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总承包管理程序:工程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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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技术管理

  各分包单位应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的施工技术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技术含量,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技术性问题,由分包方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包单位审批、监理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同意各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决定处理。如遇紧急情况不及上报审批需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口头同意后方可执行,报审手续后补。

  1施工中因工程变更而引起方案修改应及时通过业主、监理总包发至分包单位,以便对工程技术部署、工序交叉及进度控制进行调整,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总包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及相关的地下管线图。交接后各分包单位应各自派专人对总包单位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及地下管线进行妥善保护,如发现损坏、丢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加强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管理,建立工程档案,按业主工程部的要求和份数做好工程竣工工程资料的整理及竣工图的绘制工作,分包的所有竣工资料均应经总包审核汇总后一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交业主,要求各分包单位专业资料编写、整理人员认真学习新施工规范和新的验收评定标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4分包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或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两天向总包单位提出,以便总包单位协调处理。

  5由总包单位对各分包专业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优化,合理安排流水作业。

  6分包单位应对本专业施工图仔细审核,发现的设计缺陷、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解决。

  7现场的总体布置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明确不同施工阶段中的可使用的场地,各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占用场地或堵塞交通。垂直运输工具的使用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分配,以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8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总包物资部门提交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9分包单位技术资料管理要点

  1)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并存放在现场,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依,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2)分包单位应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及时、准确地完成工程资料,并随时接受总包单位的检查和监督。在工程竣工时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原件移交总包单位。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确保真实。单位工程的技术档案由总包单位汇总后,提交给业主及监理。

  3)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单位。需要质检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应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总包单位复核后报送监理、业主审批,并申请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4)各分包单位应将有关的工作联系函原件报送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向监理报送,监理会同业主协商后,再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分包单位。

  5)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须与工程节点进度相匹配,具有可追溯性。

篇2: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第一节 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范围、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设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节 职 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审、督促实施,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项目建设中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质检单位等的相关工程文件,进行回复、收集、归档。

  6、负责本公司总工办、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回复、归档。

  第四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

  1、对施工方、监理方、总工办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发送至我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将整理完毕的图纸资料,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

  二、标识、版本更新、设计变更

  1、设计及材料、设备文件均应在每张图上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名称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对于发送至工程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分类、编号、登记。原件归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记录。

  三、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

  1、图纸资料 如遇交付清单不符或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函告设计方限期补齐和更换。

  2、如图纸资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四、图纸不符的处理

  1、收到图纸资料,如果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总工办。

  2、如问题涉及甲供材料、设备制造厂商。工程部及时督促总工办物资采购人员协调解决并负责与材料、设备厂商联系处理。

  五、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分部试运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竣工、试运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2、文件应齐全、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归档文件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编制文件资料应使用微机打印或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在竣工后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对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等鉴定合格,档案管理人员逐项检查,全部合格后接收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六、施工、调试文件的审查。

  1、当施工方、调试方的施工专业文件资料、资质文件资料及工程合约等准备就绪时,应由施工方、调试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盖章(签字)确定,资料文件上报交监理方审核、确定后交工程部审核备案。

  七、工程文件资料的借阅、复印

  1、工程文件资料需要借阅时,应由借阅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工程文件资料借阅"即借即还"不得将文件资料带至文件资料借阅指定区域之外。

  2、工程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因工程需要必须复印时,由当事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复印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方可复印。复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执行。

  八、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划分为五类:

  ①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②工程分部分项(观感质量评定)评定资料;

  ③工程技术资料;

  ④施工管理资料;

  ⑤竣工资料(竣工图)。

  2、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随施工进度反映工程质量。新工艺的实施,新结构的试验,地基检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关的照片,音像资料,能够反映工程的实施情况。资料应按有关规定装订,每册资料应有名称、目录、页码 、说明,以便查找核实。凡引用复印资料必须有复印时间,日期,复印人签字,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对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分部分项评定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应先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填写,然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再由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申报。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进一步审核,根据资料的类型交相关负责人,包括总工办(材料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核实、给予签认,并留档备查,同时复回监理公司。对建设单位不须确认的工程资料,工程部存档即可返回。

  对于施工管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经监理公司审查后会同监理公司的资料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审查、归档、移交社会档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九、工程部档案资料入档序目

  1、工程招投标资料

  A、招标文件 ;B、招标答疑;C、标外文件;D、商务标;E、技术标;

  F、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顺序整理。如:前期资料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原件)、各种检验实验资料、分部分项自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

  3、竣工图(有竣工图章内容齐全)

  4、竣工工程结算书(造价咨询单位审查三家盖章)

  入档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类存放,便于查询、有条件利用的原则进行保管。

  十、工程部档案资料的销毁

  工程部接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在本部存放时间为3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期满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主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移交给综合办档案室。

  工程部移交给综合办公室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期限为50年,需要销毁时要办理销毁手续,逐级审批,监督销毁。

篇3:房产工程技术咨询管理制度

  房产开发公司工程技术咨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决策依据,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广泛利用社会专家资源,审查设计图纸的实用性、经济性、技术性、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对项目目标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做好工程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拟建、在建项目的结构、设备、电气专业方案评审、施工图纸审查、技术方案论证等技术工作。

  3.专家组成及聘请

  3.1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由工程部组织聘请行业专家、技术权威组成,总数为8名,具体如下:结构专业:4名,电气专业:2名,设备专业:2名。

  3.2入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现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建筑工程有关的行业,且在行业当中较有影响的技术权威,如:设计、监理、质检、施工等;

  3.2.2须有在建筑及相关行业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对主要负责结构专业设计评审的成员,还须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4.成员考核

  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的选择,主要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由工程部进行调查及初选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聘任期为一年。聘期满后,由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工作状态、配合协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不合格的,由工程管理部提出解聘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5.工作内容

  5.1在项目设计的方案、扩初、施工图阶段,工程技术委员会负责对结构、电气、设备专业的方案及图纸进行审查,建筑专业由设计部负责;

  5.2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分项,如: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大型设备,将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具体的审查内容分为:

  5.2.1一般性设计问题:图纸当中的错、漏、碰、缺。

  5.2.2一般性技术问题:在技术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被设计院采用,但对于成本方面无具体作用的。

  5.2.3重大隐患问题:由于原设计考虑不周,使得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如:违反现行国家规范、结构可靠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

  5.2.4节约成本问题:桩基的采用型式,基础的采用型式及造价的比较,主体结构的钢筋及砼含量的比较等等,由于专家的意见,使工程造价与原设计相比降低很多造价的问题。

  5.3审查意见形成后,由工程部整理成文并负责与设计院对接、落实。

  5.4现场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疑难问题,在设计院、承包商表示无法处理或无相关经验时,工程部提出申请,经公司确认,确属疑难问题时,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顾问小组相关专业成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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