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地质大学助教十二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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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大学助教十二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

  1.服从学校和学院(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承担本科生学务指导工作,完成教学辅助工作。

  2.每学年至少完成2门次本科生课程的辅导任务或实验指导工作。

  3.符合主讲教师资格者,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可承担部分课程的主讲工作;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使助教有一定的时间、精力用于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规定助教每学年主讲课堂教学任务,最多不得超过100学时(指实际授课学时)。

  4.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

  5.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6.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参与本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单位)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

  7.聘任研究实习员职务的教师,以上1、2、3条不作要求。

篇2:外语学院助教条件和职责

  外语学院助教的条件和职责

  1.在上一轮岗位聘任中履职考核为良好(考核结果为65分以上)。

  2.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生听、说、读、写和过级模拟考试,教学效果好。发表校级学术论文2篇/年。

  3.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于大学英语教学之中,既教书又育人。

  4.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等教学工作,指导学生的过及模拟测试。参与语言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建设,课件设计以及学生学习策略研究等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

  5.服从院、系领导的工作安排,承担本学院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6、教学工作和社会工作量之和每学年平均达到16节/周(含16节)以上者,可充抵一半的科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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