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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住宅楼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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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园住宅楼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技术、经济资料,保证工程交工后合理使用,并为今后维修、改扩建提供依据。因此要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按照一定的要求,系统地、真实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材料,并按档案制度加以分类整理,以便交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部门。

  为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除根据国家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外,还必须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特点,按照规范、规程的要求,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交工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及检查和验收。其项目和内容参见如下:

  工程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由施工单位建立并保存的技术档案有:施工组织设计及经验总结: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研究资料及其经验总结;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分析补救措施;有关技术管理的经验总结及重要技术决定;施工日记以及临时设施施工图。

  竣工验收交由建设单位保存的技术资料有:施工许可证、地质勘控资料;永久性水准点坐标位置和基础深度等测量记录;竣工验收证明、竣工图和竣工项目一览表(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数、工程量或安装的设备、装置的数量等);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及试验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事故记录;设备调试、试压、试运行记录;建筑物的施工测量定位、沉降、变形观察记录;施工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筑物和设备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件及其它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

篇2:医院科研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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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技术挡案是国家档案和科研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人员进行科学实验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反映生产者成果系统性、完整性的历史资料,是技术资源储备形式,是进行科研工作的依据和重要条件之一,为建立健全我院的科技档案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科研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及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一、科技档案管理的内容及范围

  凡是记录和反映我院科技活动中形成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及科技文件资料,均属我院科技档案管理范围。

  (一)科学研究方面:研究课题的归档材料包括:

  1、研究计划部分: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工作方案、协议书、合同经费情况等;

  2、原始记录部分:包括实验、调查、分析、测试形成的原始记录本、图纸、照片、录像带以及经过归纳整理的数据等;

  3、总结报告部分包括工作总结报告、阶段工作报告、论文、专着、专题报告等;

  4、鉴定及推广应用部分:包括开鉴定会的申请执行、上级批文、鉴定书、成果评价意见、获奖情况、推广中的反馈信息及本课题有评价、建议性质的来往文书等。

  (二)科研发展规划方面:全院性及各科室、研究室的科技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

  (三)科技仪器设备方面:购置用于科研的进口、国产大型精密仪器随机全套技术文件、图纸及使用维修记录等技术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其他方面:科研机构设置,科研人员编制,考核及奖励,技术标准与规范,科技规章制度,科技出版,技术引进,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专业会议记录,纪要,科研成就及经验总结,各种科技统计报表等。

  (五)科技人员个人业务档案。

  二、科技档案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科技档案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科教科内设科技档案室,配备兼职干部,各科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督促本科室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科技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科技档案收集是将分散在各科室和科技人员手中的科技材料集中到科技档案部门。科技业务部门在一项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以后,将科技文件材料经过科学的筛选和系统的整理,向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材料经认真清点后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归档。

  为建立有效的收集工作,保证收集工作的落实,要做到:

  1、实行谁生产的科技文件材料就由谁负责立卷归档的原则,各有关科室应将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科技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检查科技档案工作,并以此作为考核科技人员的业绩依据之一。

  2、各科室对每项科技成果鉴定、申请验收时应先将该科研成果的技术文件材料送科教科审查,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档案的成果项目,不算完成任务,不予鉴定和验收,不予申报成果。

  3、在缍项科研工作开始进行时,各有关科室及课题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收集、积累和保管本项目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并提供使用。在课题结束后半个月内整理、立卷归档,并附上情况说明。

  由我院主持的科研协作项目应将全部技术资料归档,参加的协作项目,只需将我院承担部分的科技文件材料归档。院内合作项目由主持单位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4、凡档案的科技文件材料,纸质要好,规格统一、字迹工整。

篇3: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第一节 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范围、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设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节 职 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审、督促实施,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项目建设中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质检单位等的相关工程文件,进行回复、收集、归档。

  6、负责本公司总工办、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回复、归档。

  第四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

  1、对施工方、监理方、总工办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发送至我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将整理完毕的图纸资料,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

  二、标识、版本更新、设计变更

  1、设计及材料、设备文件均应在每张图上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名称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对于发送至工程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分类、编号、登记。原件归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记录。

  三、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

  1、图纸资料 如遇交付清单不符或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函告设计方限期补齐和更换。

  2、如图纸资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四、图纸不符的处理

  1、收到图纸资料,如果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总工办。

  2、如问题涉及甲供材料、设备制造厂商。工程部及时督促总工办物资采购人员协调解决并负责与材料、设备厂商联系处理。

  五、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分部试运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竣工、试运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2、文件应齐全、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归档文件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编制文件资料应使用微机打印或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在竣工后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对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等鉴定合格,档案管理人员逐项检查,全部合格后接收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六、施工、调试文件的审查。

  1、当施工方、调试方的施工专业文件资料、资质文件资料及工程合约等准备就绪时,应由施工方、调试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盖章(签字)确定,资料文件上报交监理方审核、确定后交工程部审核备案。

  七、工程文件资料的借阅、复印

  1、工程文件资料需要借阅时,应由借阅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工程文件资料借阅"即借即还"不得将文件资料带至文件资料借阅指定区域之外。

  2、工程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因工程需要必须复印时,由当事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复印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方可复印。复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执行。

  八、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划分为五类:

  ①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②工程分部分项(观感质量评定)评定资料;

  ③工程技术资料;

  ④施工管理资料;

  ⑤竣工资料(竣工图)。

  2、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随施工进度反映工程质量。新工艺的实施,新结构的试验,地基检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关的照片,音像资料,能够反映工程的实施情况。资料应按有关规定装订,每册资料应有名称、目录、页码 、说明,以便查找核实。凡引用复印资料必须有复印时间,日期,复印人签字,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对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分部分项评定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应先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填写,然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再由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申报。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进一步审核,根据资料的类型交相关负责人,包括总工办(材料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核实、给予签认,并留档备查,同时复回监理公司。对建设单位不须确认的工程资料,工程部存档即可返回。

  对于施工管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经监理公司审查后会同监理公司的资料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审查、归档、移交社会档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九、工程部档案资料入档序目

  1、工程招投标资料

  A、招标文件 ;B、招标答疑;C、标外文件;D、商务标;E、技术标;

  F、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顺序整理。如:前期资料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原件)、各种检验实验资料、分部分项自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

  3、竣工图(有竣工图章内容齐全)

  4、竣工工程结算书(造价咨询单位审查三家盖章)

  入档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类存放,便于查询、有条件利用的原则进行保管。

  十、工程部档案资料的销毁

  工程部接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在本部存放时间为3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期满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主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移交给综合办档案室。

  工程部移交给综合办公室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期限为50年,需要销毁时要办理销毁手续,逐级审批,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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