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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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领导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和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标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隐蔽工程的结构工程的验收,并做好记录进行标识、负责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不合格工程的交付使用负直接责任,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使用和不合格分项工程的转序承担一切责任。

  (2)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领导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落实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质量管理措施和质量奖罚条例,并在施工中严格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切实可行的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质量措施,并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本项目的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负责组织检查施工班组的质量,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情况,负责组织收集全部的技术资料,技术交底,对项目各类记录的

  归档负全责,配合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填写试验记录,对试验的准确情负责。并主持隐蔽及结构工程的验收工作。对项目施工工程的测量、定位、水准、标高的放线负直接技术责任。负责监视和测量器具的维护、保管和正确使用,按期对监视和测量器具进行送检,对监视和测量器具的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操作规程,有碍器准确的行为有制止权。负责对不合格的质量事故向技术质量部报告,负责落实项目纠正和预防措施。参与图纸会审工作,并负责记录存档。

  (3)工长的职责和职权:组织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领导栋号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施工人员的质量责任,负责按图纸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检查督促班组按程序和规程操作,并对其操作质量负责,负责主持有关人员和施工组织的上下道工序的交接工作,负责组织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有权拒绝使用。不得紧急放行,否则将承担其使用后的一切责任。

  (4)质量检查员的职责和职权: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标准、质量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定质量等级,并负责填写各种质量检验记录,负责检验和检验状态的标识实施工作,并负责施工班组的质量验收工作,对所验收质量等级负责。参加陷蔽工程和结构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督促上报。负责监督和检查"三检制"的执行情况,对不合格品及时做好记录和标识,并有权提出返修、罚款的停业施工。

  (5)放线员的职责: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要求精度进行施工测量放线,对测量放线的质量负责,在测量之前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校准检查,对测量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负责测量仪器和工具的保养和保管,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6)班组长的职责(兼职检查员):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负责本班组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班组成员实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认真贯彻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严格按图纸技术交底,操作规程施工,对工程质量负责,严格执行"三检制"并做好规定的记录,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无材质化验单的材料,把好材料的使用关。对所操作的分项工程质量和质量事故负责。

  (7)采购员的职责: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按采购文件和计划要求,实施采购活动,并采购质量负责。

  (8)保管员的职责:实施TFJ质量体系文件,严把库存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入库关,做到帐、卡、物一致。做好库存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保管工作,定期检查库存物质的质量情况。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手续全,记录归档。作好库房防火工作。

篇2:学校门卫管理人员职责

  门卫管理人员职责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订以下制度:

  一、严格把好时间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

  二、非本校人员(除上级领导外不允许随便进校门、停放车辆).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子女。只允许在中午或放学后,其余时间一律谢绝.

  四、早晨和放学后,非利制顺不得进校园活动。

  五、学生凭证进出校门,不出示证件者不得人技园.

  六、教师签到、中途进出,记录公征,每月作好汇总交校长处。

  七、按时打铃,不出差错.

  八、保持室内和校门内外清洁。

  九、劝返校门外小商设摊.

  十、做好报刊杂志的保管工作.

篇3:学校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1)

>  学校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一)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努力学生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2条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的全部档案,确保收集及时、完整、归类、整理有序,保管安全、可靠。

  第3条 负责档案的借阅,凡外借的档案须经学校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4条 做好档案资料的汇编工作,为教学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5条 负责档案的签定工作,对过期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第6条 负责对本校处室组档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及时整理归档。

  第7条 坚持保密原则,对不许一般人查阅的档案,严格把关,要严防档案遗失、被窃。

  第8条 完成领导和业务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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