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及流程
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
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
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作流程
要求各专业分项目部按以下流程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各项目部工程资料要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安排胜任工作的内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收集和整理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是:
(1)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2)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
(4)图纸会审记录;
(5)技术交底记录;
(6)设计变更通知;
(7)技术核定单;
(8)地质勘察报告;
(9)定位测量记录;
(10)基础处理记录;
(11)沉降观测记录;
(12)防水工程抗渗试验记录;
(13)混凝土浇灌令;
(14)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
(15)工程复核记录;
(16)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7)施工日记;
(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19)工程质量保修书;
(20)工程预(结)算书;
(21)竣工项目一览表;
(22)施工项目总结等。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反映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内容是: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
4)砌块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5)防水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6)构件合格证;
7)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8)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
10)地基验槽记录;
11)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
12)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3)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钢结构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钢结构工程轴线复核;
2)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的质量证明书和节点承载力试验;
3)金属压型板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4)涂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5)钢构件检验记录
6)预拼装记录
7)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
8)焊缝外观检查记录和实测记录
9)钢结构涂装检测记录
10)总拼就位后几何尺寸误差和挠度记录
11)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2)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3)系统清洗记录;
4)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5)卫生洁具盛水试验记录;
6)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建筑电气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
2)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5)通风与空调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2)空调调试报告;
3)制冷系统检验、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6)电梯安装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电梯及附件、材料合格证;
2)绝缘、接地电
阻测试记录;3)空、满、超载运行记录;
4)调整、试验报告等。
(7)其它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市政专业、高压配电专业、绿化专业等质量保证资料按国家要求及各专业要求进行整理。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室外工程的规定执行。进行分类组卷时,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
(5)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6)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抽查记录;
(7)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等。
备案内容如下:
1、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3、由监理公司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监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督促电梯分包单位办理好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
9、由安监站出具的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备案程序
1、质监机构在工程质量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资料,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在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和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基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约定。
篇2:项目前期物业公司对竣工验收阶段介入程序内容
项目前期物业公司对竣工验收阶段介入程序与内容
1、物业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协助地产完成竣工验收及细部检查工作,及早发现设计、规划、施工、设备安装等问题,以备预留充足的返修时间。
2、验收小组须制定统一验收标准(详见《新建物业接管验收指引》)
3、验收小组须准备竣工验收的表格资料,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如:
A.房屋接管验收表
B.室内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
C.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
E.机电设备接管验收表
F.机电设备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
4、物业公司应了解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各类统计表汇总后提交地产公司。
篇3: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内容
1一般规定
1.1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应是承包人,验收主体应是发包人。
1.2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具备规定的交付竣工验收条件。
1.3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应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1竣工验收准备。
2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3组织现场验收。
4进行竣工结算。
5移交竣工资料。
6办理交工手续。
2竣工验收准备
2.1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2.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2.3项目经理部应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向企业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实行分包的项目,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
2.4承包人应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发包人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3竣工资料
3.1承包人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3.2企业应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3.3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
3.4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3.5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4竣工验收管理
4.1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4.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4.3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4.4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设备技术说明书。
4设计变更通知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6外资工程应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提交竣工验收文件。
4.5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4.6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4.7承包人确认工程竣工、具备竣工验收各项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8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I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9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5竣工结算
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5.2编制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入技术经济签证;
4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规定;
5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其他有关资料。
5.3项目经理部应做好竣工结算基础工作,指定专人对竣工结算书的内容进行检查。
5.4在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单位工程或合同约定的专业项目为基础,应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
2发现有漏算、多算或计算误差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3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施工项目,应将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节。
4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建设项目,应将各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建设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5.5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应按规定报企业主管部门审定,加盖专用章,在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审查。承发包双方应按约定的工程款及调价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5.6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递交后,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配合企业主管部门督促发包人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企业预算部门应将结算资料送交财务部门,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和收款。发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5.7工程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纳入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归档保存。