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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业务垫资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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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业务垫资工作规范

  房产中介业务垫资工作规范

  【业务诠释】

  垫资即使指在我们中介经纪进行业务操作过程中,当一方因为资金金额或资金时间周转等问题而无法按照相关交易程序进行房屋交易,在这样的情况下中介公司给予客户的一种有前提条件的、有偿的、短时间的借资方式即为垫资。一般情况下,中介公司的垫资分为对内业务垫资和对外垫资两种。原则上来讲,中介业务垫资风险高,一般垫资回酬也比较高就会产生“放水”等不正当资金流通嫌疑大,在中国的法律上是不推行的,但因为业务和实际交易需要,这一行为又在很多中介公司俨然存在,所以对此业务我们不作刻意推广,只在客户资金出问题时提供此类“帮助”。

  【垫资条件】

  1、有固定资产作担保,一般首选房产;

  2、用于垫资担保的房产可为交易当事房产,也可为其他房产,但必须是属于申请垫资人名下,如属多人产权,则不能单独垫资,需多人同时签章同意方可垫资;

  3、用于垫资担保的房产一般为有证房(即房屋没有原始贷款,房产证在自己手里),如房屋属于合同房,如有抵押贷款等,则需作事前评估,去掉已经贷走的金额,对剩余房产价值作“就低”评估,取垫资金额的1.5至2倍进行参比;

  4、申请垫资人信用记录良好,为本市户籍。针对个体工商户或私企业主客户,公司原则上不受理,如实在有业务需要则需进行客户多方面资信考察、谨慎处理;

  5、垫资业务执行方案只适用于对内业务垫资,暂不受理对外垫资业务。

  【业务风险控制】

  1、在整个垫资业务操作过程中,所有流程必须严格把关,实行“没有事先签字决不出款”“流程不对决不出款”“对客户有怀疑决不出款”的铁的垫资流程规范原则;

  2、每月的垫资总输出金额不得超出50万元;累计垫资不超过100万元。

  3、垫资的单笔垫资业务的资金流量一般不超过20万元,如遇特殊客户需要加额垫资者,需要区域经理家访等综合评估方可执行;

  4、垫资延期处理:在垫资业务操作中,每笔垫资业务的垫资周期不得超出2个月,如需加长垫资时间,则需先还再重新申请重新审核垫资的流程严格执行;

  5、垫资逾期没收回,第一时间所在分店分店店长需向总经理做出书面说明,取消当月垫资业务资格;若同一分店出现两次垫资逾期,取消该分店该季度垫资业务。

  6、垫资呆帐处理:如垫资业务出现呆账情况,则由分店店长在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发出催款函(特快专递),客户三个工作日内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进行相应担保财产的拍买执行。

  7、垫资呆帐责任处理:垫资项目可计当月业绩,待业务完成月度提取;如有员工恶意隐匿真实信息,公司对相应员工持有法律追溯权。

  8、为公司管理与行业规则需要,垫资行为均不以公司名义进行。

  9、垫资预期,超过5个工作日按月息3%计息,并从该笔佣金收益扣除。

  【业务垫资流程】

  客户向置业顾问提出垫资需求       置业顾问进行客户甄别       置业顾问至分店店长处填写业务垫资申请表

  分店店长核查       区域经理审批      销售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 批  财务阅读       产权公证       财务出款      资金安全回收。

  【垫资费用收取与业绩划分】

  1、垫资费用(利息)收取

  垫资利息视实际交易情况而定,原则上按照垫资金额的3%进行收取。

  2、垫资费用(利息)业绩划分

  垫资业务收取的利息,其中公司资金收益按垫资金额的1.5%收取,其余为员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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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产中介限时VIP业务规范

  房产中介限时VIP业务规范

  【业务品种诠释】

  限时,顾名思义即是一套欲出售的房屋,在中介方与业主方约定一个价格和一个时间段内,经书面确定后将房屋以该价格条件交由中介公司代理销售。一般包含:打不等保证金和固定价格等约定条款。“VIP”一般是用在 服务行业,用于对客户服务档次的一种界定,这里用VIP也同样是这样的用意,对于限时销售来说,在推广的过程中还是有一定难度,很多业主还是因为不信任中介的实力与信誉度而抵触这个业务品种,固用VIP以体现这类业主的尊贵和特别,并体现一种正规和大气,同时也是我们“顾问式”销售模式的服务性质最好的诠释。

