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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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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发现

  1、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保育员或班主任如果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园长。

  3、幼儿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疑似传染病病人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二)传染病报告

  1、报告内容与时限

  (1)当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午睡室,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幼儿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需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全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全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

篇2:E中学传染病防控制度

  E中学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一、传染病防控制度

  1、学校做好晨检。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及时上报,并做好检查记录。学校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追查病因及时掌握情况。

  2、学校对每日的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3、学校对防控人员、防控物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及时掌握情况。

  4、如有发现同一班一天有1例或连续2天有3名学生患病的应及时上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5、如有多名学生(3人以上)发现不明的高烧,呼吸急促、腹泻等症状时相关学部(或年级)要及时上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6、医务室应在第一时间将疑似病情的学生电话上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92540)。

  7、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8、组长有权启动任何级别应急预案,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救援组、救护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9、医务室有权立即隔离师生,诊断排查,并对现场消毒,开窗通风。

  10、领导小组及时与当地医院联系,对疑似师生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

  11、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应立即会同各学部对整个校园进行彻底消毒。

  12、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该立即开展工作,深入细致调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领导小组。

  二、传染病报告制度

  校委会责成政教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普法教育,并要求卫生队执业医师严格执行该法,做一名医德医风高尚责任感强的医生,严令卫生队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执业医生必须做到: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详细记录学生情况,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务必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4、小组办公室必须每日定时对门诊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和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20**年9月1日起实施

篇3:学校预防传染病日控制度(3)

  学校预防传染病日控制度(三)

  1、为了防止传染病在校园的流行,班主任每天应密切注意、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劝其就医并在家休息,并在第一时间内与家长联系。

  2、卫生老师每天7:30前巡视个班学生情况,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有38度以上高热,必须迅速劝其就医,并在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

  3、班主任如在8:00前发现班级有学生未到校,必须及时做好随访,并与卫生室做好登记工作。

  4、卫生室必须对病愈后回校的教职工或学生先进行体温测量、检查病历,确诊病愈方能入校。

  5、校内如有医院诊断为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卫生室必须当日做好消毒、隔离措施,并每日对缺勤学生、教职工进行调查,如有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和教育局有关部门。

  上海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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