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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应具备条件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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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及相关资料

  主体结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主体结构分部各分项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全部施工完成,并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质量保证资料,参建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经审查齐全,符合要求(资料应提前五天报监督科审查)。

  3、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必须全数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

  4、现浇砼构件钢筋保护层检测合格(若需处理应有设计验算核定单或处理意见且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装饰装修阶段安全评价合格。

  6、门窗框必须全数按设计、规范标准安装到位。

  7、不同材质交接处和抹灰层厚度≥35mm时,防止墙面开裂的措施必须全部设置到位(增设钢丝网,每边宽度≥100mm)。

  8、接线盒内的锁口套圈必须全部设置到位。

  9、有防水要求的楼面除门洞外,必须全部设置高度≥120mm、宽度同墙宽的C20砼翻边。

  10、楼板(每间)厚度必须全部测量完成,并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形成签字齐全的检查记录。

  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结构实体资料

  1、图纸会审记录

  2、质量、安全监督交底记录

  3、地基处理资料

  4、地基验槽记录

  5、基桩检测报告

  6、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最验收报告

  7、钢筋后锚固抗拔检测报告

  8、水泥出厂合格证明、进场检验报告

  9、砖出厂合格证明、进场检验报告

  10、钢材出厂合格证明、进场检验报告

  11、钢材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连接出厂合格证

  12、砼、砂浆配合比通知单,砂、石检验报告

  13、砼试块试验报告、砼抗渗试验报告

  14、砼同条件养护试块试验报告

  15、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16、砼、砂浆强度评定表

  17、沉降观测记录

  18、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及处理意见

  19、板厚检查表

  20、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签证单

  21、停、复工通知单及整改完成报告

  22、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资料

  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资料

  建设单位:

  1、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书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设计回复意见

  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批准书

  勘察、设计单位:

  1、单位资质

  2、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

  监理单位:

  1、单位资质

  2、外地监理公司入攀登记

  3、工程项目监理资格审查表

  4、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上岗证

  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

  6、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7、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记录

  8、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进场材料、设备的审查、签证资料

  9、监理日志(应记录质量、安全问题及处理结果)

  施工单位:

  1、单位资质

  2、外地施工企业入攀备案登记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证(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

  7、继续再教育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起重机械操作(司机、指挥、司索)、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

  9、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塔机、临电等)。

  10、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备案及检测。

  11、意外伤害保险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安全交底、检查、验收记录(基坑支护、脚手架、塔机、高大模板、临电)。

  14、安全评价书

  15、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6、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7、监督交底记录

篇2:重点项目工程奖励考核验收制度

  县重点项目工程奖励考核验收制度

  一、责任单位

  nn县项目工程建设办公室

  二、责任人

  主任、副主任、科长、承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县项目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重点项目工程进行奖励考核验收,下发了《nn县项目工程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四、申报重点项目奖励的条件

  所申报的重点项目必须是符合宁办发〔20**〕ⅹ号《nn县20**年项目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确定重点项目奖励条件及标准。

  五、申报重点项目奖励的相关资料

  1、项目的立项或基建投资计划批文等有效复印件;

  2、办理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资料;

  3、项目工程完成建安综合税的纳税凭证;

  4、项目投入的有效凭证(包括办理相关手续、征地、拆迁、房建、设备、配套设施等)。

  六、考核程序

  1、年终,由县项目办下发《关于申报20**年度重点项目奖励的通知》;

  2、各项目载体单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需申报验收的项目的资料上报县项目办项目管理科;

  3、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招商局、县项目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等单位逐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4、县重点项目考核验收组现场查看相关数据、实地察看项目情况等,形成重点项目奖励验收综合材料;

  5、将验收形成的材料报常务副县长审定;

  6、提交县委常委会通过;

  7、按县委常委会议定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情况。

  七、监督检查

  办公室内部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

  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应依法依纪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重点项目工程奖励考核验收流程图

  附件:

  重点项目工程奖励考核验收流程图

  下发《关于申报20**年度重点项目奖励的通知》

  上报申请验收项目的资料

  组织现场验收

  现场查看项目,形成验收综合材料

  报常务副县长审定

  提交县委常委会通过

  印发表彰通报文件兑现表彰奖励

篇3:食堂供应原料质量合格验收检查制度

  食堂供应原料质量合格验收检查制度

  一、学校采买的食用物品,必须到有上级相关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合格证等供应商处购买。

  二、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分清责任,定点采购。

  三、每次所购买物品到校后,必须请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四、验收检查人员必须本着替学校,自己负责,工作需认真负责,不卖人情,有问题的物品坚决予以退回,还要给购买人员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上报学校给予严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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