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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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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利用专题教育课开设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开展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当地医护人员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要通风良好;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清洁卫生;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努力建立健全校卫生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

  2、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处室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3、学校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报告人:

篇2:中学食品、传染病预防、化学试剂(品)、医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食品、传染病预防、化学试剂(品)、医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未开设食堂,不提供课间餐,要教育学生不购、不吃“三无”变质食品,饮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预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2、由校医室带头,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工作,各班要按划分的卫生包干区和卫生清扫制度,搞好卫生清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根据需要添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预防药物,发现传染病病例,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正确的隔离、观察、洗消措施,及时就医,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蔓延。

  3、学校化学试剂(品),由化学实验室的专人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化学试剂(品)的购买、贮存,使用登记制度;购买正规渠道的合格试剂(品),失效试剂(品)要及时妥善清理掉,杜绝外流;化学教师应认真组织开展化学实验,指导学生正确安全的进行实验操作。

  4、学校医用药品,由校医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医用药品的购买、贮存、使用登记制度;购买正规渠道的合格药品,失效药品及时妥善清理掉,杜绝药品外流,正确安全使用药品。

篇3: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2)

>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染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

  第三条 传染病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制定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一旦传染病发生,学校即刻启动预案,由校长担任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负责对传染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员由总务、政教、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上报、接待、联络、跟踪等事项。

  第五条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与先导作用,充分利用学校橱窗、课外活动、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广播等形式普及卫止知识,提高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特别在组织集体性活动之际,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食品,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包括指导、督促等),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针对季节特点、疫情动态、校内实际及时向学校师生进行疾病预防、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它健康教育等知识的宣传,并举办家长会、家长学校,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对家长进行营养知识的教育等。

  第七条 将传染病的预防纳入长效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前,强化相关防病知识及技能的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建设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队伍、班主任队伍,进行有关健康知识、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增强学校师生及家长对传染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 做好传染病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发病人数、发病闩期、离校时间、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目前情况等)主动与街道联系,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同时必须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社区的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第九条 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学校、班级教室、及有关食堂等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根据实际重新调整教学活动和各项日程安排。

  第十条 学校发生传染病后应按规定每日统计师生的出勤人数,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做好病例登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第十一条 全程跟踪,做好医学观察,除予患者及时隔离外,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实际情况做好对学校师生的医学观察,对在家休息的所有学生,学校要与其保持电话联系,以便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医学观察期内,传染病发病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应适当限制其活动范围,教学作适当调整。患者康复后返校,必须经学校保健教师复查,确认其隔离期满且痊愈,做到登记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传染病责任追究制度,在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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