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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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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县纠风办的领导下,我乡党委、乡政府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结合办事处实际,按照“严格管理、促进发展、强化服务、优化环境”的原则,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两年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廉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将廉政工作纳入乡党委、乡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制定了我乡**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年初,我乡都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向委书记分别与各村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对反腐倡廉负总则和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领导责任,真正做到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同时我们也制订和完善了《领导集体议事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党风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党政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等,确保廉政纠风工作重点突出、责任明确、分解到位、责任到人,由于层层落实,形成网络,使廉政纠风工作落到实处。

二、述职述廉相结合。确保反腐保廉工作的进一步增强每年终,我乡都要对乡直各部门负责人、村委、两委干部进行民主考核,参与考核人员包括乡纪委书记牵头的工作小组、各部门干部、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等,在述职述廉会议上,各干部向代表们通报了一年来各部门、村委、居委所做的工作,尤其是在村务、居务、政务及财务等方面清楚汇报了情况,使得我乡的“两个公开”真正落到实处,得到了村民和居民信任。在述职述廉会议过程中,干部与群众形成了互动,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清楚明白的,都可以在这里得到满意的答复,同时代表们也纷纷给所在村、居委出谋献策,对今后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干群和党群关系的进一步协调发展,也使得我镇的反腐保廉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群众*无小事,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我乡就是长期坚持这一做事原则,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还专门制订了乡党政领导接访日制度,安排每周二、三两日以接待来访群众。还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小组,以更加快捷的处理信访案件。在**年中,我乡共受理信访案21宗,其中澄清事实19,协调处理宗18,办理宗6。

四、纠建并举。规范行业之风在年初,我乡就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并做到每月一统计,一季度一通报,年底考核又奖惩,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规范了乡干部的行政行为,坚持了以制度管理,以制度管事,力争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机关干部队伍。各经济部门严格执行物价局的有关收费规定,对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均上墙公示,做到了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对窗口部门,也通过开展行风建设和评议活动,消除了工作人员办事不公,办事拖拉和“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然热烈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素质,做到标本兼治为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注重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始终把干部的思想教育放在第一位,认真抓好对省、市、县廉政工作有关文件、指示的传达学习,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深受教育,提高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班子成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查找自身在生活、工作作风和学习等方面不足之处,时时为自己敲响反腐保廉的警钟。通过学习,最终使干部的思想教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这也有利于干部之间的团结与沟通。把集中学习作为教育干部、职工的有效途径。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增强了党纪政纪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着实解决了党员干部在党员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及时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每季度的政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公布上墙。做好了“党员联系村务工作责任制”的每季度考核,结果按时上墙。每月的民情日记的定情检查、统计、汇总工作。加强和完善了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及党政班子成员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为了更好的加强党廉工作的宣传。*

篇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本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以及县纪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文化旅游系统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责任期限:____年元月1日至____年12月31日。

  第二条 责任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责任内容

  甲方主要职责:

  1、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制定下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局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定期检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听取汇报,指导工作,帮助分管单位和基层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督促基层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4、对全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抓好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

  6、听取、讨论纪检信访案件的查处意见。

  7、年终对全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乙方主要职责:

  1、积极配合县局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机构。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书记在中纪委会议上的讲话,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使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其中领导干部要达到95%以上。

  4、要召开好一年两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会率达100%,领导干部参加率要达到98%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解决单位热点、难点问题。

  5、继续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制度。

  6、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中招待费的开支,严禁公车迎亲,禁止用公款出外旅游,不搞工程庆典活动。

  7、实行事务公开、突出纠风重点。一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二是要严格执行事务公开制度,要在公开栏按规定要求,定期公开事务内容、重大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8、对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及时回复。

  第四条 奖惩

  1、对年度考核被评为党风廉政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2、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予年度先进单位的评选:

  1)本单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2)本单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案件的;

  3)单位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不能及时治理查处纠正的;

  4)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能及时认真查处,甚至庇护的;

  5)有案不查,拖案不处理的;

  6)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7)对国家政策和重大决策不认真贯彻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重大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五条 本责任书由局分管领导代表甲方与乙方各单位党务主要负责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

  第六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篇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章程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谦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 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 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实际使用;(3)借用时间的长短;(4)有无归还的条件;(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责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 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www.pmceo.com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风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五)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搞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 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笔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于各级党的相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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