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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河小学班级图书管理制度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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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河小学班级图书管理制度及表格

  拦河小学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让每个同学都能享受书海遨游的快乐,我们建立了班级图书馆——“书香漂流站”,为规范,有序地组织好图书的借阅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归还。

  2、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签好书号,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3、每次借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签字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须有图书管理员的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4、借阅图书时,同学们按队伍排队,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5、图书角借阅时间为每天中午,归还无限制。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一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1日后2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

  6、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严禁图画,撕割,如有污损,撕割,涂写或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1-3倍赔。(图书丢失有记录的借去者赔偿,无记录的管理员赔偿)。

  7、所借图书无论是否到期,若有特殊情况老师可随时索还,如多次催促不还者或丢失者按原价三倍赔款。

  8、班级将定期开展读书小博士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9、借阅的图书只能自己阅读,不能转借给他人。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

  10、学生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课堂上严禁偷偷阅读,如有在课堂上偷阅图书的现象,发现一次取消一个月的借书资格。老师讲课时,不看图书;作业未完成,不看图书。

  班级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1、图书管理员在老师的帮助和指导下将图书编号,便于整理、分类和进行借阅记载。

  2、负责记录同学们的借阅情况,利用课间整理、打扫书库。

  3、查看还回的图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记录并向老师汇报,督促损坏图书的同学粘补或赔偿。逾期不还者,督促将书收回,并停借一周。

  4、记录下同学们爱惜图书的行为,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利用午会时间给予表扬,为同学们树立好的榜样。

  5、期末前一个月将所有外借的图书收回,清理后归还给图书的小主人。

  班级奖励制度

  1、学期结束对热心班级图书管理工作、管理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评选最佳保护奖和读书积极奖。

  3、制作阅读卡片,评选读书小博士。

  班级图书借阅登记表*

  借阅图书请务必登记,并请填写详细。

  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一周。逾期未还者,停借一周。

  请爱惜班级图书,切勿污损;若有遗失、毁损,须按原价1—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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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中学图书馆管理制度篇1

  一、图书馆读者守则

  1.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2.进馆后,礼貌待人,举止文明。不在馆内追逐嬉闹,不大声喧哗,确保馆内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不损坏,不撕割,不涂污,不偷窃。

  4.爱护馆内设施,不随意移动桌椅,不损坏电器配件及其它公物。

  5.注意公共卫生,不随意吐痰,不污损墙壁,不乱抛纸屑废物,不在室内吃零食,不在室内吸烟。

  6.借阅书刊资料,依次排队,凭证借阅,尊重馆内工作人员,争做文明读者。

  二、教师资料室阅览规则

  1.本室所藏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工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2.部分图书资料实行开架阅览,教职工一律凭阅览证入室阅览。

  3.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在书刊上任意圈点、批注、涂改、撕割和污损,违者按本馆《图书赔偿规定》处理。

  4.不得携带笔记本以外的东西入室。

  5.不得将小孩及校外人员带人室内,不得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

  6.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随地吐痰,严禁在室内吸烟。

  7.遵守本室作息时间。

  三、学生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阅览。

  2.读者自带物品请放入指定地点。本室内的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3.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完后仍放回原处。

  4.爱护书刊和室内设施,请勿污损。

  5.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文明阅览,注意公共卫生。

  6.阅览结束,请把椅子放回原处。

  四、书刊借还制度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借书。

  2.本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书库。

  3.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赔偿。

  4.学生每人可借书3—5册,教师可借12册,学生借期30天,教师借期180天。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续借时须将原书带来,以一次为限)。

  5.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退休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五、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1.有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

  2.赔偿方法: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以书刊原价的三倍赔偿;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3.注销范围: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的书刊;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的书刊;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

中学图书馆管理制度篇2

  1、图书馆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8、教工调离、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中学图书馆管理制度篇3

  一、营口实验学校图书馆是学校文献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统一掌握合理使用全校文献资料购置费,采集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各种类型文献资料。保持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注意收藏本校的以及与本校有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 献,为全校师生拓展知识领域、开拓智慧之窗提供必要的知识保障。

  三、统一管理全校的文献资料,负责对新到书籍进行采编工作,包括图书的收集、分类、组织、财产登记、交付验收、新书报道等;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

  四、根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及课外阅读的需要,积极开展流通阅览和读者辅导工作,上好阅读指导课,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

  五、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既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更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充分利用,做好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工作。

  六、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报告”、“征文比赛”、“演讲”等活动,努力使学校成为书香校园。

  七、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统筹、协调、规划全校文献信息工作,指导全校资料室工作,逐步实现全校文献信息计算机网络管理。

  八、加强图书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图书馆专业管理水平,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促进人才成长。