  【业务切入方】业主方【推广目的】

  通过与部分业主达成限时销售约定,从而锁定房屋价格和业主出售意向,弥补纯居间业务的不足,降低二手房中心业务操作难度。

  【业务流程】

  员工采集房源

  勘房并落实房屋与业主相关情况

  员工报限(分店 店长填报限申请单)

  分店店长当日内整理房子信息报区域助理(同时对该房屋进行为期三天的封盘处理)       分店店长接限后当日勘房并评估      谈限       签限(付款并收件,同时全员勘房累计客户)        公证      分店店长带调入员工出 《限时房统一说辞》      全面销售 【业务条件和范围】

  1、限时房必须在公司所在分店业务辐射区域,不得跨区域踩空限房

  2、限时房所在的小区必须要作通透的了解,包括该楼盘从建筑到接房、装修、出售的整个过程,以及房屋本身和所在楼盘的硬件设施。业务员报限时需提交房屋与楼盘照片、视频、楼盘与房屋分析、优劣势分析、客户群分析以及详尽的房屋勘察表;

  3、必须是房产证已下的房子;

  4、原则上只限建面在140平米内的一房、两房和三房;

  5、业务员报限的前提必须保证该房屋市场需求较高、有足够的卖点和吸引力,同时业主相当配合我们的销售工作;

  6、限房时间段一般在1-3个月,或以工作日计算,具体房屋具体操作;

  7、保证金金额控制在2000元/套以内;

  8、签限时时一定要收取该房屋产权证件等原件。

  【限时房佣金分配】

  1、如调入方就是房源方,则该限时房销售后按照:调入:调出=50:50的比例进行佣金分配;

  2、如调入方并不是房源方和钥匙方,则按照:房源方:钥匙方:调入方:客户方=10:

  10:

  30:50进行佣金分配;(房源方、钥匙方只占佣金部分的提成,如中介费未收齐则从按揭或溢价部分补齐佣金,若无溢价则按实际比例分配) 限时收入: 调入店收入与调出店业绩划分办法为:

  a) 在通知开始运作的第一阶段内6:4分配,即算调入店60%业绩,另40%业绩划归调出店;(调入调出方减去钥匙方和房源方后5;

  5分佣金,按揭和溢价)

  b) 在通知开始运作的第二阶段内按5:5分配,即算调入店50%业绩,另50%业绩划归调出店;(调入调出方减去钥匙方和房源方后4;

  6分佣金,按揭和溢价)

  c) 在通知开始运作的第三阶段内按4:6分配,即算调入店40%业绩,另60% 业绩划归调出店;(调入调出方减去钥匙方和房源方后3;

  7分佣金,按揭和溢价)

  d) 在通知开始运作后最后阶段,针对限时收入业绩分配,先除去所有费用包括权证部,对调出店实行业绩保底:即佣金保底1%,按揭收入保底1%余下部分在算作调入方业绩;

  【限时赔付】

  所有限时房责任人为分店店长,赔付方式为业绩赔付。即在限时调入的时候分店店长要严格把关、控制风险。如调入后的房屋在限时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能成功销售,则赔付给业主的保证金由分店或组别业绩支付,由财务从店或组别业绩内扣除同等金额的业绩作为处罚。

篇3:房产中介业务管理会议及联动制度

  房产中介业务管理会议及联动制度

  【业务管理会议】

  1、晨会

  各个门店每天早上必须召开晨会,会议主持人由分店店长担任;会议精神:对当天的工作进行安排,激发所有同事的工作热情;形式不限,具体内容由分店店长自行安排;时间控制在15分钟-25分钟;作好会议记录;公司将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如巡查到未召开,将处以分店店长现金20元罚款。

  2、业务交流会

  各个门店每周进行定期一次的业务交流会议,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内容以业务交流为主;会议时间由分店店长制订,上报区域助理备案,区经进行监督管理;会议可以由各个同事轮流主持,借以锻炼到各个员工的能力,作好会议记录,并上传给区域经理。如巡查到未召开,将处以区域经理和分店店长各20元罚款。

  3、后勤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后勤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本周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各分店与公司各部门的问题。由销售经理安排并主持,各后勤后勤部人员参加。

