核算会计、资金会计、出纳岗位,岗位责任如下: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

  1、建立财政代管资金分部门、项目收支总账及明细账,接受并核对单位资金收入信息,负责代管单位资金支付业务的审核,确保代管资金运行安全无误;

  2、编制《财政代管资金资产平衡表》,审核并向单位提供《财政代管单位资金收支明细表》;

  3、负责与资金会计、单位会计对账,落实财政代管资金“月结账、月对账、月报表”机制,确保预算单位资金收支信息准确无误,确保代管资金数据真实完整。

  核算会计岗位责任:

  1、依据审核的单位代管资金收支凭证签发代管资金收付款指令;

  2、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代管资金收支明细账,编制《财政代管单位资金收支明细表》;

  3、打印、装订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整理会计档案。

  资金会计岗位责任:

  1、受理并录入非税收入系统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款书,提交出纳岗核对收款;

  2、依据《银行入账通知书》登记单位资金收入信息,保管财政代管资金财务印鉴,复核签发的支票并加盖印章;

  3、登记代管资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与核算会计、开户银行进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做出调整;

  4、负责依据签发的支付指令审核网银划拨款项,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网银支付安全无误。

  出纳岗位责任:

  1、依据签发的收付款指令办理办理现金、转账收付业务;

  2、向区医疗保险中心、养老保险中心通过网银支付代扣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3、管理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并根据支票领用单、现金借款单,登记并办理支票、现金领取业务;

  4、对发出的支票、借出的现金进行催缴和收回;

  5、编制现金日报表,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日结。

  第八条 综合管理组职责

  负责中心后勤保障事务及大厅网络运行、系统维护、数据备份等工作,确保集中支付运行畅通。设置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综合文秘岗,岗位责任如下:

  系统维护岗位责任:

  1、负责中心软、硬件和数据的维护工作,设置系统运行环境,对硬件设备的更新、软件系统的升级、会计软件的二次开发等提出实施建议;

  2、协助中心总会计进行网络权限的分配;

  3、负责协调财政信息中心解决集中支付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实施重大项目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4、做好代管资金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

  5、经常检查工作场地的火警设施、消防器材、电源及线路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及时排除隐患;

  6、定期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完备,及时进行查毒、杀毒及安全系统检测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7、指导电算化操作人员进行正确操作和设备保养;

  8、做好中心系统信息的保密工作;

  9、负责保管电算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岗位责任:

  1、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办理会计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工作;

  2、对会计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阅,防止损毁、散失和泄密;

  3、严格按档案管理规定向中心内www.pmceo.com部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提供需要查阅的会计档案,办理登记手续;

  4、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向有关单位复制会计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

  5、保持中心档案室干净、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腐、防霉变处理。

  综合文秘岗位责任:

  1、负责中心行政综合事务处理,督办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

  落实;

  2、负责中心公文起草、收发、运转和定期归档工作;

  3、办理中心工作人员人事、工资、福利、职称事项;

  4、组织中心职工大会、主任办公会,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

  5、负责中心党团工会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

  6、建立中心人员基本情况档案、财产使用管理台账;

  7、做好办公用品、油料的采购和发放工作,按定量标准保证车辆用油,保证中心工作不受影响;

  8、定时检查水、电、暖设备,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处理;

  9、根据工作生活需要,及时做好各种劳保、福利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安排值(带)班工作,按月汇总值(带)班记录;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房地产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及岗位设置

  房地产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及岗位设置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上班时间

  冬季为周一至周五的08:30-17:0 0每天中午11:30-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夏季为周一至周六的08:00-17:00每天中午11:30-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二) 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法定节假日办公室须安排人员值班。

  二、考 勤

  (一)现场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工程部备案。

  (二)现场项目部对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日前报综合部,

  (三)考勤统计是本部对员工考核及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勤必须有医院病假条,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四) 本部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本部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在公司OA网站报批

  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

  (一)员工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应着工装,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

  (一)本部门负责本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后及时汇报、果断处理。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

  (一)电脑、打印机、本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但必须注意节约。

  (二)电话是联系工作的重要工具,禁止利用办公室电话办私事、聊天。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导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每月利用一定时间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及本部有权追究责任。

  八、岗位设置

  工程部现有编制岗位: 1、工程部经理一人;2、专业工程师(兼职)一人

  3、综合业务主办一人;4、报建业务主办一人

  工程部待编补充岗位: 1、工程技术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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