  九、办好展室、为开展好丰富多彩的专题展览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十、管理好美术、书法专用教室,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建立起师生书画骨干队伍,努力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平台、创造条件。

  十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十三、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创建一个安全、安静、清新、清洁的良好环境。

篇3: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报刊杂志图书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

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工作、管理、业务学习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

、期刊、杂志、相关学术著作等。

三、本公司图书的管理法,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四、本公司图书由党群办公室负责管理,并于每个季度结束时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来源与购置

一、公司鼓励员工个人捐赠书籍、杂志等。员工如有图书资料要捐赠给公司,所捐书刊要求为正式出版物,内容、体裁不限。

二、需购置图书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征求员工们的意见,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四、本公司图书馆的其他图书是由省、市、县工会流动图书室发放。

第三章

图书保管

一、新购图书和捐赠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图书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日期、作者、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表》中。并填制图书标签贴于图书上。

二、图书保管员在图书上加盖公司办公室专用章,专用章应盖在图书扉页正中心及书的侧面。

三、本公司图书由图书保管员编制图书目录表供员工查阅。

四、图书保管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一、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依本办法第六章规定办理。

二、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

三、一般报刊杂志可以随意阅览,图书保管员登记后将杂志报刊放至相关部门,员工阅读完毕后归回原处,图书保管员一个月后将其收回办公室归档。员工不得擅自带出公司或裁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四、员工所借之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以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限与册数

一、借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二、借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三、借书册数以一册为限。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一、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表,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字,然后找图书管理员取书。

二、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图书保管员收讫,由图书保管员检查有无破损并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三、员工须办妥还书手续后方可再借书。

第七章

处罚

一、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拆散、剪贴、涂改,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原图书版本够赔或照原价赔偿。

二、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公司领导论处。

篇4:会计学院图书馆流通管理服务方案

  会计学院图书馆流通管理服务方案

  借阅证件的办理及使用

  1、本馆有效证件

  (1)借阅证

  发放对象:本院教务处正式注册的普通及成人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使用范围:专业书籍资料库、非专业书库,学生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所辖书音像资料的出借、阅览欣赏,与复印、复录。

  (2)阅览证

  发放对象:非本院教务处正式注册的进修生极其它班次学生。

  使用范围:各外借处及各阅览室书刊音像资料的阅览与复印、复录。

  2、借阅证件的办理

  (1)借阅证:学生凭经教务注册的学生证办理借书证。

  (2)阅览证:本院学生凭学院核发的有效证件办理阅览证。并交纳卡费 20元。学生阅览证仅限于办理证件本学年度使用。

  3、证件的使用

  (1)本馆各种借、阅证件以及读者借书刊资料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图书馆有权没收其证件,并取消其借、阅资格。

  (2)各种证件仅限于该证件许可的使用范围及期限内使用。

  (3)学生毕业结业或中途离院,须还清借书刊资料,学生处凭图书馆清单办理学生毕业、结业或离院手续。

  馆藏资料的借阅

  1、音乐专业书、谱的出借

  (1)借阅数量:本、专科学生6册;研究生8册。

  (2)借期:30天(西文、俄文书谱不外借,只限于本馆复印)。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逾期不还或遗失与损坏者,按照本馆处罚条例罚款。

  2、综合图书的出借:

  (1)借阅数量:本、专科学生6册;研究生8册。

  (2)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逾期不还或遗失与损坏者,按照本馆处罚条例罚款。

  3、音响资料:

  (1)借阅数量:2盘。

  (2)借期:1周。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周),逾期不还或遗失与损坏者,按照本馆处罚条例罚款。

  借阅管理制度

  1、外借书库(包括音乐专业书库及非音乐专业书库)

  (1)非本馆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书库。

  (2)本院学生凭借书证借阅专业书、谱、非专业书籍与部分录音磁带。

  (3)爱护书籍资料,若有盗窃、偷换、损坏(含在书谱上勾画涂抹)、遗失等情况,按照本馆处罚条例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爱护目录厅卡片及机读目录设施,使用完毕,将设施恢复原状。

  2.多媒体阅览室(暂行)

  (1)学生凭有效证件进入阅览。进入本室需先办理登记手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指导,遇疑难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2)读者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本室,资料仅限本室范围;不得私下下载Internet网上的内容;不得阅览网上不健康的内容,违者必究。

  (3)请爱护室内设备,如有人为损坏者,按照本馆处罚条例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4)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吸烟,禁止吃东西,禁止喧哗。

  2、进入图书馆须注重文明礼貌,衣冠整洁,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吸烟及携带食品入馆。保持图书馆的清洁卫生,爱护各种设施,故意损坏者,按照本馆有关条例赔偿。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篇5: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管理制度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馆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8、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安静。

  9、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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