  4、各区域分店店长会议

  各个区域每周必须进行一次业务管理会议,会议由区域经理主持,分店店长及区域助理参加,时间各个区域自行制订,上报后勤部备案;会议内容主要是:针对公司下发的各个文件、通知进行传达执行,各个门店本周的业务总结和下周的计划及目标,现场解决各个门店存在的问题及行政事宜,区域经理针对各个门店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研究,适时进行培训管理类知识与交流;区域助理做好会议记录传到总经办。如巡查到未召开,将处于区域经理50元罚款。

  5、区域经理会议

  每半个月举行一次区域经理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由销售经理制订,建议会议地点在各个区域轮流召开,确定后上报后勤部备案;会议内容主要是:针对公司下发的各个文件、通知进行传达执行,各个门店本周的业务总结和下周的计划及目标,现场解决各个区域存在的问题及行政事宜,区域经理针对各个区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研究,适时进行培训管理类知识与交流;并做好会议记录传到总经办;各个区域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大会,时间,地点由区经制订上传后勤部备案;如巡查到未召开,将处区域经理每次100元人民币罚款。每个月公司进行一次区域经理会议,时间、议程、地点由公司以通知的形式下发。

  【联动】

  1、各个门店每周必须进行一次联动活动,活动内容不限,时间、地点在举行前一天通知后勤部备案,以保障在活动中公司知道员工的去向。

  2、每个区域每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全员联动活动,活动内容不限,时间、地点在举行前一天通知后勤部备案,以保障在活动中公司知道员工的去向。

  【会议注意事项】

  1、 对重大或有分歧的议题,分店有关人员在会前先单独联络、沟通,而在会议上争执不下时,主持人应及时制止且搁置该问题,会后再议;

  2、销售经理、区域经理、分店须制定月度培训计划,每月最少组织一次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行业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内容,全体不当班人员应主动参加公司及组织的培训;

  3、 员工须自行安排好其他工作事宜,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需提前1天报告分店店长, 无故迟到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无故缺席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4、开会或培训时须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确有需要者,可到会场外接听电话;

  5、会议由主持人安排人员做会议纪要,并根据需要将会议信息报送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篇4:房产中介业务操作基本规定

  房产中介业务操作基本规定

  1、为提高团队的和谐和团结互助精神,有效利用资源,各分店不实行客户抢接制,员工所接盘源须及时登入电脑,以确认其业务归属;

  2、上门来访客户的接待方法:即以当天值班的同事为第一接待人,如当天值班的同事不在则以第二天值班的同事为第一接待人,以上两人都不在的情况下实行谁接待即算谁的客户。客户一旦有同事接待任何人不许再有抢客户的行为。

  3、客户上门或电话找业务员,若明确指定找谁的前提下,任何人不得以“人不在,找我也行”等等理由诱导客户,否则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以警告处分,第二次则予以辞退处理,并扣发当月底薪和业务提成;若因此而成交业绩属原接待员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同盘同客--业务人员之间应密切合作,坦诚相待,严禁同事间恶意跳盘、跳客。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不同置业顾问间拥有同一个客户,并在介绍同一套房时,以先录入电脑者为准,但不得以损害公司利益成交让佣、恶意抬价、砸单,否则一旦发现,没做成单造成公司损失的负全部赔偿责任,成单者业绩为零,且须承担损失部分金额,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

  5、同客不同盘---在介绍不同房时,以介绍成功者为准,特殊情况由分店店长或区域经理介定。但不得以损害公司利益成交让佣、恶意抬价、砸单,否则一旦发现,没做成单造成公司损失的负全部赔偿责任,成单者业绩为零,且须承担损失部分金额,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6、同盘不同客--以收定为准(以收齐双佣为前提,若佣金少于双佣,公司可选择以佣金多者优先成交。不允许置业顾问为抢单私自拿钱代客落定(特殊情况由分店店长介定,涉及不同分店之间存在异议时,由区域经理查实情况后协调处理;

  7、代同事带客看房--以事先约定为准,无论任何原因成交,事先没有协商业绩分配比例情况下按公司制度拆分业绩5;

  5分;

  8、为促进业务的有效达成,公司鼓励客户预交诚意金,有效日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以财务开具收据为准);

  3个工作日外其他客户有权交诚意金或落定金。如在3个工作日内有其他客户可落定,在知会该已交诚意金客户未果的情况下(并经分店店长认可后),其他客户有权落定。

  9、明知同事已将买卖双方约在一起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介入谈判(通过电话联系或直接带客户介入),否则均属恶意破坏。一经发现处罚扣发当月工资,若造成该单失单或佣金减少,当事人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辞退处理。

  10、员工离职后,有未做完的单,须同事跟进手续,折分30%业绩给跟进员工(具体跟进入由店长指定);

  11、楼盘一旦成交,成交分店必须在24小时内将成交上述表填写并审核完毕,并通知房源方所在分店确认,超出时间处罚客方业绩百分之十给房源方,责任人为分店店长(租单以收到佣金为准,买卖单以业主收定为准)。

  12、成交后隐瞒房源而不拆分业绩的处罚:

  (1)客户方业绩全部给受损方(房源方)

  (2)业务员和店长共同承担罚款交房源方,金额为房源方应得业绩的两倍(3)以上处罚标准区域助理以客户方填写成交报告后经区域经理签名审核后为准。

  13、有些物业的栋阁、单元名称在房产证上登记与事实上管理外的称呼不一致(如老栋和新栋的编号不相同),造成一些业主报盘时与房产证登记有差别,判别这些房源归属时只要登记的物业名称、房号、业主资料真实、有效,就属有效盘,成交时须拆分房源方业绩。(注:不得恶性另外登盘,既然明知上述情况仍登盘)

  14、分店直接收付的任何款项(主要是诚意金、定金)在支付时必须填写分店付款申请表并由分店店长、区域经理签字方可支付(区经不能及时签字也须知会后后补),否则一旦出现经济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谁经手谁负责)。

  15、分店任何一单业务只能签署一份合同,作废后方可签第二份,若因合同的使用不当导致纠纷、引起损失,分店店长付全部责任,区经负连带责任。

  16、员工工作变动或组别整体调动、分店铺位经营终止的盘源归属。

  (1)离职:登盘交易员离开公司时,所属楼盘归属分店公共信息。

  (2)调动:区域内调动,所属楼盘归原分店或组,业绩归原分店或组,但提成 属调动员工不变。

  (3)员工晋升,所属楼盘归原分店或组公盘。

  (4)新设分店、组或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整体调动员工,该员工业绩、提成、 房源归属等都归新调动组、分店。

  (5)分店铺位经营终止,除调动员工楼盘归属新调动分店或组外、其余离职员 工楼盘及公盘均属区域公盘,谁成交算谁业绩。

  17、员工工作变动后的客源归属:

  (1)员工离职或跨区调动应第一时间将客户本交回所属分店或组,客户信息属分店所有由分店店长安排人员继续跟踪。

  (2)员工区域内个人申请调动分店、组整条线调动客户信息员工可继续保留跟 进。

  18、分店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无法解决,不论任何原因,须第一时间向各自店长说明原因,由双方分店店长之间互相沟通、解决,分店店长应及时公正公平处理,不得拖延、推诿,抱消极不合作态度,造成不良影响者对其进行通报批语并进行经济处罚或若仍无法解决,上报区域经理调解。

  19、业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业务管理规范,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服从分店店长的管理。业务人员不得故意违抗分店店长的工作安排,置业顾问与分店店长在具体问题上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沟通渠道逐级申诉。

  20、置业顾问在签约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办理过户所需的时间,所需的费用,公司支付业主房款的时间等问题,如因置业顾问签约前未向客户解释好相关事宜而导致客户不满,由置业顾问负责;

  21、 出现客户或业主因置业顾问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原因明确表示不满者,一经证实,追究当事置业顾问责任并进行处罚。该客户或业主可由其他置业顾问接待;

  22、严禁出现私下走单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处理,工资、提成、奖金一律不予以发放,罚款2000元/单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长期知会同行并在媒体公布其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3、严禁收受客户和业主的好处费,严禁超越权限私自给客户或业主佣金打折或为客户提供无偿服务,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

  24、凡委托本公司出租或出售的物业,须同业主签署委托协议书,从而得到法律的保护。委托协议书分为独家委托和一般委托。

  25、 业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巧。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对客户做到认真负责,以诚相待。

  Ⅳ工作任务 【考核指标】  1、员工考核指标 每天考核指标

  新增房源      3个/周,  新增客源      2个/周 房源跟进      10条/天 客源跟进      5 条/天 勘察房源      5套/周

  每周考核指标:带看          5组/周

  每月考核指标:收取钥匙      1把/月

  【考核要求】

  1、新员工勘察的房源必须为钥匙盘,以后提交完善的《房源勘察表》为准;

  2、无效跟进与假跟进(如电话不通、重复之前跟进内容等)严格按照其无效条数双倍处罚;

  3、带看以返回后提交《带看协议》为准,如带看或堪房有同事陪同者,如表格上要写上同事名字,最多只能写两个,且数据按照0.5套完成量/人计算;

  4、带看房以客户组别为单位统计(如一组客户当天看了多套房屋,则该客户当天内只能算一组,如同组客户不同天日内看房则分开统计);

  5、假带看(没有实地带看等)、假勘盘(没有实地勘察等)等行为出现,则对该同事处以严重警告并双倍罚款处理,违反三次以上,则劝其离职。

  【处罚和免考核标准】

  1、新员工每天未完成当天考核任务的由分店店长陪同其完成后方可下班,否则将给予当事员工和分店店长各5元/个数据处罚;

  2、老员工考核数据不达标者,按所差数量进行处罚,由区域助理负责每周数据统计并在系统内作公布,同时予以相应处罚,每项数据进行处以5元/个罚款,所收罚款归属分店组别基金;

  7、凡有成交的同事,只能免除成交当日的考核,其他时间照常考核。

  【分店内或分店与分店之间置业顾问合作要求】

  1、 当出现分店内或分店与分店之间的合作,双方置业顾问须给予对方置业顾问以积极配合,一旦接到因合作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经核实后,将对置业顾问及所属分店予以通报批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对置业顾问处以200元,分店处以400元的罚款;

  2、 分店内或分店与分店之间置业顾问不可以争抢客户,更不能让客户有不团结或不是一体的感觉。当客户已得到甲分店置业顾问的委托,乙分店置业顾问在开发过程中遇到此种情况,应立即停止对该客户的开发,如发现争抢已签委托客户(已交诚意金)的情况,将对该置业顾问及所属分店予以通报批评处罚,并将对置业顾问处以1000元,分店处以2000元的罚款;

  3、 如合作过程中遇到双方分歧且在本条例中无说明的,区域分部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在事件未处理前必须以公司利益为第一,继续完成业务。不得以恶意手段破坏交易完成;

  4、 如分店因对最终处理意见不满从而对交易恶意破坏,由此造成其他分店佣金的损失必须全额退赔,并处以该单佣金的2倍罚款。

篇5:房产中介业务操作流程

  房产中介业务操作流程

  【基础业务流程】

  【来店接待】

  ◆ 客户到分店,当天值班人员站立迎接,微笑待人并说首语:“您好”;

  ◆ 接待人员将客户引领到店后,其他置业顾问 1分钟内将茶水放至客户面前,茶水以杯子的2/3为准;

  ◆ 置业顾问将客户资料认真记录在客户登记本上(不能随意拿来一纸片或其它废纸来记录),体现对客户资料的足够重视和自身的专业;在接待过程中应当先询问客户以前是否来店登记过,或是否在我司其他分店登记过,如来过应询问为其服务的置业顾问名字,并转告该置业顾问,公司置业顾问之间不得恶意争抢客户;

  ◆ 客户离开时,适才接待的置业顾问须为客户打开门,并将客户送至分店门外,致意道别。

  ◆ 分店店长在客户离开分店时起立并道“请慢走!”。整个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须做到热情大方,面带微笑、专注、不贬低同行、不夸大事实、客观公正;

  ◆ 客户离开后,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应即时把接待区清理干净,将资料放归原处。置业顾问应对刚登记的客户资料作核实处理,并立即录入系统。

  【电话接待】

  ◆ 规范用语

  电话接通后,首先用制式语言向客户问好:“您好,元素房产!”;

  ◆ 电话使用者的仪态要求

  (1)电话使用者必须站立接听或拔打电话;

  (2)电话使用者通话时须保持微笑,不情绪行事,传达给别人以轻松愉悦的信息;

  (3)电话使用者的语速要适中,不急不躁。

  ◆ 电话接听时机

  电话接听者应在响铃两声后三声前开始通话,因故接听电话稍晚时,要向客户道歉;

  ◆ 挂断电话

  电话使用者应在确认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挂断电话的,需向客户说明情况获得谅解后方可挂断,事后将第一时间致电对方沟通完之前中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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